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灰色收入买保险的相关法律条款

2024-05-23 16:12

1. 关于灰色收入买保险的相关法律条款

受益权大于继承权,债权大于继承权,所有收益权大于债权
楼主说的灰色收入不好承保,保险公司会核保,做身调的
像父亲有大笔资金,留给儿子要收遗产税,通过给儿子购买那种储蓄型的分红产品,不用交税
公司老总因债务宣布破产,或者银行冻结,之前在保险公司投保的钱也不受影响
总上,父债不一定子还

关于灰色收入买保险的相关法律条款

2. 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如何计入当年收入,利润?如何计入资产?

一,符合确认收入条件的计入保费收入科目(确认收入的五大条件)
二、本科目可按保险合同和险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保费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借记“应收保费”、“预收保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按原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确认的再保险合同分保费收入,借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按账单标明的金额对分保费收入进行调整,按调整增加额,借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参见上方。

3. 收入不高如何购买保险?

如果你想买保险,那么一定要了解一些有关保险的基本知识。如果能够学习一些基本的保险知识,对于不了解保险的人来说都不是一件坏事。如果不介意,现在就来了解一点基本的保险知识,可以吗? 

    买保险一定要明确一个基本道理:买保险买的是保障!而并非是其它(如:股票、基金、存款……等)。买保险是为了规避人身风险,建立个人保障体系的有效方法。同时,它还是一种理财方式。要想正确的利用这种方式理财,就应该学习和了解一些有关保险的基本知识。如果人云亦云,或者想当然的去买保险产品,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不但让你花钱买了你不一定需要的产品,还会让你烦心很长一段时间,甚至,烦心一辈子。
 
    保险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保险,也可以被称作:政策性保险。它是国家管理部门以法律为依据,以行政手段进行实施和管理的保险。凡是参加工作或自谋职业的成年人都必须参加的保险。它可以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范围内的经济保障。因为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所以它带有强制性的特点。雇主(或机构)在雇用雇员时应该签定劳动合同,雇主(或机构)应该为雇员办理社会保险,这是雇主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如果公司不为雇员办理社保,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在掌握了相关证据后,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还可以向当地媒体求助,揭露那些不良老板的违法行为。 

    个体人员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在户口所在地参加社保(至少目前的政策是这样的),之后要履行按时、足额、连续缴费的义务。参保人员在遇到以上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和生育保险问题时,可以得到相关方面的经济保障。 

    社保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参保人员每人只有一份),它的基本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保障是保而不包。所以,它的保障度是不能完全满足个人需求的,于是,就需要商业保险来做补充了。 

    商业保险:是集社会(参保人员)力量为少部分被保险人在遇到某些(如: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医疗健康 …… 等)人身风险时提供应有经济保障的保险。购买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它应该根据个人的需要和个人的经济支付能力来购买的保险,既然是商业保险,它就带有强烈的商业色彩,它是社会保险的补充。商业保险强调的是个人公平(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经济能力进行购买,买的多,保障多,买的少,保障少,不买就没有保障),它的定位应该是:社会保险的补充。购买原则是:自愿原则。 

    这两种保险的共同特点:为被保险人提供一定程度上的经济保障。社保是一定要买的,因为它是 政策性保险,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至于商业保险买与不买?你最需要买什么险种?买多少?那要根据你自己的需求和经济支付能力来确定。 

    买保险买的是保障,而保障是人人都需要的。所以,买保险之前一定要搞清楚:什么是保险?为什么要买保险?我最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保障?我需要多少这样的保障?就我现有的能力能买多少我需要的保险产品?如果你真想给自己和家人买一些保险,建议你: 
    1、首先学习和了解一些保险知识; 
    2、了解保险的作用和意义; 
    3、明确自己对保险的需求; 
    4、按自己的实际需要和经济能力进行投保。真正做到:明明白白消费,踏踏实实享受。不然的话,由于自己一时的无知,换来的可能是今后无限的烦恼。 

    对于成年人来说,买保险应该先买社保,之后,可以选择买一些商业保险进行补充。因为,社保是基础,商业保险是补充。买商业保险有一些基本原则,如:先大人,后孩子;先基本,后完善;先近后远 …… 等等。了解并遵循这些原则,应该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保险方面的专业知识,可以到保险网上去看一看。或者找一位有责任感、业务精通的高素质保险业务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咨询。 

    人生处处有风险,意外伤害、健康问题和养老问题是每一个人随时可能遇到的人生最大风险,一旦遇到这样的风险,它有可能直接影响到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命运。所以,这三个风险应该是每个人必保的。 

    给未成年人买保险,主要是选择购买商业保险中的学平险、意外伤害综合险、终身或定期健康险。如果孩子年龄太小,想给孩子买的某些保险产品可能会受到一些政策性规定的限制,所以,可以先给孩子少买一点健康险,如果有可能,可以再附加一份住院津贴险或住院医疗险。 

    另外,还可以考虑在社保局或街道办给孩子买一份少儿住院互助金(大约是40-50元左右/份/年),这样,孩子在医疗保险方面的保障会提高一些。待孩子年龄稍大一些,再给他买一些适合他需要的险种。 

    不少的人买商业保险之前,只有购买的欲望和冲动,而没有认真地去了解一下相关的保险知识,听业务员三说两说的就买了。拿到保单后也不再认真地看一看其中条款的内容,事后跟别人聊起来,才慢慢感觉到自己对已经买的保险到底保的是什么都不清楚,或者发现自己买的保险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产品。那个时候的懊悔将是追悔莫及的。有鉴于此,建议你还是先学习、了解,再决定购买。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功。 

    一般来说:每个人理想的基本有效保障:终身健康险应不低于30万元;意外伤害险应不低于20万元/年;养老险应不低于10万元。商业保险并不是有一份就可以解决问题的,但也要量力而行。 

    对于工薪族来说,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应该在年收入的15%左右。如果少了,保障度可能会显得不足;如果超了,可能会对你的日常生活产生一些不良影响。 

    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对被保险人和投保人有一些要求,即:一、被保险人必须是健康体。二、投保人应该有稳定的收入和缴费能力。 三、对于未成年人的赔付金额不超过5万元。 

    买商业保险(无论什么险种),肯定是:越早买越好。因为它有一个规律:在保障度一样的情况下,所交保费是随参保年龄的增长而增长的。 

    保险是一门学问,买商业保险需要的是:要有一个有周密的统筹计划安排和循序渐进的心理准备,不要设想一次投入就能解决一生的保障需求。或者,买一份保险就想为自己提供多方面的保障问题。 

    正确的投保做法应该是: 
    1、买保险前的学习和了解非常重要。尽量多学习一点保险知识,正确认识 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2、选择一家实力强,信誉好的保险公司; 
    3、选择一个有责任感、诚实可信、业务精通、从业五年以上能为你提供良好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高素质业务员为你提供服务,这一点很重要; 
    4、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险种组合; 
    5、收到保单后,应在7天内多次认真仔细阅读每一条款,如遇不解或疑问,应随时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取得联系,进行咨询。如对所投险种不满意,10日之内可以无条件退保,以确保自身的利益免受损失。所以,投保前的前期选择非常重要。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祝你好运!

收入不高如何购买保险?

4. 2019保险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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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看看缴纳养老保险的都有哪些人?城镇职工也可以称为上班族,主要是企事业单位人员,这些人的养老保险由企业统一缴纳。缴纳完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剩下的工资才会下发给员工。养老保险费用由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缴纳基数确定,几乎都不能自己选择;建议大家查看《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怎么计算的?》。本文主要是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的朋友提供的,也就是仅仅为了保证养老保险不断供,而缴纳最低档养老保险的朋友。这些朋友有自由职业者,阶段失业者和下岗职工,这些人需要考虑经济因素,要保证养老保险不断供。在划不划算之前更关心的是养老保险最低档是多少钱?以及养老保险要怎么交?养老保险最低档多少钱?以北京地区为例,养老金缴费基数=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12,上年度工资总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工资性收入。也就是说,每个人的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可能都不同。为了更方便公平,设立了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养老保险的最低档也就是缴费基数的下限,北京地区养老保险缴费下限是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201年6月之前参考的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因此,我们可以计算出,北京地区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档=8467*40%=3387元;灵活就业者也就是自己缴纳社保时,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我们可以发现,2019年北京地区养老保险最低档是677.4元。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费用是多少?如果是自由职业者或者下岗人员,也就是“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缴费基数20%的比例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北京地区为例: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693.4元。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16元。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77.4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3.22元。个人如何交养老保险金?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5. 单项奖金是否应计入工资总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里是否应该包含上年度所有收入?

不合理

单项奖金是否应计入工资总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里是否应该包含上年度所有收入?

6. 2019年家庭财产险原保险保费收入是多少?比2019年增长多少?同比增长多少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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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行业呈现何种竞争结构?其发展趋势是什么90亿元.90%。寿险新单期缴原保险保费收入2027.81%。寿险业务快速增长,较去年同期上升6.07%;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6262,主要来源於新单业务同比增长39,占寿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为59、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对于保险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明确行业协会等组织法律地位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修改内容主要有业务和资金管制放松,同比增长23.80%.41%.74%.80亿元、明确融资工具使用、股市波动增加,在这四大宏观因素的影响下的中国保险行业也正在经历和适应着新的行业竞争形式以及新的机遇和挑战。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财产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前瞻研究分析认为、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同比增长44、完善和放松中介监管,占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的26,2015前三季度保险行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9040.52亿元。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2777。同时2015年中国经济增速放缓.65%,未来行业发展将向互联网方向发展,同比增长19,同比增长11.49%,较去年同期上升0.63亿元,增长较为明显.54%、保险行业监管新政频出、人民币汇率调整。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发展在政府和市场的调控下分业经营财产保险行业呈现何种竞争结构,其发展趋势是什么:形成一个稳固的三角形结构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保险是什么行业:形成一个稳固的三角形结构,即可实现长期发展,持续...物也会随着时间延长而折旧,其保险价值呈下降趋势...目前职业的发展趋势呈现什么特点_百度学术: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各行业在社会发展中...了花少量投入,保证家庭财务和成员的生命财产.....财产保险行业经营中面临的风险包括哪些:财产保险行业经营中面临的风险包括如下:一、定价不足风险:二、承保质量低风险:三、理赔制度管控不...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中国国内银行与财产保险合作的未来发展趋势: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桂林产业结构是什么:对桂林市第三产业结构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通过对桂林市第三产业内部结构进行分析,揭示出桂林市第三...财产保险的发展:目前,财产保险无论从保险密度、保险深度等指标考查,还是从业务规模、险种结构等方面衡量,其发展的总体水...保险公司经营的特征有哪些?:保险经营思想的基本特征表现如下:1、以市场为导向,按照保险市场的需求来安排保险经营活动;

7. 原保险的法律条款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 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保险合同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可能发生 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 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第三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产生的损余物资等资产的减值,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二)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承担保险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的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三)保险人签发、持有的再保险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第二章原保险合同的确定第四条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原保险合同,应当在单项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条款判断保险人是否承担了保险风险。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导致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风险。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第五条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使保险人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一)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可以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原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不确定为原保险合同。(二)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整个合同确定为原保险合同。第六条保险人应当根据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是否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将原保险合同分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和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延长期,是指投保人自上一期保费到期日未交纳保费,保险人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间。第三章原保险合同收入第七条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二)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三)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八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计算确定保费收入金额:(一)对于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应当根据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二)对于寿险原保险合同,分期收取保费的,应当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应当根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第九条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原保险合同约 定计算确定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作为退保费,计入当期损益。第四章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第十条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人寿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长期健康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第十一条保险人应当在确认非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为当期保费收入的调整,并确认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负债。保险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与已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差额,调整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第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非寿险保险事故发生的当期,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并确认未决赔款准备金负债。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并已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费用提取的准备金。第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确认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并确认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负债。第十四条保险人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保险人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相关准备金金额超过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余额的,应当按照其差额补提相关准备金;保险人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相关准备金金额小于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余额的,不调整相关准备金。第十五条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保险人应当转销相关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五章原保险合同成本第十六条原保险合同成本,是指原保险合同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原保险合同成本主要包括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赔付成本,以及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赔付成本包括保险人支付的赔款、给付,以及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理赔费用。第十七条保险人在取得原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佣金,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第十八条保险人按照保险精算确定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保险人应当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的当期,按照确定支付的赔付款项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冲减相应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保险人应当在实际发生理赔费用的当期,按照实际发生的理赔费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冲减相应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第十九条保险人按照充足性测试补提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十条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取得的损余物资,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并冲减当期赔付成本。处置损余物资时,保险人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与相关损余物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当期赔付成本。第二十一条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应收取的代位追偿款,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应收代位追偿款,并冲减当期赔付成本:(一)与该代位追偿款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二)该代位追偿款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收到应收代位追偿款时,保险人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与相关应收代位追偿款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当期赔付成本。第六章 列报第二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与原保险合同有关的下列项目:(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二)未决赔款准备金;(三)寿险责任准备金;(四)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第二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与原保险合同有关的下列项目:(一)保费收入;(二)退保费;(三)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四)已赚保费;(五)手续费支出;(六)赔付成本;(七)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八)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九)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第二十四条保险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原保险合同有关的下列信息:(一)代位追偿款的有关情况。(二)损余物资的有关情况。(三)各项准备金的增减变动情况。(四)提取各项准备金及进行准备金充足性测试的主要精算假设和方法。

原保险的法律条款

8. 保险公司在赔偿误工费时会调查收入情况吗

  您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