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保上海能报销多少

2024-05-01 10:20

1. 浙江医保上海能报销多少

一、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二、医保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1.首先,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拿一个小城镇的医保来说,如果要去异地就医,先要到县级及以上的医院,一般镇上都会有县级的医院,让医生开一个转诊证明。

2.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医院的社保窗口一般会设在收费口那,拿着转诊证明去窗口,那边的工作人员自然知道怎么帮你弄啦!

3.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

4.外出治疗后拿回县级社保局报销。完成上面的三步,就可以去大城市的医院住院治疗了,治好了带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口本等到你上级的社保局去报销就可以咯!

三、异地医保报销范围:

异地就医报销分医保内用药和医保外用药,医保外不能报。只需要住院手续及医药清单和个人医保卡。报销时间3-6个月。

1、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 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600元。

报销比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2、住院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到5.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为90%。

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

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97%。

3、大额医疗救助 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

浙江医保上海能报销多少

2. 浙江省医保在上海住院看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亲 您好 浙江省医保在上海住院看病报销属于异地报销
异地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的,具体比列其异地报销每个地方也是不一样的,还和医院的级别有关的,一般是70%、80%、90%的,还要准备相关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摘要】
浙江省医保在上海住院看病报销比例是多少?【提问】
亲 您好 浙江省医保在上海住院看病报销属于异地报销
异地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的,具体比列其异地报销每个地方也是不一样的,还和医院的级别有关的,一般是70%、80%、90%的,还要准备相关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回答】
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还是可以直接医保卡就疹【提问】
亲 您好 需要先备案
异地就医备案需要以下这些材料:驻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如: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转诊转院确定表、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的病历、入院证明等【回答】

3. 上海医保杭州报销比例

医保是国家制定的一项保障职工权益的一项政策,对于有交医保的人们应该多加了解。医保报销范围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最新杭州职工医保报销条件,杭州医保报销材料及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2016杭州市医疗保险报销,从保障人群来看,新《办法》实施后将覆盖职工(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大学生、少儿、老年人)等全部人群,实现了人人享有医保的目标。目前,从三级医疗机构到社区服务中心,杭州全市医保定点机构有2000多家,参保人员就医与购药更加便捷。2016杭州市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最新杭州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哪些?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2万元(含),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76%;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80%;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84%;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退休前86%。2万元以上至4万元(含),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82%;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85%;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88%;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退休前90%。4万元以上至18万元(含),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88%;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90%;在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退休前92%。18万元以上,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承担的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88%;二级医疗机构90%;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2%。2016年杭州市医保报销标准,医保报销新政策报销比例门诊待遇: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账户当年资金支付,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支付的,由个人承担一个门诊起付标准1000元。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个人承担比例为: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承担24%;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承担20%;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承担16%;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承担14%。住院待遇:1、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具体为: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二级医疗机构)600元,其他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2、统筹基金承担的比例为: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2万元(含),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76%;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80%;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84%;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退休前86%。2万元以上至4万元(含),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82%;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85%;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88%;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退休前90%。4万元以上至18万元(含),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88%;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90%;在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退休前92%。18万元以上,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承担的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88%;二级医疗机构90%;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2%。杭州医保报销比例温馨提示:如有疑问,您也可以拨打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专线12333转1-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专线人工服务(周一至周五8:45—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进行咨询。报销范围(一)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的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费用。(二)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所列的费用。(三)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所列的费用。(四)按规定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自制制剂的费用。(五)因急诊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本市以外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上海医保杭州报销比例

4. 上海医保报销范围与比例


5. 上海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上海在40岁以下的职工医药费超过1500元,医疗可报销65%。在二级医院就诊的在职员工医疗可报销60%。如果是三级医院,那么职工可以通过医保报销50%。超过45岁以上的在职职工,门诊如果付费超过1500元,那么可以报销75%的医疗保险,在二级医院就诊的医疗可报销70%,3级医院就诊员工医疗可报销60%。【法律依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五条 在职职工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为1500元。 在职职工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 在职职工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上海医保报销比例

6. 上海医保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社保医保怎么用?一文教你申办报销流程!
起付标准为:
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
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
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参保人员住院
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起付标准为:
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
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
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
(来源于 上海本地宝)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7. 上海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1、门诊: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2、住院: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三级医院报销3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上海医保报销比例

8. 上海市医保报销比例

上海医疗保险办理指南报销比例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参保人员住院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报销范围1在职员工在职职工每个月工资的2%(单位11%)缴纳医保。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用掉后进入自负段,自负金额为1500元。在职职工住院如需住院治疗,只要交了医疗保险,大部分医药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承担。首先自负1500元的起付线费用,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如果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还可以由附加基金按比例支付。2退休人员3非在职退休人员4大学生更详细资讯:2016上海最新医保政策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和范围大全不予报销的情况: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报销条件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3、资料完备报销材料门急诊医疗费报销申请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应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急诊附页及复印件(就医关系为本市的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医保卡》报损,还需提供《医疗保险卡损坏告知单》。留院观察费用报销申请住院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费用报销,参保人应提供医疗费专用收据、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出院(观)小结及复印件。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参保人应提供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销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报销地点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浦东新区张杨路3059号电话:(021)50353961闵行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闵行区水清路530-546号(近报春...电话:(021)54135063长宁医保中心地址:长宁区武夷路702号电话:021-52065400徐汇区医保事务中心地址:南宁路999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分中心地址:浦东新区洪山路168号(近浦东南路)电话:021-50567061电话:021-64164870上海市黄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黄浦区南苏州路343号华隆大厦1楼(近四川中路)电话:021-63215132普陀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大渡河路1711号电话:021-52804754虹口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赤峰路352-356号电话:021-55888140杨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杨浦区兰州路1118号电话:021-65890960上海市医保中心地址:康定路805-807电话:021-6255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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