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代客炒股,请问具体步骤有那些

2024-05-16 00:01

1. 我想代客炒股,请问具体步骤有那些

直接炒啦!

我想代客炒股,请问具体步骤有那些

2. 代客炒股出现亏损,谁来承担?

一般情形下,如果受托人系证券从业人员等法律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受托人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受托人不具有前述特殊身份,委托人自行承担责任。 律赢惠-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让每个人都打得起官司

3. 我想代客炒股,有没有可能性

炒股一般都是自己炒
很少会有找人代客炒股的
你可以尝试一下做股市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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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个代客炒股亏钱的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他把账号借给你带炒并没有书面上的合同约定盈亏的分配情况,所以你没有赔钱给他的义务,他即便把你告上法庭也赢不了;但从朋友道义上讲你应该给他赔钱,因为你们既然是朋友,人家这么放心的把账号交给你当然是相信你的为人了,关系不好的话能把账号给你吗?我相信你在拿人家账号的时候也应该明白帮人家炒要是亏了钱自己也有责任,如果连这点觉悟都没有那人品就不讲了。

5. 代客炒股起纠纷,法院会怎么判

无论是从业还是没有从业,代客理财都是违法行为,具体看实际金额。

代客炒股起纠纷,法院会怎么判

6. 非法代客理财炒股

  依照我国现有的有关法律规定,代客炒股理财可以通过合法的私募、基金公司以公募的方式进行,或者通过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研发的理财产品操作。
  如果是其他的机构或者个人代客炒股(无从业资质),虽然可能(或可以)签订合同,但这种合同不是我国《合同法》中所规定的规范的信托合同或者委托合同。因此,虽然不能说这种私自代客理财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目前在我国,这种做法至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双方或一方因此遭遇投资损失,将很难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个人感觉你以个人形式代客理财造成了客户账户浮亏出现,还要具体看你们当初的约定,如果有明确地约定(亏损由你全部或部分承担),那你就要弥补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没有事先书面或口头约定,那此损失就要有对方自我承受。
  另外,从你所描述的情况看,你很不成熟(恕我直言,请勿恼!),事前,你并没有就股票操作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加以特定的限制,也没有在盘前制定操盘计划和盘中止损,在你有保证金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在你的保证金达到一定标准时止损出局呢?请吸取教训,别再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附加一句,如果你没有以书面或口头等形式说明损失的弥补问题,那只有对方自己承担,即使诉讼法律,对方也很难得到赔偿的(但不一定你就会心安理得的)。

7. 个人代客炒股犯法吗?

违法的,从业人员是不允许代客理财的一般来说,合法的代客理财属于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规定,证券公司经过监管部门审批可以为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违规代客理财则往往是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擅自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的行为。违规“代客理财”风险巨大。对投资者而言,目前证券公司严格禁止其从业人员从事违规代客理财活动,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并在对投资者电话回访过程中进行了风险揭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投资者仍然私下委托从业人员为其理财,则一般认定为从业人员个人行为。投资者一旦因违规代客理财所产生的亏损,证券公司无须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只能向从业人员主张法律责任。对证券公司而言,随着市场行情变幻莫测,员工违规代理客户操作账户的行为所造成的风险隐患会逐步显现。一旦因员工操作的客户账户亏损超出客户的承受能力,将引发客户投诉并认为营业部对经纪人管理工作不到位,还有可能会引发法律风险。资金量小没事。主要还是看有没有人告你,有人告那就OVER了,有人告一般情况也不会是刑法无非是民事诉讼要你赔偿损失,严重点给你罚单,要是资金量过大的话那倒会算非法集资了,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个人代客炒股犯法吗?

8. 非法代客炒股是诈骗罪吗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是否严重要看具体的案情.l、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