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换届选举流程

2024-05-11 02:42

1. 党总支换届选举流程

党支部换届改选,严格按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改选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作程序如下:

l、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①召开支委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确定改选的时间,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选举办法;研究讨论本届支委会工作报告;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②起草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回顾本届支部委员会在完成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中,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公布本届支委会党费的缴纳情况。
③酝酿侯选人。选举前,党支部要提出候选人的条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统一认识。然后经党员在党内议论、酝酿,提出候选人的初步名单,支委会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最后确定候选人名单。
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在准备好的工作报告和确定了正式候选人以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⑤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
2.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选举
①主持人核对党员人数,实际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②做工作报告。由党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提请全体党员讨论、听取意见、通过报告。
③确认党员的选举权。
④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⑤推选唱票、记票、监票等选举工作人员。
⑥分发选票,填写选票,进行无记名投票。
⑦开票、唱票、记票。
⑧宣布选举结果。处理好选票。
3.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①新选出的支部委员会进行分工。书记、副书记的产生候选人,在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等额选举。
②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主要内容:选举的基本情况;参加党员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所得票数;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委员的分工情况。
③做好落选人员的工作。
4.支部委员会缺额的补选
①凡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委员调离或其它原因发生缺额,本届支部委员会任期还没有到期,都应及时补选。
②补选的办法。增补支部委员,必须召开党支部大会,经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或备案。

党总支换届选举流程

2. 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

【法律分析】一、准备工作1.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2.党支部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委员会组成原则、委员名额、差额比例及选举办法。3.本届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酝酿推荐,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4.本届党支部起草工作报告,总结任期工作,重点是近一年来的工作。5.选举前上报以下材料呈所在基层党总支审核:1,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2,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3,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简介;4,党员大会议程;5,换届选举办法。二、正式选举工作程序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2.本届党支部书记做工作报告。3.表决通过选举办法。4.通过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5.大会进行选举:(1)工作人员清点并报告到会人数(2)宣布应选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3)发放选票(检查发出的选票是否与到会人数相符)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4)投票;(5)计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6)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7)主持人宣布新当选的委员名单。6.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条 代表产生的主要程序是:一,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二,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审核把关,可以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三,选举单位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查。四,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

3. 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

法律分析:1、会前准备。村支委在指导组指导下准备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办法包括选举办法依据、候选人产生程序、选举名额、选举程序、及投、监、计票办法选举形式采取候选人多于应选人20%的差额直接选举;不设委员会的村进行等额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姓氏笔划为序印制支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选票,并作填票说明确定该次村党支部选举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并报乡镇党委核准。
2、召开村党支部选举工作会议。(1)会议主持。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支委会的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介绍到会党员人数和有关大会议程。(2)上届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3)组织党员讨论支部工作报告。(4)宣读、通过选举办法在选举办法中,要明确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如遇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取足为止;如遇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在其余候选人中再次进行选举:如遇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得票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5)通过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6)举手表决监票人,确定计票人名单。(7)组织实施选举。主要内容包括:宣布大会选举内容;宣布应到和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长期在外或卧病不起,确实无法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列入应到数内;按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分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方法、应注意的问题和投票顺序;监票人查封票箱,依次投票;投票完毕,当场清点票数,并宣布清点结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计票;公布选举情况,即收回票数,废票数,有效票数,每个被选举人的得票数;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宣读当选人名单。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

4. 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

法律分析:1. 召开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做出换届选举的决议。
2. 起草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并经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
3. 酝酿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基层党组织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填写《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报告)表》。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5. 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

法律分析:1. 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2. 准备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3. 进行选举教育。4. 酝酿确定候选人。5. 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6. 向大会作工作报告。7. 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8. 计票确定当选人。9. 院系级党组织向党委组织部签报审议结果。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第三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

6. 支部换届选举的流程

1.应换届的前6个月,党支部所属于上级党组织下发通知,提醒督促换届;2.支部到期前4个月,向上级党组织提交换届选举的请示,重点请示支委会委员人数;3.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第一次支委会。

7. 党委换届选举的程序和步骤

1、机关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有关事宜。机关党委一般应于任期届满两个月前召开党委会分析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条件是否具备,如具备条件,应讨论决定:  
(1)召开党员大会时间;  
(2)大会的指导思想;  
(3)大会的主要任务;  
(4)大会主要议程;  
(5)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  
(6)委员候选人推荐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等。  
2、向省直机关工委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机关党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做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后,及时向省直机关工委呈报《中国共产党单位机关委员会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
(1)召开党员大会时间;  
(2)指导思想;  
(3)主要议程;  
(4)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  
(5)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委员名额一般为5-9名,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差额比例不少于20%;选举可直接采取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先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3、召开机关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筹备事宜。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省直机关工委批准后,即可召开机关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内容包括:  
(1)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2)确定下届委员会构成原则、委员会候选人条件、委员会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和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条件;  
(3)研究提出下届委员会组成方案;  
(4)研究起草机关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文件。两个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各支部征求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后,提交下次部机关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  
4、组织酝酿推荐提出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机关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提出下届委员会组成方案:  
(1)向机关各支部发出推荐候选人名单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推荐名额(含差额);推荐候选人应掌握的原则等,请各支部按照要求组织酝酿推荐。根据需要也可采取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进行酝酿提名;  
(2)根据各支部推荐情况,经机关党委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再返回各支部及全体党员进行讨论;  
(3)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几次反复,最后集中多数支部和党员的意见,由机关党委全体会议确定下届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此次会上,还可以审议通过机关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报告等文件。  
5、向省直机关工委呈报关于下届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几次反复,最后集中多数支部和党员的意见,由机关党委全体会议确定下届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向部长办公会报告并报省直机关工委审批后,作为建议名单,提交机关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6、做好召开机关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准备工作。省直机关工委对机关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后,即可着手相关准备工作。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  
(1)起草大会主持词;  
(2)印制选票和准备票箱;  
(3)起草大会选举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填票说明,选举办法印发各支部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4)召开各支部负责人会议。会议的内容是: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听取各支部对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的意见等;  
(5)布置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6)布置会场。  
7、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机关党委换届准备工作就绪后,即可向机关全体党员发出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要尽可能保证每一名党员都到会。会议由上届部机关委员会书记主持。  
召开选举大会时,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否则要进行重选。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  
(2)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奏《国歌》;  
(3)上届机关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4)表决通过党委会工作报告(时间允许,还可作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也可书面提交党员大会审议);  
(5)再次清点到会人数;  
(6)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会前印发全体党员);  
(7)通过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8)宣布下届党的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  
(9)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10)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  
(11)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12)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13)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人得票情况(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  
(14)奏《国际歌》,宣布大会闭幕。  
8、召开新一届机关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党员大会后,及时召开新一届机关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必要时可增加通过某项决议)。会后要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9、新一届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结果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复。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党员大会的基本情况和选举结果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准。  
10、做好党员大会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党员人数不足500名,或者超过500名但驻地比较集中,又便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的主要职权是:  
(1)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报告;  
(2)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3)选举党的委员会(即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本部分工作流程仅提供有关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工作项目及主要议程,其具体内容和样例,可参考党代表大会组织工作流程和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流程相关部分。  
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必须进行差额选举。可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直接进行正式选举(即直接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通过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即间接选举)。  
正式选举时一般实行等额选举。采用预选办法确定正式候选人,一般程序是:  
由上届党的委员会将经上级党的委员会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预选候选人名单,然后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预选结果向党员大会报告。  
被选举人在预选中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在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人选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提出正式候选人名单,通告选举人。  
直接选举更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增加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的机会,更能体现党员本人的意志,选出的领导成员更有群众基础,所以,应大力提倡党员大会的直接选举。
严格党的基层组织换届工作程序的意义:
首先,程序是选优配强领导领导班子、防止干部带病上岗的有力措施。
换届工作在规定的时段,同时调整四套班子,联动涉及大批干部,无论推荐考察环节,还是讨论决定环节,都存在工作量大、工作任务重、人事矛盾集中的特点,而越是这时,越应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严格把关。
其次,程序是实现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的重要保证。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线,循章有序是党内民主的生命力;而程序及其严格执行则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保证。
第三,程序是加强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制度保证。
换届工作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办事的最集中最具体的实践。各级党委如何在换届中扩大民主,推进改革,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很重要的载体就在于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安康市机关党建网-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党委换届选举的程序和步骤

8.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如下:

一、准备工作
1、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2、党支部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委员会组成原则、委员名额、差额比例及选举办法。
3、本届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酝酿推荐,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4、本届党支部起草工作报告,总结任期工作,重点是近一年来的工作。
5、选举前上报以下材料呈所在基层党总支审核:
(1)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
(2)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3)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简介;
(4)党员大会议程;
(5)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二、正式选举工作程序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2、本届党支部书记做工作报告。
3、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4、通过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
5、大会进行选举:
(1)工作人员清点并报告到会人数(看是否达到会议的有效人数);
(2)宣布应选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3)发放选票(检查发出的选票是否与到会人数相符)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4)投票;
(5)计票(清点收回的选票后计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
(6)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7)主持人宣布新当选的委员名单。
6、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三、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党员大会结束后,党支部及时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等额选举支部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2、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要及时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上报所在基层党总支,由党总支汇总整理后报送组织部,呈学校党委审批。

扩展资料
换届选举工作是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的集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实践性为一体的十分重要的工作,坚持按照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办事,充分发扬民主,是顺利完成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好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开展工作。
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选民和党员代表,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宪法、选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体现党的先进性。
(二)充分发扬民主,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凡是应该由选民和代表决定的事情,都要由选民和代表来决定。
要充分发扬民主,不能怕麻烦、图省事、简单化,更不能妨碍、限制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要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民主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广大选民和代表树立正确的民主观,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严格依法办事,切实提高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注意提出的代表比例、建议、方案或提名的代表候选人是否具有合法性。
二是注意选区划分的科学性。要依据法律规定,本着便于选民了解候选人情况和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民联系、监督当选代表的原则,按照居住状况或工作单位进行科学划分。
三是注意选民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对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干部、工人、农民、离退休人员、流动人员等各类人员和情况,按法律规定进行准确的排查,认真细致地做好登记工作,力求防止漏登、错登或重复登记现象的发生。
四是注意工作环节和过程的有序性。对于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代表资格的审查、代表选举以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领导班子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操作,通过严密的组织程序,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客观公正。
五是要处理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在换届选举中,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认真执行政策,把法律与政策统一起来,对于法律和章程有规定的,要按法律和章程办;法律和章程没有明确规定而政策有规定的,要按政策规定办;遇到法律、章程和政策都不够明确的,要持慎重态度,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真正把依法办事的要求贯穿于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中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简要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同济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换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