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境外企业支付咨询费需要交什么税对方在境外提供服务

2024-05-18 16:05

1. 向境外企业支付咨询费需要交什么税对方在境外提供服务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向境外企业支付咨询费需要交什么税对方在境外提供服务答;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摘要】
向境外企业支付咨询费需要交什么税对方在境外提供服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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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企业支付咨询费需要交什么税对方在境外提供服务

2. 向境外企业支付咨询费如何征税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六款第3项规定,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二十八条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第二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百度百科

3. 向境外支付咨询费如何算税

亲亲,您好!现在为来您解答哦~[心],向境外支付咨询费的算税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因此,向境外企业支付咨询费的,需要按照税率(6%)扣缴增值税。【摘要】
向境外支付咨询费如何算税【提问】
亲亲,您好!现在为来您解答哦~[心],向境外支付咨询费的算税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因此,向境外企业支付咨询费的,需要按照税率(6%)扣缴增值税。【回答】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回答】

向境外支付咨询费如何算税

4. 关于向境外支付咨询服务费缴税问题

1.需要缴纳的税金主要是营业税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这属于该香港公司在大陆取得的应税收入,你公司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分别到国地税机关进行申报,营业税按照服务业税目走,税率5%;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到国税局申报,税率为10%,基数均为该笔收入全额。
2.如果超过3万美元的话,还必须国地税机关分别开具支付服务贸易付汇证明。
3.付款后,你公司应取得香港公司的发票或者类似凭据,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依据。
4.具体办理步骤请咨询当地国地税机关。
PS:
1.大陆和香港虽然是一个国家,但是是不同税制的,香港是单独的税制的,所以中国大陆和香港签订了税收安排(因为香港是属于中国的,所以签订的叫税收安排,中国和别的国家签的叫协议),如果要享受税收安排的话,也就是证明他在香港交企业所得税而不在大陆交,让他拿香港居民税收证明等过来,就可以不用交,否则,该香港公司还是要将该笔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你还是要承担扣缴义务。
2.这个税是香港公司交的,跟你没关系,他该交多少,你就扣多少,你就告诉他是税务局要交的。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5. 向境外支付咨询费是否需代征营业税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十一条 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四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
  四、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境内企业付给境外企业的咨询费,属于应征营业税范围。如境外企业在境内无代理人,则向境外支付咨询费的境内企业属于营业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因此,贵公司在支付咨询费时需要代扣代缴营业税。

向境外支付咨询费是否需代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