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的证券营业部设立

2024-05-16 02:30

1.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的证券营业部设立

(一)证券公司申请在住所地证监局辖区内设立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区域内设点),应当符合下列审慎性要求:1.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已按规定实施第三方存管。2.账户开立、管理规范,客户资料完整、真实;账户规范工作按期完成,符合有关监管要求;最近2年无新开不合格账户等违规行为,或发生新开不合格账户等违规行为,但公司及时发现、及时自纠并已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未造成重大后果,且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自报告之日起已超过半年。3.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合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指标监控体系符合监管要求。4.信息技术系统符合有关规范和监管要求;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可靠,最近2年未多次出现技术故障,未发生重大技术事故。5.具有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制定了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清晰的操作流程。6.建立了有效的投资者教育工作机制,并着手建立以“了解自己的客户”和“适当性服务”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体系。7.最近2年净资本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8.最近3年公司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公司不存在证券账户开户代理业务、增设和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营业性分支机构的迁移和转让等受到限制且尚未解除或者重大重组整改事项尚未完成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事项正在受到立案调查。9.上一年度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于公司所在辖区内证券公司的平均水平。10.最近1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类别在C类以上(含C类)。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二)证券公司申请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全国设点),除符合上述第一款第1至8项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上一年度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20名,且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3名。2.实现了交易、清算、核算、监控等系统的集中管理,建立了电子化档案资料的集中管理制度。3.最近1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类别在B类以上(含B类)。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三)拟设证券营业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必要的人员配置,聘任人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拟任负责人已取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符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3.有符合营业要求的技术设施,信息技术系统符合有关规范和监管要求;4.具有完善的业务规则和操作流程,确立了投资者教育、客户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机制;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四)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证券市场需求和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结合网点布局、人力资源、业务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充分评估设立证券营业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优先考虑在没有证券营业网点或证券营业网点相对不足的地区新设证券营业部。(五)证券公司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抄送公司住所地证监局。中国证监会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就证券公司是否符合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的条件征求公司住所地证监局的监管意见。符合条件可在全国设点的证券公司,1次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不得超过5家;符合条件可在区域内设点的证券公司,1次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不得超过2家。证券公司不符合设立证券营业部条件的,不得提出设立证券营业部的申请。在证券公司已获准设立的证券营业部取得《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前,不批准其设立新的证券营业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的证券营业部设立

2. 设立期货营业部可行性报告怎么写?

你可以看看这个项目书的目录,应该可以衍生出你们自己想要的东西来。http://hi.baidu.com/cgireport/blog/item/d17a68a66c17fe9dd14358e8.html

3. 保险公司开设新的营业部的可行性报告分析需要包括哪几个重要部分?

拟设保险机构3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设立分支机构与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和内控状况相适应的说明

保险公司开设新的营业部的可行性报告分析需要包括哪几个重要部分?

4. 如何在一个地区申请成立某家券商的证券营业部?详细条件如何?

  一、证券营业部设立

  (一)证券公司申请在住所地证监局辖区内设立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区域内设点),应当符合下列审慎性要求:

  1、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已按规定实施第三方存管。

  2、账户开立、管理规范,客户资料完整、真实;账户规范工作按期完成,符合有关监管要求;最近两年无新开不合格账户等违规行为,或发生新开不合格账户等违规行为,但公司及时发现、及时自纠并已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未造成重大后果,且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自报告之日起已超过半年。

  3、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合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指标监控体系符合监管要求。

  4、信息技术系统符合有关规范和监管要求;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可靠,最近两年未多次出现技术故障,未发生重大技术事故。

  5、具有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制定了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清晰的操作流程。

  6、建立了有效的投资者教育工作机制,并着手建立以“了解自己的客户”和“适当性服务”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体系。

  7、最近两年净资本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

  8、最近三年公司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公司不存在证券账户开户代理业务、增设和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营业性分支机构的迁移和转让等受到限制且尚未解除或者重大重组整改事项尚未完成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事项正在受到立案调查。

  9、上一年度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于公司所在辖区内证券公司的平均水平。

  10、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类别在C类以上(含C类)。

  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证券公司申请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全国设点),除符合上述第一款第1至8项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上一年度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20名,且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3名。

  2、实现了交易、清算、核算、监控等系统的集中管理,建立了电子化档案资料的集中管理制度。

  3、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类别在B类以上(含B类)。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拟设证券营业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必要的人员配置,聘任人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拟任负责人已取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符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3、有符合营业要求的技术设施,信息技术系统符合有关规范和监管要求;

  4、具有完善的业务规则和操作流程,确立了投资者教育、客户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机制;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如何新建证券公司网点

1、符合证券公司规定的区域范围,一般5公里之内不能有同证券公司的网点
2、有交易大厅,现在好多都把交易大厅改为设置2-3台电脑了
3、有保荐资格的交易员在证券公司网点上班
4、证监会批准报批
5、营业场所如果是租赁形式,租期不得少于3年

如何新建证券公司网点

6. 申请设立证券服务部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如何开设证券营业网点

  证券营业部设立
  (一)证券公司申请在住所地证监局辖区内设立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区域内设点),应当符合下列审慎性要求:
  1.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已按规定实施第三方存管。
  2.账户开立、管理规范,客户资料完整、真实;账户规范工作按期完成,符合有关监管要求;最近2年无新开不合格账户等违规行为,或发生新开不合格账户等违规行为,但公司及时发现、及时自纠并已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未造成重大后果,且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自报告之日起已超过半年。
  3.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合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指标监控体系符合监管要求。
  4.信息技术系统符合有关规范和监管要求;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可靠,最近2年未多次出现技术故障,未发生重大技术事故。
  5.具有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制定了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清晰的操作流程。
  6.建立了有效的投资者教育工作机制,并着手建立以“了解自己的客户”和“适当性服务”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体系。
  7.最近2年净资本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
  8.最近3年公司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公司不存在证券账户开户代理业务、增设和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营业性分支机构的迁移和转让等受到限制且尚未解除或者重大重组整改事项尚未完成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事项正在受到立案调查。
  9.上一年度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于公司所在辖区内证券公司的平均水平。
  10.最近1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类别在C类以上(含C类)。
  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证券公司申请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全国设点),除符合上述第一款第1至8项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上一年度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20名,且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3名。    2.实现了交易、清算、核算、监控等系统的集中管理,建立了电子化档案资料的集中管理制度。    3.最近1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类别在B类以上(含B类)。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拟设证券营业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必要的人员配置,聘任人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拟任负责人已取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符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有符合营业要求的技术设施,信息技术系统符合有关规范和监管要求;    
具有完善的业务规则和操作流程,确立了投资者教育、客户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机制;     (四)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证券市场需求和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结合网点布局、人力资源、业务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充分评估设立证券营业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优先考虑在没有证券营业网点或证券营业网点相对不足的地区新设证券营业部。    (五)证券公司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抄送公司住所地证监局。中国证监会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就证券公司是否符合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的条件征求公司住所地证监局的监管意见。    符合条件可在全国设点的证券公司,1次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不得超过5家;符合条件可在区域内设点的证券公司,1次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不得超过2家。证券公司不符合设立证券营业部条件的,不得提出设立证券营业部的申请。在证券公司已获准设立的证券营业部取得《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前,不批准其设立新的证券营业部。 

如何开设证券营业网点

8. 申请协会的可行性报告怎么写?

按照 可行性报告 格式写 看网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