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2024-05-18 16:24

1.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法律分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2.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    1=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
    一、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法定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步骤根据不同的情况,流程存在差异。
    通常有如下情况:
一、 协商解除    1、 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 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 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 法定解除    单位解除
    1、 过失性辞退
    (1) 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 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员工过失的证据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 无过失性辞退
    (1)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提前通知:人力资源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和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和经济补偿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 经济性裁员(20人以上)
    (1) 说明情况,听取意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20人或占企业人数的10%);
    (2) 上报有关部门:拟定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
    (3)工作交接:各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们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们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员工们的薪资和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和经济补偿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们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者解除
    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1) 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
    (2)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 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按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索取赔偿:如果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期限、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非必经流程);
    (7)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 劳动者随时解除
    (1) 【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根据法律规定不需事先告知的除外);
    (2) 工作交接:具体由用人部门安排员工进行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及经济补偿;
    (4) 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4.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法律分析: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月工资;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月工资加医疗补助费;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月工资;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月工资;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月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医疗费用×25%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6.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亲,您好,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如果在本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摘要】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提问】
亲,您好,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如果在本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回答】

7.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您好,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如下: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如果在本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摘要】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提问】
您好,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如下: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如果在本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回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单位入职一年十个月,现因公司原因解雇我,经济补偿怎么算?【提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回答】
请给我个明确数据【提问】
您好,入职一年十个月,经济补偿是两个月的工资。【回答】
工资赔偿和社保补偿金一共多少,怎么算?【提问】
亲,并没有工资赔偿和社保补偿金的噢。【回答】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8.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助于劳动者再次求职时,证明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办理档案转移、社保关系转移以及办理失业登记等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单位出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辞退员工是否赔偿应当区分具体情况,
    以下7种情况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无过失性辞退;
    4.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合同;
    5.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从而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7.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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