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2)

2024-05-16 22:07

1. 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2)

  五、签约方式
  
      (一)签约对象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凭户口薄或居住证,与自主选择的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原则上每户家庭只能与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每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家庭以不超过500户为宜。
  
      (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制定签约服务协议(附件1),明确具体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补偿政策。签约对象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服务组合”。如有其它特殊需求的,可经协商后另立补充协议(费用另定)。
  
      (三)签约期限以年为单位,首次签约自签约之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为一个服务周期,此后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协议到期签约家庭可以续约、终止或另选签约医生。
  
      (四)签约期内,若乙方未履行约定服务承诺,甲方要求退约的,需经双方签字确认终止服务协议并一次性退还全部签约费用。
  
      (五)协议一式两份,家庭医生团队和签约家庭各执一份。
  
      六、服务内容
  
      围绕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制定以下服务组合:
  
      (一)基本服务组合(免费)
  
      本组合重点:为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发生疾病的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分级诊疗服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家庭享受优惠结报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1、为签约家庭建立电子家庭健康档案及家庭成员个人健康档案。
  
      2、为签约家庭提供免费医疗卫生咨询,预约检查,每年发放不少于4期健康教育资料。
  
      3、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提供规范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为家庭成员中准备怀孕妇女、孕产妇进行孕前指导、住院分娩指导、产后访视,指导其到所在地卫生院进行早孕建卡、产前定期检查及产后42天检查。
  
      5、对新生儿进行访视,指导0-6岁儿童到所在地卫生院进行预防接种、定期体检、口腔保健等。
  
      6.提供分级诊疗服务:签约家庭成员患病后,先由签约团队中的乡村医生对发生的疾病进行初步诊断及治疗,如不能有效处理,乡村医生将为患者联系签约团队中的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协助将患者转至乡镇卫生院进行诊治,如病情较为严重,签约团队临床医生将协助患者通过绿色通道(市内二级医院设立转诊接待处或分级诊疗办公室)转至二级医院,安排专家进行确诊并治疗。
  
      7.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家庭享受优惠结报政策:在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的签约患者,免除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签约患者结报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由85%提高至88%)。
  
      (二)诊疗优惠组合(每户每人10元)
  
      本组合重点为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全程动态健康管理,主要包括:
  
      1、享受基本服务组合所有服务内容。
  
      2、家庭成员签约期内在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诊时,减免辅助检查费25%,全年个人优惠总额300元封顶。
  
      (三)健康管理组合(每户300元)
  
      本组合重点为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全程动态健康管理,主要包括:
  
      1、享受基本服务组合所有服务内容。
  
      2、每年为签约家庭成员(限2人)进行1次健康体检,项目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血脂、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胸透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双肾)。
  
      七、实施步骤
  
      (一)选择试点单位(2017年11月上旬)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选择3个乡镇卫生院分别遴选出1-2个村卫生室开展签约服务(省示范村卫生室优先开展签约服务)。
  
      (二)组建签约团队(2017年11月中旬)
  
      由试点乡镇卫生院选择中级职称以上临床医生一名与试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组建家庭医生团队。
  
      (三)实施签约服务(2017年11月中旬开始)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正式启动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家庭医生团队中的乡村医生结合日常诊疗及保健管理服务,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可从老年人、慢性病人、妇女儿童、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起步,逐步扩大范围,家庭医生团队中的临床医生参与签约,并提供技术指导。家庭医生团队要根据签约内容认真履约,规范开展服务,做好相应记录,及时上报签约服务工作月报表(附件2)。市局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签约服务顺利实施。
  
      (四)逐步扩面推进(2017年10月1日起)
  
      在试点的基础上,修订实施方案,在全市推开,各乡镇卫生院选择2-3个基础较好的村,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逐步扩大范围到全体居民。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分级诊疗模式的关键切入点,是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的重大举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及市财政局联合成立领导小组(附件3),负责全市签约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卫生院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职能分工,推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稳步开展。市内二级医院要设立转诊接待处或分级诊疗办公室,负责乡镇卫生院转诊病人的接待、分诊工作。市合管办要合理调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结报政策,引导签约患者通过分级诊疗接受医疗服务。
  
      (二)营造良好氛围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一项新生事物,包括医务人员在内的社会各界对其认知度仍较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通过发放资料、社会媒体、横幅标语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活动,提高广大居民及全社会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顺利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考核
  
      试点期间签约医生劳务补助经费暂定为8元/户,其中补助家庭医生团队中的乡村医生5元/户、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3元/户。建立以签约户数、服务项目数、实际服务数量、服务规范完成程度、服务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的绩效考核制度,补助经费通过绩效考核拨付。市局将定期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随机进行电话回访,核实签约真实性和服务满意度,促进签约工作良性循环。

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2)

2.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深化医改,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服务理念,构建新型和谐医患关系,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三级医疗卫生体系中的网底功能和“健康守门人”作用,根据南京市卫生局、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宁卫基妇〔201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逐步建立起既能守健康、又能守费用的双重守门人新制度;促进家庭医生实际收入待遇与签约服务的数量相挂钩,推进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分配新机制;引导家庭医生生提升业务素质,努力建立社区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
        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便民、利民和惠民意识,始终坚持公益性质。
        (二)坚持防治结合
        以健康管理、综合服务为导向,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和预防的有效融合,让居民享有方便、快捷、有效、安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坚持自愿签约
        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告知签约服务具体内容及惠民政策。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居民自主选择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约定服务。
        (四)坚持循序渐进
        重点人群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在完成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方案,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三、签约主体
        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级职称以上临床医师、社区护士、预防保健医生、康复师、社区人员组成家庭医生团队,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和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签约对象,开展签约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健康管理团队协助并提供技术支撑。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购买方)
        权利:自愿选择签约家庭医生;签约后三十个工作日起享有约定的服务项目;监督签约服务项目规范实施。
        义务:理解家庭医生工作的特殊性,支持配合家庭医生开展工作;首诊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优先选择基本药物,接受家庭医生的`转诊建议;主动缴纳契约费用,参与签约服务工作测评。
        (二)乙方(服务方)
        权利:得到签约群众的尊重和客观评价;根据签约服务政策享有应得的劳动所得。
        义务:按约定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学习,提升服务能力;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政策,控制医药费用;接受群众的监督与评价,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五、签约方式
        (一)签约对象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凭户口薄或居住证,与自主选择的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原则上每户家庭只能与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每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家庭以不超过500户为宜。
        (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制定签约服务协议,明确具体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补偿政策。签约对象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服务组合”。如有其它特殊需求的,可经协商后另立补充协议(费用另定)。
        (三)签约期限以年为单位,首次签约自签约之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为一个服务周期,此后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协议到期签约家庭可以续约、终止或另选签约医生。
        (四)签约期内,若乙方未履行约定服务承诺,甲方要求退约的,需经双方签字确认终止服务协议并一次性退还全部签约费用。
        (五)协议一式两份,家庭医生团队和签约家庭各执一份。
        六、服务内容
        围绕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制定以下服务组合:
        (一)基本服务组合(免费)
        本组合重点:为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发生疾病的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分级诊疗服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家庭享受优惠结报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1、为签约家庭建立电子家庭健康档案及家庭成员个人健康档案。
        2、为签约家庭提供免费医疗卫生咨询,预约检查,每年发放不少于4期健康教育资料。
        3、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提供规范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为家庭成员中准备怀孕妇女、孕产妇进行孕前指导、住院分娩指导、产后访视,指导其到所在地卫生院进行早孕建卡、产前定期检查及产后42天检查。
        5、对新生儿进行访视,指导0-6岁儿童到所在地卫生院进行预防接种、定期体检、口腔保健等。
        6.提供分级诊疗服务:签约家庭成员患病后,先由签约团队中的家庭医生对发生的疾病进行初步诊断及治疗,如不能有效处理,家庭医生将为患者联系签约团队中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临床医生协助将患者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诊治,如病情较为严重,签约团队临床医生将协助患者通过绿色通道转至上级医院,安排专家进行确诊并治疗。
        7.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家庭享受优惠结报政策:在社区卫生服务年机构门诊就医的签约患者,免除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
        (二)个性化服务包:按规定另行收取费用。包括⑴家庭病床服务⑵居家医疗⑶居家护理⑷居家康复(5)巡诊医疗(6)出诊医疗(7)健康指导及干预等服务。
        本组合包括:1、门诊实行预约服务,签约对象享受优先就诊的便捷,并免收一般诊疗费;2、优先预约转诊及检查,签约对象通过家庭医生转诊可以在上级医疗机构优先就诊或入院。3、建立药品延方制度,签约对象确需延续上级医疗机构长期用药医嘱(基药目录外药品)以维持治疗的,可根据上级医疗机构的用药建议,结合临床诊疗科目,由家庭医生代签约对象向中心提出申请,通过备案代购的方式予以解决,执行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政策;需要延长处方用量的,经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备案后,可适当延长。4、建立组合式签约。即本区居民,在选择家庭医生签约的基础上,按照签约对象自身健康需求与就医习惯等因素选择1家医保定点综合性三级医院(包括中医医院)进行签约;签约对象可在签约医疗机构组合内根据自身疾病情况选择任意一家医疗机构就诊,并可享有签约就诊各项优惠倾斜政策。对因实际情况需至签约医疗机构组合之外医疗机构(含专科医疗机构)就诊的,居民可至签约家庭医生处(或签约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并接续享受签约就诊各项优惠倾斜政策。
        七、实施步骤
        (一)选择试点单位(2017年1月上旬)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选择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签约服务(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先开展签约服务)。
        (二)组建签约团队(2017年1月中旬)
        由试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选择中级职称以上临床医生组建家庭医生团队。
        (三)实施签约服务(2017年1月中旬开始)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正式启动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家庭医生团队中的家庭医生结合日常诊疗及保健管理服务,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可从老年人、慢性病人、妇女儿童、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起步,逐步扩大范围,家庭医生团队中的临床医生参与签约,并提供技术指导。家庭医生团队要根据签约内容认真履约,规范开展服务,做好相应记录,及时上报签约服务工作月报表。区卫计局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签约服务顺利实施。
        (四)逐步扩面推进(2017年10月1日起)
        在试点的基础上,修订实施方案,在全区推开,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选择2-3个基础较好的社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逐步扩大范围到全体居民。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分级诊疗模式的关键切入点,是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的重大举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及区财政局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签约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职能分工,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稳步开展。上级转诊医院要设立转诊接待处或分级诊疗办公室,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病人的接待、分诊工作,引导签约患者通过分级诊疗接受医疗服务。
        (二)营造良好氛围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一项新生事物,包括医务人员在内的社会各界对其认知度仍较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通过发放资料、社会媒体、横幅标语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活动,提高广大居民及全社会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顺利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考核
        建立以签约户数、服务项目数、实际服务数量、服务规范完成程度、服务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的绩效考核制度,补助经费通过绩效考核拨付。区卫计局将定期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随机进行电话回访,核实签约真实性和服务满意度,促进签约工作良性循环。
        【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深化医改,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服务理念,构建新型和谐医患关系,充分发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三级医疗卫生体系中的网底功能和“健康守门人”作用,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村级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逐步在农村地区建立起既能守健康、又能守费用的双重守门人新制度;促进乡村医生实际收入待遇与签约服务的数量相挂钩,推进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分配新机制;引导乡村医生提升业务素质,努力建立村级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
        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便民、利民和惠民意识,始终坚持公益性质。
        (二)坚持防治结合
        以健康管理、综合服务为导向,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和预防的有效融合,让居民享有方便、快捷、有效、安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坚持自愿签约
        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告知签约服务具体内容及惠民政策。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居民自主选择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约定服务。
        (四)坚持循序渐进
        重点人群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在完成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方案,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三、签约主体
        由乡镇卫生院中级职称以上临床医师一名与乡村医生一名组建家庭医生团队(每名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原则上最多可与3名乡村医生组队),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和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签约对象,开展签约服务。乡镇卫生院和健康管理团队协助并提供技术支撑。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购买方)
        权利:自愿选择签约家庭医生;签约后三十个工作日起享有约定的服务项目;监督签约服务项目规范实施。
        义务:理解家庭医生工作的特殊性,支持配合家庭医生开展工作;首诊在村卫生室;优先选择基本药物,接受家庭医生的转诊建议;主动缴纳契约费用,参与签约服务工作测评。
        (二)乙方(服务方)
        权利:得到签约群众的尊重和客观评价;根据签约服务政策享有应得的劳动所得。
        义务:按约定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学习,提升服务能力;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控制医药费用;接受群众的监督与评价,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3. 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2)

 
        22.加强督导评估。省医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督导评估,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各地要建立定期调研督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监测、评估、培训等工作。
        23.做好舆论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与内容,重点突出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先进典型,增强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良好氛围。
        【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省医改领导小组(扩大)暨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省卫生计生委为民办六件实事之一“为1200万城乡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量和质量,提高签约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按照省市卫生计生委有关工作要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组织一次宣传活动,提供一次上门服务,开具一份健康处方,进行一次跟踪随访,建立一个转诊通道,开展一次免费体检”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六个一”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阳泉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阳医改办发〔2017〕3号)的要求,坚持居民自愿,政策引导,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主动完善服务模式,开展吸引居民主动签约的专项活动,增强居民签约意愿,让家庭医生走进千家万户,确保2017年为74620名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二、活动范围
        全区区域内居民,特别是各类重点人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受益。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居民自愿,以便民利民为首要目标,让好的政策有好的效果。
        (二)坚持整合资源。加强家庭医生与专科医生、公共卫生人员、计生人员联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联合,加强部门联合,系统联动。
        (三)坚持履职问责。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督导考核,以签约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考核指标,创新考核办法,改革奖惩机制,加大问责追责,切实解决不作为、懒政惰政问题。
        四、目标任务
        (一)组织一次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晓率低、签约意愿不强等问题,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活动,发挥签约服务团队“工作队、服务队、宣传队”的作用,做到宣传与服务同步推进,提高群众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知晓率。
        (二)提供一次上门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要主动完善服务模式,采取错时服务、预约服务,利用节假日等,为签约居民提供一次上门服务,更新健康档案,开展康复护理、提供中医药服务、宣传健康知识等。
        (三)开具一份健康处方。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进行一次健康评估,开展健康教育,分析健康问题,并提出个性化的健康处方。针对患病群众和重点人群,简明扼要说明疾病的致病因素、发病机理、诊断标准,提出针对性的指导、干预和进一步治疗的建议。
        (四)进行一次跟踪随访。针对不同签约人群特点,采取夜间随访、假日随访、电话随访、微信随访等多种模式,实行开具延伸处方和长处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转诊和康复指导等服务。
        (五)建立一个转诊通道。加强城市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帮助,城市医院的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要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城市医院要通过家庭医生团队提供预约门诊、预约会诊、绿色转诊等服务,构建一家基层医疗机构+一家二级医院+一家三级医院的“1+1+1”就医模式。
        (六)开展一次免费体检。按照《山西省卫生计生委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和《阳泉市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工程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参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筹组织实施,城市医院支持帮扶,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具体承担,对区域符合条件的50-59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对新发现患病贫困人口由定点医院提供医疗救治。
        五、方法步骤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协调区域内各类卫生计生资源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对象全覆盖、活动内容全覆盖。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工作组协助完成。同时,鼓励和号召各级各类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履行社会义务。
        (一)动员部署(2017年2月10日—2月28日)。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深刻领会活动精神内涵,迅速传达落实活动内容,促使干部职工从思想、组织等方面做好全面准备。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制定完善好各自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此次活动。
        (二)组织实施(2017年3月1日—7月31日)。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筹组织辖区公立医院联合开展活动。辖区城市公立医院要安排专人积极配合区卫计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统一协调、统一分工,加强沟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实施。
        (三)反馈总结(2017年8月1日—31日)。活动任务完成后,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撰写总结报告,重点报告经验和不足,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对在此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大力宣传报道;对于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六、具体要求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活动领导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活动的全面工作。
        (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贯穿活动全过程,明确责任主体,强调督导效果,督促各单位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创造性地丰富工作内容,推动活动落到实处。
        (三)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及时更新发布活动的开展情况。全面宣传活动的进展及成效,强化舆情监测和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系统良好形象。
        (四)严明纪律。各级各部门要把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摆在突出位置,对于推诿懈怠、麻木不仁、故意阻延等,致使责任不清、进展缓慢、落实不严的,该批评的批评、该通报的通报,进行问责性调整,必要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促进活动与履职尽责相结合,与提升能力相结合,与检验落实相结合,使活动与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2)

4. 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等部委《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7〕1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粤办函〔2017〕23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立,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功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根据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卫生强省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大力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和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丰富和规范签约服务内容,突出中西医结合,增强群众主动签约的意愿;建立健全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与外部支撑机制,调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强化家庭医生团队建设,为开展签约服务提供人才保障;完善上下联动机制,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在全面推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础上,到2017年底,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到2017年,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建立目标明确、内容清晰、服务规范、政策配套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签约服务主体
        1.明确家庭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以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其他多种形式为补充。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积极倡导符合条件的在岗临床医师和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
        2.实行团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有条件的地区可吸收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康复治疗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支持专家、名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诊疗服务,支持二级以上医院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家庭医生负责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和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制度规范及成员职责分工,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鼓励和引导居民就近签约,允许居民根据实际需求,跨区域选择签约家庭医生团队。居民或家庭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周期原则上为1年,期满后可续约或另行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
        3.鼓励组合式签约。鼓励城市大型医院与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建立联合体。鼓励城市地区探索建立网格化联网医疗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试点,引导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1所二级医院、1所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之内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并逐步过渡到基层首诊;在组合之外就诊应通过家庭医生转诊。研究探索流动人口签约服务模式,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4.鼓励举办家庭医生诊所。鼓励医师个人、退休执业医师、医生合伙人等执业者(团队)在我省城乡社区(行政村)设置家庭医生(全科)诊所,并将其纳入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行业管理范围。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全科)诊所,支持具有分级诊疗体系的医疗集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社会资本办家庭医生(全科)诊所必须有经培训取得全科执业资格并已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的全科医生以及护士等人员,鼓励配备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康复治疗师等人员。鼓励引入穿戴设备全程监控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满足多层次的服务需求。支持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健康管理需求项目。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提供签约服务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
        (二)规范签约服务内容
        5.完善和规范签约服务项目。家庭医生团队要以维护和促进居民健康为中心,将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机整合,利用居民健康档案,为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防治结合、持续有效、综合、个性化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主要包括5个方面:
        (1)健康信息的收集与管理。对签订服务协议的签约居民,收集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近期就诊信息等动态健康信息,完善健康档案。根据签约居民个体情况,制定健康管理计划,并根据服务情况及时更新。
        (2)健康知识的传递与咨询。提供签约居民健康咨询,普及健康知识,促进其树立健康意识,引导其学习并掌握心理卫生、膳食搭配、疾病预防等相关知识,指导处理健康应急事件,指导其定期清理家庭药箱及合理用药。
        (3)健康行为的干预与指导。培养签约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促进其维护与改善自身健康,对其实施健康管理风险评估,对亚健康状态及不良生活行为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促进其建立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
        (4)初诊与分诊。接受签约居民就诊预约,为其提供基本诊疗和护理服务。提供区域内各医学专科的转介、分诊服务,并建立会诊通道。
        (5)设立家庭病床。对需要连续治疗又需依靠医务人员上门服务的签约居民,根据家庭病床收治标准设立家庭病床。
        6.实行签约分类管理。各地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以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残疾人、慢性病高危人群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目标人群为重点,并逐步向其他一般人群辐射拓展。在签约服务中,可结合实际将目标签约人群区分为普通人群一般综合健康管理型,慢性病人群专病或多病健康管理型,妇女、儿童、老人等专项型,与养老机构签约的老年人医养结合健康管理型和居家养老家庭病床型,中医药服务特色型,与康复机构签署的残疾人康复服务型,重度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型等不同种类,实施差别化、个性化签约管理服务。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组织拟订适应不同人群需求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家庭医生签约协议书中应明确家庭医生团队和签约居民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家庭医生团队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
        (三)建立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和绩效考核机制
        7.完善家庭医生团队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省卫生计生委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等部门制订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收付费指导意见。授权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会同级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共同确定各地签约服务包的'项目内涵,以及个人支付、医保支付标准,规范签约服务行为。家庭医生年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共同分担,有条件的地方财政予以适当支持。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按规定实施救助。签约服务中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年签约服务费收入根据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结果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统筹用于绩效工资分配,并相应核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也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的方式,向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在晋级晋职以及各类评先活动上,应向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倾斜。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高、中级岗位的比例,扩大职称晋升空间,重点向签约服务考核优秀的人员倾斜。
        8.发挥家庭医生控费作用。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对经基层向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基层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发挥家庭医生在医保付费控制中的作用,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守门人的作用。
        9.规范其他诊疗服务收费。家庭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
        10.建立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机制。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联合制订出台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主要从各地签约数量、有效签约、有效履约、服务效果等4个维度开展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以及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各地级以上市可结合工作推进阶段动态调整绩效考核指标。建立以签约居民为主体的反馈评价体系,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反馈评价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作为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居民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的重要参考。综合考虑家庭医生工作强度、服务质量等,合理控制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人数。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四)完善上下联动机制
        11.增强签约服务吸引力。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家庭医生门诊预约服务制度,签约居民在约定时段至签约家庭医生处就诊,可享受优先就诊、优先转诊等服务;对病情较稳定、依从性较好的慢性病签约居民,在治疗用药上给予政策倾斜,实施1次可开具治疗性药物1―2个月的长处方政策,并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科或综合性医疗机构慢性病用药的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40%基本药物目录外、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主要面向签约慢性病患者用药,使参保人在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处方的药品,原则上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能提供。乡镇卫生院要负责村卫生站的代配药服务,满足各地农村老年人的慢性病药品需求,实现慢性病取药不出村。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引导作用,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采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等措施,引导居民到基层就诊。
        12.全科―专科联动协作。家庭医生对超出本机构诊疗服务能力的就诊签约居民,应提供其转往专科或综合性医疗机构的分诊路径或建议,实现合理分诊。各地应搭建与完善区域内分诊平台,畅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科或综合性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绿色通道,并由签约的家庭医生主导和联络、跟踪。由家庭医生预约分诊至专科或综合性医疗机构的患者享有优先预约、就诊、检查、住院等便捷服务。各地应逐步加大专科或综合性医疗机构优质资源、专科号源向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的比例。经专科或综合性医疗机构下转进行康复治疗及恢复期住院观察的患者,设置联动病房,专科或综合性医疗机构责任团队的医生需定期到联动病房进行共同查房,及时了解下转患者的康复情况。通过联动协作,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整封闭的服务保障环,实现全程管理。
        13.构建“三环”联动的一体化服务体系。省卫生计生委牵头制订下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职责分工指引及运作流程相关文件。各地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签约服务“一环”(家庭医生+助理)核心团队建设,提供便利化、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与机构内专科以及辅助科室支持系统的联动,形成签约服务的“二环”团队,提供家庭病床管理、团队医生会诊等服务。建立全科与专科服务有效衔接和联动,形成基层全科团队与专科或综合医院专科医生组成的责任“三环”团队,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科或综合性医院形成双向转诊。到2017年,各地级以上市至少选择1个县(市、区)试点,以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签约服务包为切入点,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从全科―专科联动机制建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化服务等方面,推动建立对签约居民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和全程健康管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五)强化家庭医生团队建设
        14.加强全科医生团队能力建设。各地应加大对全科医生的培训力度,通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医疗联合体业务协作等项目,多渠道培养培训全科医生。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社区护士、乡村医生等岗位的技能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学历层次,完善知识结构。到2018年,实现每万名常住人口全科医生达2名以上;到2020年,每万名常住人口全科医生达3名以上。
        15.落实全科医生执业注册。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临床或中医类别医师按规定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和农村县级医院(包括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的临床或中医类别医师(主要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康复医学、预防保健、中医、中西医结合等专业的医师)参加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中医药局认可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或取得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按规定申请或变更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16.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力度。各级各类高等、中等医学院校应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培训力度,将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其临床教学与培训基地,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作为医学院校附属机构,促进医学院校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动。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规范化培训基地和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建立健全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开展业务指导与家庭医生定期到临床教学基地进修制度。
        (六)强化签约服务技术支撑
        17.加强硬件支撑。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血液净化机构及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各地应从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建立,完善团队建设、全科诊疗及必需设施设备的配置,提高基层服务能力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结合实际在机构内部设置一定数量的全科诊室(家庭医生工作室),作为家庭医生服务场所。农村地区,村卫生站视为乡镇卫生院派驻在行政村的一个全科诊室,以乡村医生为签约主体,在乡镇卫生院团队指导下进行签约服务。
        18.发挥信息化建设的支撑作用。各地可结合实际,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家庭医生信息化管理平台,凸显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过程中的后台支撑功能,逐步实现对签约居民主要健康信息的自动收集更新与互联互通。同时,各地应积极整合区域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连通综合(专科)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构建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诊断(含影像、超声、心电图等)、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病例讨论等远程服务项目,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支撑。
        19.通过“互联网+健康医疗”优化签约服务形式。鼓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利用“互联网+健康医疗”,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患者网等渠道,搭建签约服务双方交流平台。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和健康信息收集等服务。
        三、工作要求
        20.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实际,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当前正在创建的“健康促进示范村”、“健康促进示范社区”创建指标体系,融入健康城市、健康城镇、健康乡村及卫生强市战略。及时出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具体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改革工作的衔接,形成叠加效应和改革合力。
        21.强化分工协作。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残联等单位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职能,把握总体方向,牵头制订相关政策性文件,指导各地统筹做好城乡、区域间协调发展。做好质量控制,规范签约服务准入、提供、考核及监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健康服务业发展计划,兼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逐步完善医疗价格政策,制订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通过价格杠杆引导患者合理分流。省民政厅在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中,指导各地民政部门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财政厅要强化支持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建立与签约服务数量和质量相挂钩的机制,并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予以支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指导各地做好普通门诊统筹工作,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省中医药局负责强化对城乡家庭医生队伍中医药适宜技术使用的培训,组织制订面向多层次签约居民要求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包,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和基本诊疗设备的配备,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省残联负责推动各地残联以购买服务方式购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残疾人提供的康复服务。    

5.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取得了哪些成效?

国家卫生计生委5月10日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及全国护理事业发展有关情况。

主要内容:
刘利群表示,目前,全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已有27个省(区、市)印发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性文件或实施方案,整体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体系初步建立。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了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体系。
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已基本实现村村有卫生室、乡乡有卫生院、每个街道都有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群众可就近获得医疗卫生服务。
三是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得到加强。我们大力加强“5+3”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3+2”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实施农村定向免费医学生项目,开展全科医师特岗计划试点,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推行医师多点执业,有效充实了家庭医生队伍。
四是群众获得感得到提升。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地区,城乡居民就诊下沉效果逐步显现,健康管理效益逐步提升,“家庭医生朋友”的概念和“贴心人”服务模式深入人心。

他还说,2011年至今,根据中央确定的方向和原则,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了大量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取得了哪些成效?

6. 政府工作考核要求有家庭医生签约吗

有,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与签约服务质量、数量和签约对象满意度等挂钩,保障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组织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夯实分级诊疗工作基础。2021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求常住人口签约率达42%以上,十类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0%以上;其中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签约率达80%以上;困难人群(低收入人群)、计生特殊家庭应签尽签。以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核心,对不同人群实行分类管理和精准服务。
二、考核对象
县域内两家医共体牵头医院及成员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8〕20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遂政办发〔2016〕141号)文件,确定考核内容,制定《县2021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综合考核细则》(附件1)、《县家庭医生有效签约服务考核评估表》(附件2)和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标说明(附件3)。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的规范使用。
四、考核方法
(一)签约考核开展形式。
以平时工作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通过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实、签约居民电话问卷等形式,根据《县2021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综合考核细则》,确定考核结果。
(二)规范及有效签约考核。
考核分两个层次进行,包括县级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评价组考核和委托第三方公司电话测评考核。
1.县级基本公卫绩效评价组考核。结合年终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场绩效评价时进行,由承担基本公卫绩效评价的局公卫科和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相关人员负责考核,每个单位随机抽查5名老年人、5名高血压、5名糖尿病、5名孕产妇和5名其他签约服务对象,根据《县家庭医生有效签约服务考核评估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汇总至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科。县级基本公卫绩效评价组考核结果占考核结果50%。
2.第三方公司电话测评考核。以丽水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内2021年已签约名单为基数,以签约家庭医生机构为单位,中期考核随机抽查签约对象不少于4%,年终不少于6%。同时要达到以签约家庭医生为单位,中期考核随机抽查签约对象不少于15-40名签约对象,年终不少于25-50名签约对象。抽查对象必须包含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孕产妇以及低保、残疾等,由第三方按照《县家庭医生有效签约服务考核评估表》进行电话测评。第三方公司电话测评考核结果占考核结果50%。
3.县域医共体是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指导各基层成员单位制定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定期对各基层成员单位的家庭医生签约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至少每季度对签约服务工作情况进行1次内部绩效考核,每次考核覆盖每位参与签约服务的全科医生及团队。
4.核实签约服务经费是否足额发放到位,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现象,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现象。

7.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季度工作计划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现在的你想必不是在做计划,就是在准备做计划吧。好的计划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季度工作计划,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季度工作计划1     作为一名外科医生,本着为病人服务,对医院负责的态度,针对接下来的医疗工作,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有效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降低医疗费用,减少病人经济负担,合理用药是每一位医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加强科室管理,药品比例大幅下降,在我院产生较大影响,使病人切实得到实惠,减轻病人经济负担。药物比例较去年继续下降,达38%,低于医院40%的比例规定。严格执行“一日清”制度,增加医药费的透明度。
      二、强化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 
     做到这一点,要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态度上下功夫,诚恳认真的工作方式、细致耐心的思想交流,与病人交朋友,用病人的口为我们做正面宣传。采取病人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与出院病人进行沟通,使慕名而来的病人逐渐增加。在当前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要加强对科室成员的形势教育,增强职工的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面向社会、面向患者,主动找市场、找病人的新观念。把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贯穿到科室的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激发科室成员积极向上的精神,增强科室的凝聚力。培育科室精神、树立医务工作者整体形象,即服务一流,技术精湛,爱岗敬业,文明服务的白衣天使形象。
      三、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切实减轻病人经济负担 
     合理用药不仅表现在对症用药,还表现在药物的合理应用方面。不仅要加强对药品各种知识的学习,特别是毒副作用的学习,还要经常与药剂科专家进行沟通,真正做到合理用药。在不影响病人治疗效果的前提下,精打细算,用最少的费用进行的医疗服务,这也是我们外科努力的方向。严格执行一日清制度,耐心细致的解释病人提出的问题,让病人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花费。
      四、开通xx市第xx医院外科网站 
     为了增加科室透明度,我科要自费创办xx市第xx医院外科网站,并广为宣传,使病人来院前已经对科室和自己的疾病有所了解,要取得一定的效果。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季度工作计划2      一、医疗方面 
     为了进一步加大医疗质量管理力度,注重医务人员素质培养和职业道德教育,成立医疗质量督察小组:分内科系统、外科系统、门诊、医技等小组,负责规范、督察全院临床、门诊、医技等科室任何与医疗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
     (一)临床科室
     重点抓病案质量(包括现住院病案、归档病案)、合理使用抗生素、防患医疗差错和事故等,组织医疗质量督察小组讨论制定检查评比细则及奖惩制度。
     1、病案质量:严格按《福建省病历书写规范》(20xx年修订版),对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及其相关资料的书写提出进一步的规范化要求。①每月不定期组织督察小组下临床,分项检查现病历质量并做出评比。②每3个月抽查归档病历质量并做出评比。
     2、合理使用抗生素:依据石狮市医院20xx年9月编写的《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办法》(试行),督察临床医生是否合理使用抗生素。参照该书第三节“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评价”查看①使用的适应症、禁忌证。②预防性应用抗生素的原则。
     1)抗菌药物治疗的疗程。
     2)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和给药途径。
     3)联合用药与配伍禁忌。
     3、防患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①从既往的病历检查中发现电脑打印病历的许多漏洞与隐患,为了真实、及时记载病人的病情变化,规定入院记录、首次病程及手术记录等记录可由电脑打印,病程记录必须用钢笔书写。②强调真实、准确做好《死亡病例检查登记》、《重危疑难病例讨论登记》、《抢救危重病人登记》及医师交班本等项目记录。科内组织诊疗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门诊部
     1、进一步完善各科门诊功能,做好感染性疾病预检分诊。
     2、设置、安排门诊部专家栏,公布各位专家的专业特长与出诊时间,方便病人就诊。
     3、组织质控督察组讨论制定检查评比细则及奖惩制度。定期(1—3个月)组织督察组依照《福建省病历书写规范》(20xx年修订版)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办法》(试行)查评门诊病历及处方。
     (三)医技辅助科室
     组织医疗质量督察小组讨论制定检查评比内容、方法及奖惩制定。
     具体待定。
      二、科、教方面 
     (一)科研工作
     1、有计划、有针对性组织1—2个科研课题,并为此创造条件而努力。
     2、与上级医院联系,开发科技含量高的项目。
     3、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不断寻找新增长点的专业、项目,如:各科尚未开设的.专业,高压氧仓的设置、体检中心等。
     (二)教学工作
     1、院内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为了配合我院人事管理,建立个人和科室医疗质量技术档案,为今后岗位竞聘、评聘分离、评职称、选先进等提供有力依据,实现量化管理,依据卫生部、人事部卫科教[20xx]477号文件中《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及福建省卫生厅、人事厅闽卫科教[20xx]290号文件中《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负责真实、准确地登记全院除护理专业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分,杜绝弄虚作假。
     a、督促各医疗部门有计划做好外出进修安排,注意技术人员梯队的培养。规定申请外出进修学习、培训的人员,需经医务科同意,医院方可出具介绍信联系。外出进修学习、培训的人员回院后须及时汇报学习成果及介绍上级医院的先进技术、管理方式等,方可重新上岗。
     b、强调院内外学术活动的重要性,与继续教育学分及技术档案相结合。上报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奖的,需经医务科同意后,才能加盖院章。
     2、院外进修、实习生人员管理
     a、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性的管理。
     b、强调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训练。
     3、其它
     a、督促临床科室做好教学查房或三级查房、组织科内各种类型的业务学习,提高带教质量。
     b、组织、安排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并与技术档案相结合。
     c、定期举行“三基”理论(包括院感)考核,有条件时对进修、实习生及本院低年资医师进行技能考核。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员的岗前培训。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季度工作计划3     新学期开始了,幼儿卫生保健工作是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天气的逐渐转凉,气候的变化使人类机体也在发生着奥妙的变化,但对于免疫系统发育还不够成熟的幼儿来说,一些细菌、病毒便会趁虚而入,幼儿园本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学期气候及幼儿身心发育特点,结合本人的工作,特制定了本学期的工作计划:
      一、严格把好本学期新生入园幼儿的体检及定期健康检查关 
     对于新入园的幼儿,每个幼儿必须持有体检表及预防接种卡,并且体检合格后才准入园;做好接种、漏种登记,做好在园幼儿的年度体检,对体弱儿建立管理档案。
      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1、认真做好晨检,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深入各班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体弱儿的管理及患病儿童的全日观察工作并且有次序地做好记录。
     2、定期消毒医疗器械和晨检卡。
     3、完善各项卫生保健制度,配合园主任做好保育管理。明确各自的职责,调动保育员"服务育人"的积极性。
     4、做好儿童的体格发育测量及评价工作。
     5、定期检查园内环境卫生及安全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
     6、配合防疫部门进行幼儿的预防接种工作。
     7、努力做好幼儿卫生保健软件的全方位的输入工作,虚心请教,积极向有经验的姐妹园学习,勇于革新,力争使我们的软件达到卫生保健合格园。
      三、做好儿童营养保健工作 
     1、管理好儿童膳食,每周制订带量食谱,食物品种多样,注意营养成分的搭配,保证按量供给。每月一次营养计算并分析,要求炊事人员做好饮食卫生及餐具消毒。
     2、制定合理的进餐时间与次数,幼儿进餐提倡定时定点定量,各餐合理热能,供给分配,以保证幼儿生长发育需要。
     3、随时为幼儿提供饮水机会,水温符合要求。
     4、遵守开饭时间,不宜提早或推迟,做好餐前准备,餐后管理工作,分餐时要洗手,分发干菜、干点不直接用手接触。
     5、食堂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按食品卫生法烹饪,食物煮熟煮透,生熟分开,操作时保持食品营养素,制作食品色、香、味具全。
      四、做好幼儿卫生习惯、消毒工作 
     1、为幼儿准备清洁卫生,安全符合幼儿特点的盥洗室和入厕设备,进食和入厕后必须用肥皂洗手。特别是小班幼儿,教师要及时教会幼儿洗手的方法,以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将幼儿每天所需餐巾摆放在固定的地方,方便幼儿取用,并及时做好消毒工作。
     3、各班加强餐前擦桌子的消毒工作,正确使用消毒液。
     4、培养幼儿洗完手后要做双手合起来的动作,保持双手干净的好习惯,加强午餐习惯培养,教育幼儿不能挑食,确保营养的合理吸收。
     5、组织好幼儿午餐,就餐秩序好、安静,在规定的时间内吃完。
     6、饭后组织幼儿散步,遵守幼儿午睡作息时间。
     7、掌握好幼儿看电视的时间,组织幼儿看电视注意坐姿与距离。
      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1、实行一人一杯、一巾专用制度,各班做好标记。
     2、消毒柜、紫外线灯专人负责,定时消毒及时记录。
     3、定期利用空气和日光中的紫外线消毒一些不宜清洗的玩具、图书、被褥等。
     4、加强晨检力度,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对有患病的幼儿协助当班老师全面细心的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工作,对体弱儿加强检疫,防止水痘、流感等流行病的蔓延,对有病患儿所在班级的玩具、物品要彻底消毒、暴晒。
     6、及时换洗被褥、枕套(每月清洗一次),晾晒(每周一次)。
      六、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1、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教育,各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制定规则,杜绝缝针、骨折、烫伤、走失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当班和接送幼儿的老师要仔细观察,对可疑者来园接幼儿要仔细询问并登记。
     3、坚持不定期的午餐、午睡、卫生安全工作检查。
     4、期初、期末组织各班测幼儿身高、体重,中大班测视力,并做好记载与评价。
     5、做好体弱儿与肥胖儿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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