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恢复主要工作包括

2024-05-05 08:43

1. 应急恢复主要工作包括

法律分析:应急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展开。首先应使事故影响区域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最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要求马上进行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损失评估、原因调查、清理废墟等。在事故发生后的短期应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紧急情况。长期恢复应包括厂区重建和受影响区域的重新规划和发展。在长期恢复工作中,应汲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步的预防工作和减少损失的行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十一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应急恢复主要工作包括

2.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哪些


3.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哪些

广义上讲分为4个方面:
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这个是首要任务
迅速控制事态
消除危害后果
查清事故原因

狭义上讲就是应急救援队的2个任务:救人和救灾(含上面前2个方面)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哪些

4.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哪些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员是 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 度。及时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地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进行救援。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空气等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监测等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及时清理废墟和恢复基本设施,将事故现场恢复至相对稳定的基本状态。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调查。

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一个完整的应急体系应由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系统4部分构成。
应急救援一般是指针对突发、具有破坏力的紧急事件采取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的活动与计划。根据紧急事件的不同类型,分为卫生应急、交通应急、消防应急、地震应急、厂矿应急、家庭应急等领域的应急救援。
2020年1月,重庆市提出在渝北、万州、黔江和永川建设4个航空应急救援基地。

5. 应急救援的现状及对策有哪些?

我国虽然在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突出成绩,但相对于地质灾害频发影响巨大的实际,在应急救援上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应对地质灾害的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绝大多数人对地质灾害的了解还很肤浅,重视还不够。国家对有关地质灾害突发性、多发性、易发性、潜在性、动态性、随机性、破坏性、灾难性等方面开展的教育既不普及也不系统,更谈不上在全民普及有关预防、治理、营救等相关的知识和进行应对地质灾害的经常性演练了。二是应对地质灾害的体制体系还不健全。首先是地质灾害应急队伍不健全,主要针对地震或其他灾害或突发地质事件而组建,以公安消防或地震专业队伍为主,缺乏专业的地质知识,缺乏国家级地质灾害专业救援综合队伍,专业救援人员严重不足,现有的地质灾害救援队伍缺乏地质灾害的治理能力,队伍只是对现场人员抢救及救援,不能第一时间对次生灾害进行预判及处理,难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其次是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装备建设资金投入分散,无法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大多数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不足、设备落后、应急救援手段原始。三是应对不同类型地质灾害的技术、经验等还不系统。近年来,我国不同地区相继发生了多种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其中在处置大规模地震、泥石流、滑坡、地面沉降等方面应该说积累了一定经验,但应对一些常见的煤矿瓦斯爆炸、尾矿库垮塌、坑道透水和冒顶等传统地质灾害仍然手段不多。2010年,智利铜矿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救援工作给人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相比较而言,我们则有很大差距;在一些由地质作用造成的间接灾害面前,例如,局域性环境污染、煤矿自燃、放射性污染、土地沙漠化等更是感到经验不足。此外,有些地质灾害在我国已长时间没有发生,如大规模火山爆发等,还没有应对的具体实例可参考。
可以看出,面对我国地质灾害的多发、频发现状,我们在应对地质灾害方面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具体地说,要十分关注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有关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工作。切实丰富全民有关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提高地质灾害预防和防治意识,时刻在脑海里敲响地质灾害的警钟。二是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体系。通过多方位、多层次扎实工作,全面提升地质灾害处置能力,包括组建工作机构、配置技术装备、构建信息平台、开展技能培训、组织应急演练、实施灾害应急救援等内容。要建立国家、省、市、县4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专家队伍,负责各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协调县级以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科普宣传、应急演练和应急救灾。三是要配置应急地质灾害的现代技术装备。加大地质灾害营救技术装备的开发力度,完善适应不同条件下地质灾害营救的装备体系,及时武装应急队伍,达到高效应急,实现科技救灾。四是不断加大应急救灾科技投入。研发应急救灾信息平台,构建地质灾害应急信息系统,实现各级地质灾害数据库信息共享;借助三维动画技术,实现地质灾害发生过程动态模拟。五是切实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这是加强地质灾害营救工作的核心。目前,我国没有一支国家层面地质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建立军队的非战争状态下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军队的组织优势、专业优势、地域优势和后勤保障优势,在中央军委、武警总部领导下参与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国家地质灾害救援,是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举措。

应急救援的现状及对策有哪些?

6.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

法律分析: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7.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哪些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由于重大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范围广、危害大,应及时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必要时迅速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在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地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进行救援。特别对发生在城市或人口稠密地区的化学事故,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与事故单位技术人员一起及时控制事故继续扩展。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空气等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监测等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及时清理废墟和恢复基本设施,将事故现场恢复至相对稳定的基本状态。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调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五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六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第六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哪些

8. 事故应急救援基本任务主要包括

法律分析: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第六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第六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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