遗嘱以及夫妻协议当中的,把个人所有财产归于某人,但财产金额不好交代,可以说存款,股票等但不说金额?

2024-05-18 17:55

1. 遗嘱以及夫妻协议当中的,把个人所有财产归于某人,但财产金额不好交代,可以说存款,股票等但不说金额?

应该可以。但是随附具体清单更佳,更佳有利于遗嘱执行无障碍

遗嘱以及夫妻协议当中的,把个人所有财产归于某人,但财产金额不好交代,可以说存款,股票等但不说金额?

2. 遗产公证继承书中的所写的股票资产与实际金额不同,可否凭公证书直接领取。

公证书证明的只是公证时的数额,如果缩写的股票的资产与实际的金额不同的话,职能领取公证书所显示的那部分,其余多出来的部分不能领取。

3. 遗嘱怎么写?

格式如下: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

遗嘱怎么写?

4. 遗嘱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5. 关于股票账户继承的问题

如果只是想拿钱的话,在知道密码的情况下,把股票卖了套现。如果不知道密码或者就是想要股票的话。那么先拿资料去当地公证处公证你有权继承她的股票,然后拿公证书去所属营业部进行股票过户。

关于股票账户继承的问题

6. 请教遗嘱和财产继承的问题

1、如果在老人突然意外病故,该子可以获得多少财产?
答:在没有订立任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两个老人的共同财产,先做分割,B老太太分得1/2;然后剩下的1/2由B老太太、亲生子女C、儿子D三人均分,各分得总财产的1/6。

2、按照老太太的想法立一个书面的材料。
答:遗嘱的关键在于财产分配而不在于死亡,死亡是一个默认的条件,是不必要书写上去的。只要设定好了财产分配的方案,并且两人都是自愿同意并签字了,就是有效的遗嘱。

3、更好的办法。
答:录音遗嘱,让老人通过录音的方式说明财产的分配方案(同样不必提及死亡),只要录音清晰,而且老人是自愿的,就可以作为有效遗嘱使用。录像同样有效。
注意:“向各位亲戚声称绝不给D留任何财产”,这种口头遗嘱的形式,在老人身体健康有能力订立书面/录音遗嘱的情况下,口头遗嘱是无效的。

4、关于不愿说出数目的问题。
答:“全部存款”是有效地遗嘱表达方式,但在遗嘱中用“全部财产”更好,涵盖了全部可以继承的财产,这样可以保证D分不到任何财产(存款、房产、股票、家具实物等)。

5、关于税务的问题。
答:(1)存款,我国目前没有遗产税,亲人之间赠与现金或者继承存款是没有任何税务的;
(2)房产,用赠与方式过户,所要缴纳的过户税费很高,而且以后若要出售房屋要缴纳20%的所得税;用买卖关系过户就可以便宜点,就收1.5%的契税,加印花税,反正是自己家人,不用真给钱,就去房管所办理一下买卖过户登记就行了,不贵,但是最保险。

6、关于遗嘱形式的问题。
答: 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公证费用并不高,具体可能百十块钱的各地不一样。自书遗嘱只要保管完善,别弄丢了,其效力足以应对一般的家庭遗产纠纷。主要看你老人的意愿,怕麻烦的话,自书遗嘱就好,要是不怕麻烦,去一趟公证处,一个小时不到就弄好了。

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给我留言提出,我是律师,很乐意向你提供帮助。

7. 遗嘱,存款

这个没有固定统一的格式,只要写明遗嘱人的意愿就可以了。比如:
遗嘱:本人现有XX银行存款XX元(存单附后),在我去世后全部给XX。遗嘱人签名、时间。
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遗嘱,存款

8. 立遗嘱怎样写

(1)自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要求立遗嘱人自己亲笔写,写完之后签上自己的名义并注明年月日。反言之,不是自己亲笔书写的、写完没签名、没有注明年月日等都可能导致自书遗嘱的效力受到质疑或否定。自书遗嘱一般不建议进行涂改或增删,可以选择打印方式作参考,再亲笔抄写避免涂改。自书遗嘱订立后如有需要进行调整和变更的,应另行订立遗嘱,不宜在原遗嘱上删改,重新订立的遗嘱建议注明第几份,以及与之前遗嘱冲突的情况,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遗嘱一般由立遗嘱人自行保管,也可以交信任的人进行保管。(2)代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签名,另一位见证人签名,此外还需要遗嘱人签名,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均需要注明签名的年月日。《民法典》实施后,代书方式可以是代书人亲笔书写或采取打印方式,为了便于继承纠纷中遗嘱真实性的认定,建议代书方式首选亲笔书写。代书遗嘱要求比较严格,建议慎用代书遗嘱。(3)打印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是《民法典》新增的遗嘱类型,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应当由立遗嘱人亲自打印形成,打印后由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的每一页均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的真实性是遗嘱效力认定的前提,建议订立打印遗嘱时全程录音录像。(4)录音录像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应当采用专业录音录像设备,应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录像遗嘱中应看到遗嘱人和见证人,遗嘱人和见证人也可以在录音录像遗嘱中介绍自己的姓名并说明录音录像遗嘱形成的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的载体是录制设备,将录音录像遗嘱拷贝到电脑或其他载体上即为复制,建议采取录音录像订立的遗嘱要保管好录制设备,同时不要将录音录像遗嘱的原始资料随意删除。(5)口头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一般是在极端情况下,即危急情况下才能使用,且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以后,能够采取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等其他形式订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6)公证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