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与监事会之间的关系如何?

2024-05-20 02:17

1. 董事会与监事会之间的关系如何?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一般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组成,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对内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也就是说公司的所有内外事务和业务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的职责是对董事会和经理的活动实施监督,但对内它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业务决策和管理,对外一般无权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董事会与监事会之间的关系如何?

2. 如何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或是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为了实施有效监督,《公司法》又规定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可见《公司法》对公司监事会和监事的地位、职权、作用在法律上作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却碰到不少问题。主要表现有:(一)人们对监事会和监事的认识还比较肤浅,认为监事会只是应景的摆设,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也是旁听者,并无多少发言权,干不了实事;再者,股份公司内部体制很多未理顺,致使改制后的股份公司和改制前的企业之间没有太多的变化。明显的例子是有些股份公司实际上成了控股公司的一个部门或处室,人、财、物无多少自主权,监事很多是控股公司安排兼职的,这样,监事会发挥作用就有较大的局限性。(二)参加监事会的人员素质不够高。有些监事不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不熟悉有关法律知识和审计业务,水平低于董事和经理人员,这就造成心有余力不足,想监督也监督不了或监督不好的尴尬局面。(三)兼职监事多且级别低。有些监事成了多家公司的监事或者主业工作繁重,结果一心无法多用,变成了名义“顾问”;有的公司董事长是监事会主席的领导,总经理又是监事的领导,级别低,就难以放胆工作,有些事情不敢管,不能公正地履行监督职责。(四)监事会没有一个常设的办事机构。我们知道凡事都是人做出来的。监事会如果仅仅停留在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会的现状,那就真的发挥不了太多的作用,平时不做工作,不了解情况,又怎么有发言权?《公司法》赋予监事的职权又如何实现?(五)信息来源依赖于公司管理层。监事要发挥监督作用,必须了解公司情况,掌握各方面的作用,但监事本身并不直接介入经营活动,他们所得到的信息大多是由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董事、经理提供,因此监事所得到信息的数量、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监督作用能否很好发挥。针对以上问题,我提几点看法:1、大力提高监事素质,发挥监事会应有的作用。作为监事,应具备的素质主要是:(1)熟悉公司运行程序和规章制度,这是对监事的基本要求;(2)熟悉公司业务中涉及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监事实际上应负责公司内部制度执行的监督和外部业务行为合法性的监督,有时还需聘请律师处理各种法律问题及诉讼,因此,应具备法律知识;(3)精通会计、审计方面的知识。由于监事有检查公司财务的职责,因此应当具备会计、审计知识。提高监事素质的途径很多,我想重要的是要加强学习和实践,可参加一些监事培训班,也可到监事会工作做得好的公司去取经学习,借鉴别人经验为我所用,但最重要的还是监事应本着对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自学,勇于进取。2、应加强监督机制的立法及实施细则的制订,使之更具操作性。监事会行使监督权的武器是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和监事应行使的职权比较原则,应当制订更加具体和可操作的监事会工作条例,明确奖惩规定,对不履行监事监督职责,致使公司出现管理者违法损害股东利益长期失察的,监事应负连带的法律责任。3、内审部门应作为监事会的办事机构。内审部门作为监事会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不光有利于监事会行使监督权,而且使内审部门处于更超脱的地位,更能树立权威。当然重要的审计情况也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取得董事会的支持,这有利于审计意见的实施。《公司法》已明确了股份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定了监事会和监事应履行的职责,监事如何提高监督水平,加深监督力度,就要靠我们的主观努力。只有自身素质提高了,工作主动了,干出成绩了,才能取信于广大股东,才能不负股东的重托。

3.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关系

1、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 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2、监事会职权范围: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提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作用: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总裁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监事会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关系

4.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关系

法律分析:从监事会职权范围可以看出,监事会与董事会的联系:(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5. 如何提高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效性

亲,你好,很高兴为你服务,关于您的问题:“  如何提高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效性”已经查到:亲亲,如何提高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效性如下:“有效的董事会应该为每位董事构建相关绩效和知识水平标准,对董事会成员进行所在行业专业知识、财务、估值、法律、投融资等方面的教育,并对这些标准进行评估。董事会的质量还可以通过成员的多样性,如地区、行业、职业、性别、个性的不同和差异化来加强。【摘要】
如何提高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效性【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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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效性

6. 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吗

1、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包括对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监事会在法定情况下可以进行公司代表诉讼。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一)】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哪此人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1、股东。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以上”应当包括本数。
2、董事。1/3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是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等事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比较熟悉。当出现影响公司前途、股东重大权益、公司重大利益等问题,需要由股东会会议作出决定时,应当赋予董事召开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3、监事机构。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负有公司监督职责,对于董事、经理等具体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违反法律、公司章程等行为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情况需要通过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相应决定的,应当赋予其提议权
上述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人员要求、比例限制,表明股东会的临时会议并不是可以随时、随便就能够召开的会议。只有当公司需要作出重要决策,或者出现重大问题时,才能由法定人员提议召开。一般性、经常性的问题,可以在股东会的定期会议上解决。

7. 开董事会作为监事是否需要参会?

不能参加会议,但是可以列席会议。
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不能参加董事会议,但可以列席董事会议,并可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召开董事会议,应当提前将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监事,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前不少于10天。

扩展资料
第五十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六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七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监事

开董事会作为监事是否需要参会?

8. 监事会与董事会的关系

一个公司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
股东大会相当于人大,董事会相当于政府,作主要决策和发展战略,是从人大中选出来的(当然大股东的投票权也大些,所以肯定有代表大股东利益的人在里面),管理层相当于国务院,战略的主要执行者和日常经营者,是董事会委任的,监事会呢,如其名,主要起的就是监察审视的作用,主要监查董事会的决策、管理层的执行,是对广大股东有利的,没有以公谋私等等,但是呢,现实中,在很多公司中也就沦为摆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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