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2024-05-19 20:03

1.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法律分析:1.企业按规定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
2.企业转让金融商品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实际转让金融商品,月末,
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
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年末,“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2.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摘要】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提问】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回答】
差额征税原先是营业税的政策规定,即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销售额来计算税款的计税方法。【回答】

3.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4.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针对差额征税,设置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以及“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企业对外提供可以适用差额征税的应税行为(比如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征税方式缴纳增值税的),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发生成本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存货等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存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核算按照增值税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成本费用对应的税额。在确认收入时,销项税额的金额是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依据计算,销项税额抵减以允许扣减销售额成本费用为依据计算,两者一贷一借结转之后,正达到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效果。

若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差额征税下,按照全额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以及允许抵减销售额的成本费用对应的税额,均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核算(比如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征税方式的),若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金融商品转让(属于金融服务),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即金融商品转让也适用差额征税方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转让金融商品产生转让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

月末,确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转让金融商品产生转让损失的,确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分录相反。

纳税人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卖出价-买入价)÷(1+6%)×6%;纳税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转让金融商品适用3%征收率,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免征增值税。

5.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针对差额征税,设置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以及“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如下:企业对外提供可以适用差额征税的应税行为(比如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征税方式缴纳增值税的),确认收入时: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发生成本费用时:借:主营业务成本/存货等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贷:主营业务成本/存货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核算按照增值税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成本费用对应的税额。在确认收入时,销项税额的金额是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依据计算,销项税额抵减以允许扣减销售额成本费用为依据计算,两者一贷一借结转之后,正达到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效果。若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差额征税下,按照全额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以及允许抵减销售额的成本费用对应的税额,均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核算(比如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征税方式的),若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金融商品转让(属于金融服务),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即金融商品转让也适用差额征税方式。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如下:转让金融商品产生转让收益时:借:银行存款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月末,确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借:投资收益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转让金融商品产生转让损失的,确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分录相反。纳税人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卖出价-买入价)÷(1+6%)×6%;纳税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转让金融商品适用3%征收率,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免征增值税。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6.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7.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法律分析:1.企业按规定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2.企业转让金融商品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实际转让金融商品,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8. 差额征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的差额征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二、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会计处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规定: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