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债权需要哪些证据

2024-05-16 15:47

1. 主张债权需要哪些证据


主张债权需要哪些证据

2. 主张债权有哪些证据

(一)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无论是借条、欠条还是借款协议,都要明确写明以下内容:
1、借贷双方的信息;
2、约定的利息,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3、还款日期,若无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偿还债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1、电话录音以视听资料的形式存在,可作为证据,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录音中需要提及借款的经过、理由、用途等情况,证明双方有形成借贷关系的合意。
(2)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非法安装窃听器、非法进行手机监听等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2、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聊天工具,聊天记录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可作为证据。但也要具备一定条件:
(1)证明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关涉证据的真实性,聊天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从而丧失证明力)。
(2)证明聊天对象就是借款双方(关涉证据的关联性)。
(3)因为微信并非实名制,在使用主体身份的认定上,举证一方需证明当时聊天的一方就是借贷当事人。
(4)聊天记录可增可减,必须出具手机原件,而且只有保证聊天内容的完整性才有可能认定聊天的真实意图。此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要看债权人是否能作出合理的解释,要是可以的话,则借条还是会认定为有效,那么债务人自然应该按照借条中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是有恶意不还钱的情况,那么债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追讨欠债。综上所诉,债权人和债务人借款借条的话最好还是保存好,不然如果日后双方就借款问题出现矛盾的话可能就该借条作为证据就会比较麻烦,如果对方还款还完了要将借条撕毁的话最好是在第三方证明下弄好。

3. 主张债权需要什么证据

(一)、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无论是借条、欠条还是借款协议,都要明确写明以下内容:
1、借贷双方的信息;
2、约定的利息,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3、还款日期,若无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偿还债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近来,借贷纠纷案中,涉及电话录音与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作为证据的案件较多,因此以下主要讨论电话录音与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法律效力。
1、电话录音等录音资料
电话录音以视听资料的形式存在,可作为证据,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录音中需要提及借款的经过、理由、用途等情况,证明双方有形成借贷关系的合意。
(2)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非法安装窃听器、非法进行手机监听等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2、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
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聊天工具,聊天记录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可作为证据。但也要具备一定条件:
(1)证明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关涉证据的真实性,聊天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从而丧失证明力)。
(2)证明聊天对象就是借款双方(关涉证据的关联性)。
(3)同时,因为微信并非实名制,在使用主体身份的认定上,举证一方需证明当时聊天的一方就是借贷当事人。
(4)另外,聊天记录可增可减,必须出具手机原件,而且只有保证聊天内容的完整性才有可能认定聊天的真实意图。
一、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主张债权需要什么证据

4. 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

(一)、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无论是借条、欠条还是借款协议,都要明确写明以下内容:
1、借贷双方的信息;
2、约定的利息,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3、还款日期,若无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偿还债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近来,借贷纠纷案中,涉及电话录音与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作为证据的案件较多,因此以下主要讨论电话录音与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法律效力。
1、电话录音等录音资料
电话录音以视听资料的形式存在,可作为证据,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录音中需要提及借款的经过、理由、用途等情况,证明双方有形成借贷关系的合意。
(2)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非法安装窃听器、非法进行手机监听等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2、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
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聊天工具,聊天记录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可作为证据。但也要具备一定条件:
(1)证明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关涉证据的真实性,聊天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从而丧失证明力)。
(2)证明聊天对象就是借款双方(关涉证据的关联性)。
(3)同时,因为微信并非实名制,在使用主体身份的认定上,举证一方需证明当时聊天的一方就是借贷当事人。
(4)另外,聊天记录可增可减,必须出具手机原件,而且只有保证聊天内容的完整性才有可能认定聊天的真实意图。
一、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5. 主张债权有哪些证据?

1、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无论是借条、欠条还是借款协议,都要明确写明以下内容:
(1)借贷双方的信息;
(2)约定的利息,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3)还款日期,若无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偿还债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1)电话录音以视听资料的形式存在,可作为证据,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第一,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录音中需要提及借款的经过、理由、用途等情况,证明双方有形成借贷关系的合意。第二,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非法安装窃听器、非法进行手机监听等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2)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聊天工具,聊天记录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可作为证据。但也要具备一定条件:第一,证明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关涉证据的真实性,聊天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从而丧失证明力)。第二,证明聊天对象就是借款双方(关涉证据的关联性)。第三,因为微信并非实名制,在使用主体身份的认定上,举证一方需证明当时聊天的一方就是借贷当事人。第四,聊天记录可增可减,必须出具手机原件,而且只有保证聊天内容的完整性才有可能认定聊天的真实意图。
借条作为可以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凭证,当事人应该妥善进行保管,但要是不小心出现了借条撕破了的情况,此时也不用太担心,可以向借款人说明情况之后,要求其再补签一份或者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主张债权有哪些证据?

6. 主张债权要的证据有什么

法律分析: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无论是借条、欠条还是借款协议,都要明确写明以下内容:1、借贷双方的信息;2、约定的利息,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3、还款日期,若无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偿还债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7. 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

8. 主张债权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分析:(一)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二)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如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