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贷款应注意哪些?

2024-05-17 18:31

1. 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贷款应注意哪些?

个人向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些银行会要求申请人办过本银行的信用卡或向本银行贷过款且信用记录良好。
个人向银行贷款需要的材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扩展资料:
担保制度对信用风险的规避:
市场经济所具有的巨大活力进而对融资的大量需求,是现代担保制度得以产生并发展的根本原因,担保制度分为人保与物保两大种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查,我国“由个人和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35%;由担保物担保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34%。
同时由担保物和第三方保证担保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6%”,发达市场经济融资担保主要是物保的方式,“大约70%—80%的贷款都是有担保物的贷款。担保物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的问题,激励借款人偿还贷款。”
然而,“在当下之中国,能够为银行所接受的担保物往往只能是作为不动产的土地和房屋,并且,土地、房屋的抵押登记、评估等各项费用均十分高昂,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包括抵押登记、评估及抵押的实现费用等,其成本占到了质押成本的20%左右”。
如此高昂的费用使借款人不得不转向有体动产和权利的担保方式。动产质押限制了债务人将质押财产用于商业运作的能力,限制了动产担保制度的发展,“实践中,动产质权往往仅适用于个人消费融资的情形,而与现代商事融资几乎没有关系。”在此情形下,权利质权的重要性得以凸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账款质押

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贷款应注意哪些?

2. 求助,新准则下,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取得借款的会计处理?

应收债权质押借款就是应收债权持有者(借款人)
以应收债权作为质押,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人)借入资金。由于此类业务并无实质性风险和报酬的变化,因此小企业企业应将此类业务作为短期借款进行核算。
例:2005年5月11日,某小企业销售给新兴公司一批商品,取得含税收入234
000元,其中增值税为34
000元,但款项尚未收到,根据约定,新兴公司将于8月11日偿还。2005年5月28日,某小企业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210
000元,期限半年,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业务处理如下。
(1)
2005年5月11日销售商品
借:应收账款
23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
(2)
2005年5月28日以应收账款质押取得借款
借:银行存款
210
000
贷:短期借款
210
000
(3)
2005年11月28日偿还短期借款本金和利息
借:财务费用
2
400
短期借款
210
000
贷:应收账款
234
000

3.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范围

1、针对实力雄厚的个别企业开办2、 应收帐款的付款人为资信好、付款能力强的群体,应收账款质量高3、借款人是生产经营稳定、有发展潜力、还款能力强的本地企业。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范围

4. 求助,新准则下,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取得借款的会计处理?

应收债权质押借款就是应收债权持有者(借款人) 以应收债权作为质押,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人)借入资金。由于此类业务并无实质性风险和报酬的变化,因此小企业企业应将此类业务作为短期借款进行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并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的坏账损失(即减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如果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预收的款项。

扩展资料:
本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本科目发生应收账款时,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②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运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可将本科目改为“1122 应收保费”科目,并按照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金融)应收的手续费和佣金,可将本科目改为“1124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科目,并按照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不包括各种非经营活动发生的应收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吸引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保费收入”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代购货方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做相反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账款

5. 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贷款应注意哪些?

个人向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些银行会要求申请人办过本银行的信用卡或向本银行贷过款且信用记录良好。
个人向银行贷款需要的材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扩展资料:
担保制度对信用风险的规避:
市场经济所具有的巨大活力进而对融资的大量需求,是现代担保制度得以产生并发展的根本原因,担保制度分为人保与物保两大种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查,我国“由个人和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35%;由担保物担保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34%。
同时由担保物和第三方保证担保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6%”,发达市场经济融资担保主要是物保的方式,“大约70%—80%的贷款都是有担保物的贷款。担保物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的问题,激励借款人偿还贷款。”
然而,“在当下之中国,能够为银行所接受的担保物往往只能是作为不动产的土地和房屋,并且,土地、房屋的抵押登记、评估等各项费用均十分高昂,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包括抵押登记、评估及抵押的实现费用等,其成本占到了质押成本的20%左右”。
如此高昂的费用使借款人不得不转向有体动产和权利的担保方式。动产质押限制了债务人将质押财产用于商业运作的能力,限制了动产担保制度的发展,“实践中,动产质权往往仅适用于个人消费融资的情形,而与现代商事融资几乎没有关系。”在此情形下,权利质权的重要性得以凸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账款质押

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贷款应注意哪些?

6. 应收账款质押包括哪些

在法律上,应收账款是一种债权,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就担保法第七十五条承认的可以用于质押的权利品种看,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所代表的也是一种债权。

7. 什么是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适用范围解读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企业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帐款收款权向银行作还款保证,但银行不承继企业在该应收账款项下的任何债务的短期融资。贷款期间,打折后的质押应收账款不得低于贷款余额(贷款本金和利息合计)。当打折后的质押应收账款在贷款期间内不足贷款余额时,企业应按银行的要求以新的符合要求的应收账款进行补充、置换。
 
 
 
 适用范围
 
 
 
 1、针对实力雄厚的个别企业开办
 
 
 
 2、 应收帐款的付款人为资信好、付款能力强的群体,应收帐款质量高
 
 
 
 3、借款人是生产经营稳定、有发展潜力、还款能力强的本地企业。

什么是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适用范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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