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信贷的贷款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4-05-06 05:22

1. 绿色信贷的贷款认定标准是什么?

绿色信贷标准方面,要抓住三个要点。
 
  第一个要点是要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在银行的所有的信贷安排上,要优先支持节能环保项目,同时对高污染的企业和项目说不;对高能耗的企业和项目说不;特别是对钢铁、冶金、水泥、化工等等容易造成污染或能耗比较高的企业说不。银行的信贷审查的标准和银行的信贷审批一定要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和能源消耗的因素,来引导企业重视环境保护,重视生态平衡,重视资源节约。
 
  
第二个方面,商业银行要拒绝重复建设。重复建设从根本上说*5的问题是浪费资源。从这么多年的实践来看,银行既要拒绝低水平重复建设,要拒绝高水平的重复建设,如前几年号召、强调推进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等新能源、新兴产业的建设。李礼辉透露,据其了解到的统计资料,我国的光伏和风电现在产能的利用率只有33%和59%,形成了很大的浪费。
 
 
 第三,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也应该坚持经济上可行性的标准。一个企业或项目本身不具备经济上的可行性,就是不可持续发展的。商业银行要看一个企业或项目的投入产出水平,它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资源利用的效率。具备经济可行性却达不到信贷标准的绿色信贷项目,,如说绿化项目,水源保护项目等,应该通过政策性的信贷和政策性的金融支持来安排,更重要的是,国家在各种各样的政策安排上,在现金流的安排上,要能够做出重大的调整和变革。

绿色信贷的贷款认定标准是什么?

2. 绿色信贷指引的文件解读

中国银监会印发《绿色信贷指引》(银监发〔2012〕4号,以下简称《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开展绿色信贷,大力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配合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引导社会资金流向、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贯彻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宏观调控政策,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并以此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至少每两年开展一次绿色信贷的全面评估工作,将绿色信贷执行情况纳入内控合规检查范围,建立绿色信贷考核评价和奖惩体系,公开绿色信贷战略、政策及绿色信贷发展情况。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为抓手,创新信贷产品,调整信贷结构,积极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取得了初步成效。许多银行将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作为自身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了有效的绿色信贷促进机制和较为完善的环境、社会风险管理制度。积极创新绿色信贷产品,通过应收账款抵押、清洁发展机制(CDM)预期收益抵押、股权质押、保理等方式扩大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融资来源,增强节能环保相关企业融资能力。截至2011年末,仅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相关贷款余额已逾1.9万亿元。银监会将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绿色信贷,防范环境、社会风险的监测、引导和检查落实,并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情况作为监管评级、机构准入、业务准入、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

3. 绿色贷款认定的根本依据是什么?

绿色信贷的本质在于正确处理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绿色产业融资,构建新的金融体系和完善金融工具。
绿色信贷就是“green-credit policy”,是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于2007年7月30日联合提出的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

政策意义
“绿色信贷”是金融杠杆在环保领域内的具体化。
此次“绿色信贷”的推出,是将环保调控手段通过金融杠杆来具体实现。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建立环境准入门槛,对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不得提供信贷支持。
对于淘汰类项目,应停止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从源头上切断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无序发展和盲目扩张的经济命脉,有效地切断严重违法者的资金链条,遏制其投资冲动,解决环境问题,也通过信贷发放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绿色贷款认定的根本依据是什么?

4. 绿色贷款认定的根本依据是什么?

绿色信贷的本质在于正确处理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绿色产业融资,构建新的金融体系和完善金融工具。
绿色信贷就是“green-credit policy”,是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于2007年7月30日联合提出的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

政策意义
“绿色信贷”是金融杠杆在环保领域内的具体化。
此次“绿色信贷”的推出,是将环保调控手段通过金融杠杆来具体实现。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建立环境准入门槛,对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不得提供信贷支持。
对于淘汰类项目,应停止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从源头上切断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无序发展和盲目扩张的经济命脉,有效地切断严重违法者的资金链条,遏制其投资冲动,解决环境问题,也通过信贷发放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5. 绿色信贷指引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包括

绿色信贷指引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包括村镇银行。绿色信贷指引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绿色信贷指引》。该《指引》于2012年2月24日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银监发〔2012〕4号印发。《指引》分总则、组织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监督检查、附则7章3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非银行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本《指引》由中国银监会负责解释。

绿色信贷指引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包括

6. 什么是绿色信贷?

绿色信贷是环保部门和银行业联手抵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促进节能减排,规避金融风险的重要经济手段。
绿色信贷的最新政策如下:
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
各级环保部门与金融机构要密切配合,建立信息沟通机制;
各级环保部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金融机构要加强环保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与联动,以强化环境监管促进信贷安全,以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改变“企业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
绿色信贷业务的特殊性是指绿色信贷政策需要公众的监督,政府和银行不仅应该将相关环境和社会影响的信息公开,并且应该提供各种条件包括信息的披露、必要的经费和真正平等对话的机制。“绿色信贷”的推出,提高了企业贷款的门槛,在信贷活动中,把符合环境检测标准、污染治理效果和生态保护作为信贷审批的重要前提。

7. 什么是绿色信贷?


什么是绿色信贷?

8. 央行的绿色信贷给谁申请

绿色信贷是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提出的。

绿色信贷含义广泛,涵盖政策制定、制度安排和金融实践等方面。从微观上看,绿色信贷是指银行采纳一定的环境标准开展信贷业务。从宏观上看,绿色信贷也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信贷投向的信贷政策。绿色信贷具有环保政策和产业政策传导功能,经由绿色信贷,银行可以对污染企业的资金予以遏制,对环保企业进行扶持,促使贷款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实现节能减排、优化产业结构和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等政策目标。

  绿色信贷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通过不断更新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建立绿色信贷标准体系,界定绿色信贷的范围;二是配合环保产业政策实施,督促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防范环保政策实施传导引发信贷风险;三是建立绿色金融业绩评价体系;四是逐步丰富绿色信贷的约束和激励手段。

绿色信贷的属性
  从不同角度看,绿色信贷兼具银行企业社会责任和信贷政策等属性。

  绿色信贷首先是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绿色信贷要求银行在关注贷款经济效益的同时,还需关注贷款人的贷款目的,以及贷款使用对环境的影响。银行实施绿色信贷,超出了营利的范畴,是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回应,当属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组成部分。

  绿色信贷还是一种信贷政策。信贷政策有多种层面,银行为提升自身社会责任形象,或出于防范企业环境风险传递导致信贷损失等目的,自愿将绿色标准纳入信贷业务中,体现为商业银行内部的信贷政策。银行制定实施内部绿色信贷政策,实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国家和各级政府层面上,绿色信贷属于宏观经济政策。央行将信贷政策定义为 “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要求,对金融机构信贷总量和投向实施引导、调控和监督,促使信贷投向不断优化,实现信贷资金优化配置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绿色信贷政策是通过调整信贷结构发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金融中介作用,促进环保发展的手段。

绿色信贷的相关规定
  绿色信贷是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于2007年7月30日联合提出的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各商业银行要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

  《意见》规定,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或越级审批,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未经环保验收即擅自投产的违法项目,要及时公开查处情况。即要向金融机构通报企业的环境信息。

  而金融机构要依据环保通报情况,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新建项目,金融机构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同时《意见》还针对贷款类型,设计了更细致的规定。如对于各级环保部门查处的超标排污、未取得许可证排污或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已建项目,金融机构在审查所属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时,应严格控制贷款。

  从国家层面上看,主要包括: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央行、银监会发布的 《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主要是加强环保和信贷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合;2007年银监会出台的 《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旨在配合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顺利实施,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把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与国家经济结构紧密结合,有效防范信贷风险;2012年银监会发布的 《绿色信贷指引》,对绿色信贷的组织和业务管理进行了规定;2014年银监会发布的 《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通过100多个指标,规范绿色信贷的组织管理和内控协调等;2015年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出台的 《能效信贷指引》,为支持用能单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降低能源消耗提供信贷融资,在重点服务领域、项目、信贷方式、风险控制和金融创新及激励约束方面提出了指引;2016年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绿色信贷七项制度框架;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 (2019年版)》及解释说明文件,进一步厘清绿色产业边界,首次从产业的角度全面界定了全产业链的绿色标准与范围。

  从地方层面看,2017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升级。同时,央行等多部委联合印发 《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 《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江西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等文件。五大试验区先后出台了多个绿色金融专项政策文件,通过货币金融政策、财税政策和其他一系列政策支持绿色金融发展。试验区各级政府先后组建了省、市、区多层级的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各试验区央行分支机构分别制定了 《绿色信贷业绩评估办法》等文件,运用再贴现、将绿色信贷业绩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 (MPA)考核等方式,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有效流向绿色发展领域。

  商道融绿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5月联合发布的 《中国绿色金融分析政策报告 (2019)摘要》显示,截至2019年,与绿色金融相关的各类政策超过510条,除中央政府外,31个省级行政区发布了绿色金融政策,并有20个省级行政区发布了绿色金融专项政策。这些政策内容中,绿色信贷占比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