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变更银行没有变更

2024-05-20 01:56

1. 工商变更银行没有变更

法律分析: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1.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2.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3. 属于变更开户许可证记载事项的,存款人办理变更手续时,应交回开户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
法律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修改有关规章的决定》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有依据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二)公正、公开、及时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三)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四)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五)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预。

工商变更银行没有变更

2. 工商变更银行没有变更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1.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3.属于变更开户许可证记载事项的,存款人办理变更手续时,应交回开户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
一、公司法人变更对公账户有影响吗
变更过程中是没有影响的,但变更后就有了,银行的账户可以不注销,变更和更换财务印鉴就行;银行每年要做的开户信息核对就不能过,所以法人变更后应及时到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的变更;至于印鉴,银行印鉴的持有人不一定非得释放人代表,也可以是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其他持有人,所以印鉴的变更不一定是因为法人的变更,也就不涉及同步办理的问题。
如果公司的印鉴持有人就是法人代表,那么应该在工商局给你们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后,带着营业执照的正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变更申请书等到开户行办理换证手续同时办理印鉴变更手续,应先将原基本户注销,再到你要开户的银行办理开户。
二、银行一般户和基本户的区别
是要开基本户先,因为需要基本户的开户许可证才能开一般帐户。基本户只能开一个,可以用来提现、发放工资、转帐等,一般帐户不能提现只能转帐。基本户:基本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一般户:即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本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一般存款账户。

3. 工商变更银行没有变更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1.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3.属于变更开户许可证记载事项的,存款人办理变更手续时,应交回开户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法律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修改有关规章的决定》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有依据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二)公正、公开、及时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三)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四)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五)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预。

工商变更银行没有变更

4. 工商变更银行没有变更

法律分析: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1.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2.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3. 属于变更开户许可证记载事项的,存款人办理变更手续时,应交回开户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法律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修改有关规章的决定》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有依据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二)公正、公开、及时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三)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四)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五)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预。

5. 工商变更银行没有变更

法律分析: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1.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2.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3. 属于变更开户许可证记载事项的,存款人办理变更手续时,应交回开户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
法律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修改有关规章的决定》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二)公正、公开、及时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
(三)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四)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五)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预。

工商变更银行没有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