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资股东的权益

2024-05-16 10:54

1. 公司增资股东的权益

股东的增资权利
首先,公司增资应当按照何种程序进行?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应当由股东会决定。公司增资通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由董事会提出增资议案,然后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召开股东会,并就此进行表决。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公司章程有更高要求,则以公司章程为准)。从你公司的股权结构看,甲、乙二人持有公司90%的股份,股东会应当可以合法通过增资的决议,除非公司章程规定增资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其次,作出何种增资决议才是合法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增资应当由股东按照股东的股权比例同比例认购。在这一点上,甲、乙二人的说法是正确的。但是,投资(包括增资)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多数股东不应当强迫少数股东增资,因此,在作出增资决议的同时,应当规定不同意增资的处理方法,比如由同意增资的股东认购不同意增资的股东的增资份额。若如此,公司的股份将按照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比例重新计算,未增资的股东的股份就会因此被稀释。此外,也可以由同意增资的股东以公平价格(比如公司净资产)收购不愿意增资的股东的股份。但是,对于同意增资的股东而言,如果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其就有增资的义务,不履行增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已足额认缴新增资本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能否剥夺不同意增资的股东的股权?股东的股权因投资而产生,非因法定事由不能任意剥夺。即使某一股东不愿意增资,其股权也不能够被侵夺。其他股东增资了,未增资的股东的股权将因此被稀释,但是,该股东仍有权根据其被稀释后的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益,承担股东义务。
既然你也认为公司有发展前途,最好能设法筹集资金,完成增资,避免股份被稀释或者被收购。但是,如果你确实不愿意增资,或者无能力增资,而其他股东既不愿意认购应当由你增资的份额,也不愿意以公平价格收购你的股权,你还可以援引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请求解散公司。公司法第183条是这样规定的: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当然这应当是最后的救济手段,其程序也将比较复杂。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启动这一程序。

公司增资股东的权益

2. 股份公司增资要求

公司在注册时需要有一定的注册资金,要按照规定进行注册。而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壮大,一些公司会根据自身的需求来增加公司的资金。那么公司增资的条件是怎样的呢?下面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此外,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的,不受“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这一条款限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资本或减少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违反上述增资和减资条件和程序,会导致公司增资的无效或被撤销。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内含《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等表格      (2)作出增资扩股决议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6)章程修正案或相应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7)投资协议(增资扩股协议书);      (8)新股东资格证明(即新股东的身份证或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增资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需要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资本或减少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进行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