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扣划会通知本人吗

2024-05-05 22:07

1. 司法扣划会通知本人吗

法律分析:法院扣划存款时,需要通知到本人。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就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有关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于2000年9月4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的规定,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时,执行人员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法院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金融机构应当立即协助办理查询事宜,不需办理签字手续,这一点是明确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人民法院要求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或扣划被执行人存款时,是否要办理签字手续,人民法院和有的金融机构却各有各的说法。人民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联合通知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避免金融机构在协助法院冻结或扣划存款时需要办理签字手续而往往导致某些金融机构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造成存款转移的现象,所以,人民法院要求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或扣划被执行人存款时,也不必办理金融机构负责人的签字手续,金融机构在法院执行人员出具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应当立即予以办理。而有的金融机构则认为,联合通知对金融机构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时不必办理签字手续的规定是明确的,但对协助冻结、扣划存款是否要办理签字手续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如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等金融机构就规定在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或扣划被执行人存款时,应当先办理行长签字手续,否则,在司法实践中,金融机构的经办人员就不予协助冻结或扣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司法扣划会通知本人吗

2. 司法扣划会通知本人吗

法院冻结个人账户并且划扣账户钱财,不会通知被执行人。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帐户,必须下达裁定书。裁定书必须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在冻结个人账户、划扣账户钱财之前,必须先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如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仲裁裁决书、行政处罚书等等,这些文书生效时,自会确定履行期,这个履行期,肯定会通知到的。然后,不按期履行的,民事判决、调解的原告,仲裁的申诉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决定强制执行了,就会采取冻结、划扣银行存款,拍卖有关财物等措施。被冻结的帐户,在法定的时间内,经法院通知,被执行人拒不主动执行的,法院可以将冻结的账户上的钱划走,然后转给申请执行人。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非经查封、扣押、冻结不得处分。对银行存款等各类可以直接扣划的财产,人民法院的扣划裁定同时具有冻结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3. 司法扣划会通知本人吗

司法扣划一般不会通知本人。如果在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划拨被执行人财产,有关单位也需要协助执行。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而金融机构在协助人民法院划拨被执行人财产时,不需要通知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依法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金融机构应当立即予以办理,在接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不得再扣划应当协助执行的款项以收贷收息;不得为被执行人隐匿、转移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司法扣划会通知本人吗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