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 )决定。

2024-05-18 19:18

1. 26.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 )决定。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一、新成立党组织程序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建设公司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以设立党支部为根据和理由建设党支部的性质; 党支部委员会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2、由上级党委审查并提出批准上级党委审查党支部成立支部委员会的理由是否充分委员和正副书记的名额是否合理选举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审查通过后,提出批准,同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持委员会,指导党支部相关工作。3、党支部做好选举支持委员会的准备工作党支部做好选举支持委员会原党员的教育工作,向上级党委提交报告。4、上级党委审查同意后,批准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5、将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写入上级党委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根据支部党员大会举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等。6、上级批准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二、根据党章规定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党组织应予撤销:1、社会组织的解体或废除。2、因完成某一特殊任务而组成的党组织已经完成预定任务。3、党员因调动、职业变更或自然减员,没有达到设立党组织的规定人数。4、因其他原因需要取消的。 承办:编写这些机关党组织或主管部门党组织为什么要成立党的新组织或废除党的原组织的报告,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构。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实行巡回制度。

26.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 )决定。

2.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谁决定?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


扩展资料: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参考资料:共产党员网-中国共产党党章章程 

3.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谁决定

党章规定:“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据此,一般由上级党组织将决定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的通知,下发至相关单位党组织。
因工作需要或党员人数增多,需将党支部改建为党总支或将党总支改建为基层党委时,要求改建的党支部或党总支必须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方可成立新的党组织,并按党章及相关规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党的基层委员会。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谁决定

4. 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撤销党的原有组织要办理什么手续?

根据《党章》规定:“凡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将书面决定印发至相关单位组织。
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撤销党的原有组织的一般程序(以设立与撤销支部为例):
建立党支部的程序:
1、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建立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对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如果党员人数较少,可只设书记,也可以设正、副书记,正、副书记通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4、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党组织批复。企业党支部正式成立。
撤销党支部的一般程序:
(一)提出撤销党支部的请示 。 
党委(总支)对所属支部撤销(合并)要召开党委(总支)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党委(总支)同意后,要把撤销党支部的请示上报上级党组织。撤销党支部的请示要写明撤销该支部的理由,该支部党员人数、撤销后的党员去向等。   
(二)上级党组织批复 。  
上级党组织收到党委(总支)上报的撤销党支部的请示后,要在进一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立会集体讨论审批,并将批复及时发至提出呈请的党委(总支)。  
(三)妥善安排撤销支部后党员的组织生活。  
党委(总支)接到批复后,要通知被撤销支部的所有党员,告知他们所去的党组织,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党支部,使他们能及时参加组织生活。

5. 撤销党的原有组织由什么决定

《党章》规定:“凡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据此可知,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将撤销党的原有组织的书面决定印发至相关单位组织。一、新成立党组织程序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建设公司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以设立党支部为根据和理由建设党支部的性质; 党支部委员会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2、由上级党委审查并提出批准上级党委审查党支部成立支部委员会的理由是否充分委员和正副书记的名额是否合理选举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审查通过后,提出批准,同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持委员会,指导党支部相关工作。3、党支部做好选举支持委员会的准备工作党支部做好选举支持委员会原党员的教育工作,向上级党委提交报告。4、上级党委审查同意后,批准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5、将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写入上级党委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根据支部党员大会举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等。6、上级批准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二、根据党章规定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党组织应予撤销:1、社会组织的解体或废除。2、因完成某一特殊任务而组成的党组织已经完成预定任务。3、党员因调动、职业变更或自然减员,没有达到设立党组织的规定人数。4、因其他原因需要取消的。 承办:编写这些机关党组织或主管部门党组织为什么要成立党的新组织或废除党的原组织的报告,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构。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实行巡回制度。法律依据:《党章》

撤销党的原有组织由什么决定

6. 撤销党的原有组织 的程序

《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撤销党内职务,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的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担任的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并不只限于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也不是全都要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行政领导职务。是否要提出这项建议,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影响等具体情况确定。凡是需要“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的,应将这一建议写在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决定中。
  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一般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7.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什么决定

根据《党章》规定:“凡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将书面决定印发至相关单位组织。
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撤销党的原有组织的一般程序(以设立与撤销支部为例):
建立党支部的程序:
1、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建立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对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如果党员人数较少,可只设书记,也可以设正、副书记,正、副书记通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4、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党组织批复。企业党支部正式成立。
撤销党支部的一般程序:
(一)提出撤销党支部的请示 。 
党委(总支)对所属支部撤销(合并)要召开党委(总支)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党委(总支)同意后,要把撤销党支部的请示上报上级党组织。撤销党支部的请示要写明撤销该支部的理由,该支部党员人数、撤销后的党员去向等。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什么决定

8.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什么决定

根据《党章》规定:“凡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将书面决定印发至相关单位组织。
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撤销党的原有组织的一般程序(以设立与撤销支部为例):
建立党支部的程序:
1、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建立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对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如果党员人数较少,可只设书记,也可以设正、副书记,正、副书记通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4、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党组织批复。企业党支部正式成立。
撤销党支部的一般程序:
(一)提出撤销党支部的请示 。 
党委(总支)对所属支部撤销(合并)要召开党委(总支)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党委(总支)同意后,要把撤销党支部的请示上报上级党组织。撤销党支部的请示要写明撤销该支部的理由,该支部党员人数、撤销后的党员去向等。   
(二)上级党组织批复 。  
上级党组织收到党委(总支)上报的撤销党支部的请示后,要在进一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立会集体讨论审批,并将批复及时发至提出呈请的党委(总支)。  
(三)妥善安排撤销支部后党员的组织生活。  
党委(总支)接到批复后,要通知被撤销支部的所有党员,告知他们所去的党组织,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党支部,使他们能及时参加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