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2024-05-19 03:41

1. 企业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会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基金在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调节激励作用,依照基金设立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金的资金来源为以5%的比例从公司当年的销售收入总额中提取。

第三条  基金主要用于对公司具有特殊贡献的、在经营管理上具有高精尖技术的、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卓著的等人员的津贴性补助或奖励。



第二章        基金的管理



第四条  基金的日常管理由公司财务部和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共同管理。

第五条  财务部负责:(1)基金的收支等帐务往来及处理;(2)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基金的收支情况;(3)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预算统计。

第六条  
秘书处负责:(1)有关基金使用材料的汇总整理、送审、传阅、归档;(2)有关基金收支方面的报告草拟;(3)有关基金使用方面的材料的拟定印发;(4)有关基金方面的规章制度的制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5)董事会对有关基金方面的决议精神的落实贯彻。



第三章  基金的使用



第七条  津贴部分

津贴分为一等技术津贴(每月2000元)、二等技术津贴(每月1000元)、管理津贴(每月500元)、人才津贴(每月500—2000元)。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一等技术津贴:

(1)具备与公司现在或未来发展相关的高精尖技术且工作业绩优良,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

(2)对公司产品或技术有着重大革新、发明且能够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的。

2、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二等技术津贴:

具备与公司现在或未来发展相关的先进技术且工作业绩良好,有着较高的敬业精神。

3、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管理津贴:

管理业绩十分突出,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业绩考核全年在95分以上的部门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人才津贴:

(1)具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高精尖技术的高级人才;

(2)具有高级管理技能的高级管理人才;

(3)具有高级市场营销技能的高级市场销售人才。

人才补贴主要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外部人才引进而设立的。

第八条  奖励部分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奖励基金2000—5000元:

1、在公司经营管理上取得突出成绩的;

2、对公司有着突出贡献的;

3、公司经营目标超额完成30%以上的,除按责任书给予的应有提成外;

4、公司总经理在任期内工作出色,经营有方或能够连续盈利或扭亏为盈;
5、在任期内表现出色、业绩突出的总经理办公会成员;

6、董事会认为其他需要奖励的。

第九条  基金的使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对基金拥有使用处理权。

2、基金的具体使用程序:

(1)对于符合享受津贴待遇的人员,应由总经理办公会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董事会推荐,报告中必须载明该人员所享受的津贴种类、标准以及理由,并附相关材料。

(2)对于符合受奖标准的人员,应由公司总经理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奖励的建议,并附相关实际材料。

(3)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接到推荐材料,应先以“董事会会议签单”的形式送董事长审阅后送董事会成员会签。

(4)董事会全体成员会签通过后,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报董事长审批后发文执行。

(5)对于基金用于3000以上奖励或超出津贴最高额度以外的特殊津贴补助,应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全体成员研究决定。研究通过后,以董事会议纪要形式,报董事长审批后发文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对于总经理的奖励,由董事长推荐,董事会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基金除用于津贴补助和奖励外,如用作其他用途,则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成员共同研究通过,如通过,则以董事会议纪要的形式行文执行。

第十二条  基金的发放为封闭式发放。

第十三条  本办法的奖励部分同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不发生任何关联。

第十四条  本办法中有关津贴补助与奖励可同时获得。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企业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2. 基金会可以设执行理事长吗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基金会可以设执行理事长的哦。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为5人至25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理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摘要】
基金会可以设执行理事长吗【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基金会可以设执行理事长的哦。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为5人至25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理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回答】

3. 董事会基金拿来给经理股还需要股东会通过吗

您好亲亲[开心]董事会基金拿来给经理股还需要股东会通过哦亲亲,需要的哦,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决定运用公司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委托理财。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摘要】
董事会基金拿来给经理股还需要股东会通过吗【提问】
您好亲亲[开心]董事会基金拿来给经理股还需要股东会通过哦亲亲,需要的哦,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决定运用公司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委托理财。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回答】
算的哦亲亲[开心]【回答】

董事会基金拿来给经理股还需要股东会通过吗

4. 基金公司董事总经理和执行董事的区别

董事总经理(Managing Director,缩写MD),一般是金融业从业人员的一个层级,多见于投资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从层级上来讲,董事总经理低于合伙人(如果有),高于执行董事(executive director)。从业务上来讲,常常领导其所在金融机构的一个部门,但也有一个部门多个董事总经理的。
执行董事是指参与经营的董事。作为法律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是指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由小型有限公司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作为上市公司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是相对的。所谓执行董事,作为董事,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又称现职董事,是指在董事会中被任命担任特定职务并对其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

5. 基金公司董事总经理和执行董事的区别

董事,顾名思义是股东选出来监督管理公司的代表,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分为名义,执行,独立等董事。执行董事就是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或技术岗位的董事,它是个类称。
董事(MemberoftheBoard,Director),又称执行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
独立董事(independentdirector)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基金公司董事总经理和执行董事的区别

6. 私募基金一般有董事长这个职务么

有的

实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的具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分类公示的范围
(一)管理基金规模较大的管理人公示
管理基金规模以管理人在登记备案系统中填报的实缴规模为准。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不同类型,选取不同的划分标准:
1、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分为 50 亿元以上、20-50 亿元、10-20 亿元三个规模较大的区间。
2、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分为 100 亿元以上、50-100 亿元、20-50 亿元三个规模较大的区间。
3、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分为 10 亿元以上、5-10 亿元、2-5 亿元三个规模较大的
区间。
4、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分为 10 亿元以上、5-10 亿元、2-5 亿元三个规模较大的区间。
此类公示将按季度进行定期更新。公示内容包括管理人名称、登记编号和登记时间。区间内按照登记编号顺序排列。鉴于可能有个别机构不愿意公示其所管理基金规模的情况,该类公示将明确备注“基于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部分管理基金规模较大的管理人未在此类公示中”。对于基金产品跨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所管理的不同类型基金的实缴规模分别统计。
(二)运作不规范及有诚信问题的管理人公示
1、未依法依规登记备案对于通过投诉等线索发现的未申请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
管理机构和私募基金产品,经核实,对该类机构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名称、注册地、私募基金产品名称。
2、相关主体存在不良诚信记录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其实际控制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
高管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协会将对此类机构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受处罚的主体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及职务、所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登记编号及成立时间。
3、虚假填报或故意遗漏重要信息对于在登记备案中发现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虚假填报或
故意遗漏重要信息的,协会将对此类机构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登记编号、成立时间以及虚假填报或故意遗漏重要信息的简要情形。
(三)提示类公示
1、管理基金规模为零公示内容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登记编号、登记时间以及成立时间。
2、实缴资本低于注册资本 25%或低于 100 万元公示内容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登记编号、登记时间、实缴资本数额以及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以上运作不规范及提示类公示均采取动态管理,根据登记备案系统数据及时进行更新。
二、对分类公示信息异议的处理
(一)当事人不愿意进行公示或对公示信息有异议
1、对于属于管理基金规模较大公示情形的,进行情况核实,如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则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予公示。
2、对于属于运作不规范以及提示类公示的,强制公示,并进行自律检查,如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视情形采取自律措施或报告中国证监会。
(二)社会公众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对于此类异议,协会将进行自律检查,如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视情形采取自律措施或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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