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保护是什么

2024-05-19 03:36

1. 破产保护是什么

破产保护(bankruptcy protection)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
通常意义上的“破产”是指“破产清算”,破产清算就是清算资产,关门还债。而破产保护则类似于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安全气囊”,可以起到缓冲的作用。   在破产保护期间,债权人不得强制要求还债。破产企业,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企业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企业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一个破产法庭的批准,企业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   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可以通过资产的重新整合以及剥离不良资产,使公司重新走上正轨,甚至变得比以前更加强大。但如果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重组失败,最后还是要破产清算。

破产保护是什么

2. 破产保护究竟是什么意思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一、企业员工能申请公司破产吗
1、企业员工不能申请公司破产,公司破产后可以申请破产的主体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债务人指破产企业本身,而债权人是指企业的债权人。2、法律规定,债务人资不抵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4、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债权人能否享有破产申请权?
债权人享有破产申请权。《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三、股东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股东不可以申请破产,有权申请破产的是企业和债权人。但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公司再进入清算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有相关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有限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的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全文》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3. 破产保护究竟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bankrptcyprotection)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的概念主要来自美国的《破产法》,在这一法律中,破产和破产保护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对一家公司而言,申请破产就好比让公司判了“死刑”,而申请破产保护更像是死刑之前的“缓刑”过程。一般来讲,如果一家公司根据《破产法》的第七章申请破产,那么公司的全部业务就必须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的托管人来拍卖公司的资产,拍卖所得的资金用来偿还公司的债务。而如果一家公司宣布“破产”,那么对这家公司进行投资的股民而言,他们手中的股票通常会变成废纸一张。而《破产法》中的第十一章规定的“破产保护”则有所不同。当一个公司临近山穷水尽之地,破产保护能够给予它们最后的机会,争取再度盈利的可能。大多数上市公司都会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然希望继续运营,也确有一些公司重组计划成功,重新开始赢利。可以经过清算,把资不抵债的企业或者个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公平地分配给他的债主,对于个人而言只保留必要的生活资料,从而彻底勾销他所拖欠的一切债务。我国法律还不允许个人破产,很多外国允许个人破产。但注意,根据外国法律,个人破产之后,个人的资信等级会严重下降,会丧失很多资格,比如不能发起设立公司企业。
二、申请破产保护的利弊
破产保护可以经过清算,把资不抵债的企业或者个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公平地分配给他的债主,对于个人而言只保留必要的生活资料,从而彻底勾销他所拖欠的一切债务。我国法律还不允许个人破产,很多外国允许个人破产。但注意,根据外国法律,个人破产之后,个人的资信等级会严重下降,会丧失很多资格,比如不能发起设立公司企业。在罗马法上,会引起人格减等。
在美国,如果一旦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它的债权人暂时就不能去追究这个企业的债权,企业就能够有个喘息的时间。在申请破产保护的这段时间之内可以想办法。一旦公司通过破产保护,走出了破产法庭以后,相当于把身上的债务甩掉了,可以轻松上阵。破产保护除了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局部利益外,它还有利于防止出现大批失业,对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

破产保护究竟是什么意思?

4. 破产保护究竟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破产保护的意思就是不换当事人是否有这个偿付的能力,如果当事人是自愿向法院提出或者是债权人强制性的向法院提出了破产重组的的这个申请后,那么当事人就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的具体的方案出来。依据这个债务偿还的时间、债务偿还的方式来进行。另外当事人在制定重组方案时还要考虑到一些债权人和一些股东的利益,制作一个周全的方案出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5. 破产保护究竟是什么意思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全文》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破产保护究竟是什么意思

6. 什么是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
破产保护实质是一种债务重组方式,与破产还有本质区别,破产保护经批准后仍可继续经营,而破产就要停业清算了。中国目前还没有出台专门的“破产保护法”,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7. 破产保护是什么意思?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申请破产保护的条件:(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二)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破产保护是什么意思?

8. 破产保护是什么意思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企业破产法全文》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