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对下岗职工有什么新的政策?

2024-05-07 15:51

1. 现在国家对下岗职工有什么新的政策?

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和再就业后,在原企业的住房,已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应根据有关规定明确个人和原企业的产权关系;未购买的,可以继续租用,租金标准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就学,减免学杂费。 可由企业、街道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再就业难度较大且生活困难的下岗职工,逐一列出名单,对列入名单的下岗职工子女就学,经企业、街道出示证明,学校审定,可适当减免一定比例的学杂费。具体减免比例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现在国家对下岗职工有什么新的政策?

2. 国家对下岗职工有什么规定

国家对下岗职工无特殊的规定你的问题只能参照退休的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4、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5、患
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修养的职工和患一期矽肺合并活动性肺结核符合上述第
(3)项规定年龄的职工,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
6、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区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此条的执行,不需要管年龄多大,只需要符合下列条件即可),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一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二是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九年的(从事高温工作是指经常在摄氏三十八度和热辐射强度三卡以上场所工作);
三是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上述年限是指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的实际年限。但是,在连续计算工作年限时,凡在井下、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另外,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和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人员,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人员,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3. 如何促进下岗职工的再就业?

1、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提高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能力。
2、推动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为下岗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再就业服务。
3、落实国家有关税收和小额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
4、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力市场管理,防止乱收费,切实维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
5、发展第三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下岗职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6、保证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实现主辅分离、转岗分流,创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安置下岗人员。
7、加强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落实培训资金,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培训的效果。
8、对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的下岗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灵活的就业政策。
9、拓展就业门路,支持社区服务业和环保事业的发展,组织下岗职工从事植树种草、环境保护和社区服务等工作,努力实现再就业
一、破产企业职工怎么安置
企业在破产前,首先要安排好企业职工,同时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区、县政府也应采取相应的再就业培训、介绍、劳务输出等多种措施,帮助企业妥善安排职工的再就业后续工作,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对自谋职业的破产企业员工,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的安置费。

如何促进下岗职工的再就业?

4. 国家对失业、下岗职工有什么优惠政策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一、下岗职工(含城镇失业人员,下同)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二、安置下岗职工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三、组织下岗职工或下岗职工本人从事市容、环境建设中的公益性活动、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种临时性、季节性、突击性劳务取得的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四、企业组织下岗职工或下岗职工自找门路承包租赁开发荒山、荒地、荒滩,从事农、林、牧、渔业取得收入,3年内免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
五、新办的安置下岗职工占从业人员总数60%以上的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不安置下岗职工达到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不足60%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当年安置下岗职工达到从来人员总数10%以上不足30%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六、新办的安置下岗职工占从业人员总数60%以上的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当年安置下岗职工达到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不足60%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当年安置下岗职工达到从业人员总数10%以上不足30%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对下岗职工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的企业,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旅游、仓储、居民服务、饮食、教育卫生业的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主要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社[2006]1号)。

5. 国务院关于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国务院关于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有关规定主要有两个: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是:
(1)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宏观调控。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近年来出现职工大量下岗的现象,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实行的就业体制和就业政策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必然反映,也是长期以来重复建设、盲目建设以及企业经营机制深层次矛盾多年积累的结果。
(2)普遍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行业)要坚持认真负责、尽力而为、突出重点、加强调控的指导思想,围绕落实上述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目标和要求,使这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分流安置和再就业渠道。
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是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有效措施,是当前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各地要自下而上地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组织体系。
(4)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抓住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的机遇,积极培育经济增长点,继续加强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利于扩大就业。
(5)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强化再就业培训。
要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相适应,在所有企业(包括个体、私营等非国有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中推行和深化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及住房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正常流动创造条件。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有:
(1)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
要充分发挥我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发扬党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下岗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坚决制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倾向。
(2)积极促进下岗职工的再就业。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并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本通知的具体办法,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3)加强下岗职工劳动合同管理。
(4)进一步完善“三条保障线”制度。

扩展资料:
下岗职工再就业补助规定
各级财政原来安排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资金规模不减。各地在确保稳定和促进再就业的前提下,可以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结余部分,调整用于对国有困难企业与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经济补偿金的补助,逐步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在《2003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2004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第1903款级科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补助”下相应增设第190303项级科目“下岗职工经济补偿金补助”,用于反映财政对国有困难企业与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经济补偿金的补助。
中央管理企业原则上执行企业所在地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政策,中央财政对中央管理企业中的困难企业与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经济补偿金予以适当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国务院关于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6. 再就业下岗工人国家有政策吗

12、哪些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减免税政策? 答: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减免税政策。 13、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哪些税收减免政策? 答: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的,自领职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 下岗失业人员到农村开发荒山、荒地、荒滩取得的收入,3年内免征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14、减免税的程序是什么? 答:下岗失业人员凭《营业执照》副本、《再就业优惠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即可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15、企业招收(吸纳)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税政策? 答:企业招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列人员可享受减免税政策:(1)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2)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人员。 16、哪些企业可享受减免税政策? 答:各类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以及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兴办的经济实体(国家规定行业除外)。 17、新办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新办的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国家规定行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不足30%的,3年内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18、现有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现有的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国家规定行业除外)新增的就业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对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征30%。 19、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中,哪些行业不属于税收减免范围? 答: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 商贸型企业中的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企业。 20、什么样的企业称服务型企业? 答: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的经营活动的企业。 21、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兴办的经济实体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国家规定的除外)符合下列条件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1)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 (2)独立核算、产权明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 (3)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 (4)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2、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兴办的经济实体中哪些行业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答: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商贸企业中的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 23、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申请减免税需报送哪几个部门认定审核? 答:企业先向税务登记所在地县级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再报当地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申请减免税。 24、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申请《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需向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报送哪些材料? 答:(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4)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5)企业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7)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25、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减免税应报送哪些材料? 答:持有《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的企业申请减免税,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减免税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5)新办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资产负债表或现有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财务报表;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26、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兴办的经济实体如何申领《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申请减免税? 答:(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其主管财政部门、经贸部门和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认定: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政策性破产关闭企业的有效资产(以下简称"三类资产");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占职工总数达到30%以上(含 30%);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其中,地方企业"三类资产"的认定由财政部门出具证明;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认定及其产权多元化的认定由经贸部门出具证明;吸同富余人员的认定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出具证明。 (二)经济实体申请《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需报送下列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企业富余人员花名册和经济实体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经济实体与原企业富余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具有上述证明的经济实体申请减免税的,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由财政部门出具的《三类资产认定证明》;(4)由经贸部门出具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证明; (5)由经贸部门出具的《产权结构证明》(或《产权变更证明》);(6)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7)经济实体职工花名册; (8)原企业与安置的富余人员劳动关系的变更协议及经济实体与富余人员签订的新的劳动合同(副本);(9)经济实体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10)经济实体为所安置的富余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11)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7. 下岗再就业国家有补助政策吗

法律分析:国家针对这部分人的政策主要就是“4050”和“失业金”政策,简单来说4050政策是为下岗职工交社保减免费用,失业金补助是为下岗职工期限更长的补贴。我们国家对失业职工都是一视同仁的。对于国企下岗职工,目前确实没有太多的新政策,下岗职工已经不再叫下岗,都是叫失业职工了。但是我们国家对于失业职工的优惠政策也不少。“4050”政策的对象范围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失业人员。对于计划破产企业,各地都有地方法规,具体的还需要参照各地方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下岗再就业国家有补助政策吗

8. 下岗再就业国家有补助政策吗

国家针对这部分人的政策主要就是“4050”和“失业金”政策,简单来说4050政策是为下岗职工交社保减免费用,失业金补助是为下岗职工期限更长的补贴。我们国家对失业职工都是一视同仁的。对于国企下岗职工,目前确实没有太多的新政策,下岗职工已经不再叫下岗,都是叫失业职工了。但是我们国家对于失业职工的优惠政策也不少。“4050”政策的对象范围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失业人员。对于计划破产企业,各地都有地方法规,具体的还需要参照各地方规定。
一、失业就业证有什么用
失业就业证作用如下:
1、《失业证》是失去工作的居民的资质证书凭证;
2、符合失业援助条件的,可按月申请办理失业补偿金领取;
3、凭《失业证》可得到免费职业的介绍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4、如公司在社保单位缴纳失业险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5、失业人员可享受就业政策的优惠。
二、就失业证有什么用处
1、《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
2、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到户口所在街道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办理失业救济金领取。
3、凭《失业证》可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4、如单位(公司)在社保部门缴纳失业保险的,就业部门办理失业证后,由失业者持证到社保失业科进行登记、发放失业金。
5、失业人员可享受就业政策规定的优惠,如免费咨询、免费登记、免费推荐就业等。
6、个体工商户可在工商、税务部门出示《就业失业证》享受工商、税务部门的优惠政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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