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的证据材料有哪些债务纠纷诉讼程序

2024-05-16 16:38

1. 债务纠纷的证据材料有哪些债务纠纷诉讼程序

被告不能提交有力证据推翻欠条,依据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判决被告败诉,此类案件事实认定的过程有其特殊性,作为被告的债务人往往是沉溺于赌瘾不能自拨,或债台高筑,长期在外避债,下落不明;或是经合法传唤后,不出庭,不答辩,而且本身诉讼能力差,无力寻求法律援助,不能正确有效的行使答辩、举证及质证的诉讼权利,造成原被告双方实质上诉讼能力的巨大差别,不能形成有效的对抗和协同,不利于案件事实的真实重现;另外,由于事实上作为民间借贷的最重要证据——“借条”,一般不会注明债务的赌债性质,原告方或只有委托代理人出庭,或是原告到庭后陈述很少,而参与赌博的人又往往不愿意出庭作证,被告除了自己的陈述几乎不可能有其他证据证明债务的赌博性质。待证事实的隐秘性,案件证据的稀缺性,造成此类案件往往据以作出裁判的诉讼资料相当单薄,实践中也比较容易发生问题。因此法院在审理中,很难对此类赌债的法律性质进行正确认定,这也导致了有很多看似借贷实为赌债的债务受到了法院的保护。
  如果法院囿于证据规则,认为原告提交的欠条本身即能证明双方存在合法有效借贷关系,被告不能提交有力证据推翻欠条,依据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判决被告败诉,那么法院无意中即成为了赌博的“帮凶”,使非法利益得到了法律的保护,严重损害了司法的权威和尊严。
  该类案件的特殊性质,要求法院在实践中对于此类案件在进行事实认定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证明责任的分配,应该按照证据规则的规定,实行原告举证证明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反驳借贷关系主张赌博债务并举证证明; 2,强调原告的出庭及真实充分陈述义务,原告未到庭的,若无正当理由一般应予中止审理;另外原告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应要求原告本人就借款的时间、地点、在场人、详细经过(包括给钱与出具欠条的详细经过、先后顺序及其他细节)、借款的来源、支付方式、借款用途、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利息约定等有关细节进行详细充分说明;3,法官在事实认定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职权探知职能,应结合原、被告双方陈述以及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各自的职业,品行,另外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查询聚众赌博的查处情况,了解原、被告是否有参赌的前科,逐个调取与涉诉借款相关的证据,充分发挥间接证据和辅助证据的证明作用,判断大量间接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证明债务的赌债性质。4,隔离作证规则的运用。对于双方当事人均提供多名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形,法官应有效运用隔离作证规则,引导当事人对证人进行隔离交叉询问,结合证人作证情况,形成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事实。

债务纠纷的证据材料有哪些债务纠纷诉讼程序

2. 债务纠纷案件如何举证,债务纠纷证据有哪些要求

借款纠纷原告的举证方式是:1.提供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收据等;2.提供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等;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3. 债务纠纷案件应提供哪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当事人要想诉讼中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在债务纠纷案件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合同、补充协议、欠条或借条、收发货单、银行转账凭证、发票等。

债务纠纷案件应提供哪些证据

4. 债务纠纷案件必须提供哪些证据债务纠纷诉讼程序

债务纠纷案件必须提供哪些证据
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
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没有借条怎么讨债?
在讨债过程中,相关的讨债材料即讨债证据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要想在法律上有着更多的收债证据,相关的借条和债务资料成为讨债行动是否成功的一个基础,而许多追债案例中仍有不少债务没有借条和没有什么书面的证据,虽然这种债务纠纷问题比较的辣手,但是,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来讨债。具体来说这些证据包括: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
4、设有抵押物的债权,应提供抵押物的收据等,说明抵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5、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以及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的证据。
6、提供被告具有偿付能力的证据材料。
7、要求返还物品的,应提供该物品的数量、质量及存放地点的证据材料。
8、债务人可以提供债权的关系发生变更或者已经消灭的证据材料。
9、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供上述证据材料的形式,可以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二、债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债消灭的情形具体如下:
1、清偿,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
2、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同类给付债务,各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行为。抵销权为形成权,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效力。
(1)法定抵销要件如下:
a.必须是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b.给付种类、品质相同;
c.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但有两项例外:一是在破产时债券人享有破产抵销权,均无须届清偿期;二是主张抵销的一方的债权到清偿期对方被抵销之债权没到清偿期的也可以主张抵销;
d.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例如基于人身损害赔偿而发生的债权,加害人一方不得主张抵销。
注意主张抵销之一方的债权必须没有过诉讼时效,对方的债权过诉讼时效仍然可以抵销。
(2)抵销的方法:需要向债权人做抵销的意思表示,不以被抵销一方的同意为必要,抵销权人主张抵销应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该通知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3)抵销的效力:双方互互债务消灭,抵销具有溯及力
3、提存,是指债务人在其债务已到履行期限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履行义务,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有关部门予以保存而消灭债权债务的制度。
(1)提存的事由如下:
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b.债权人下落不明;
c.债权人死亡能够未确定继承人;
d.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e.其他基于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履行的情形。
(2)提存的标的:
a.提存的标的,为债务人依约定应当交付的标的物;
b.提存的标的物,以适于保存为限。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3)提存的效力:
a.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b.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c.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4、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债的关系的单方行为;
5、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原则上导致债权消灭,以下两种情况例外:
(1)债权作为第三人的权利之标的;
(2)票据债权在到期之前转让到债务人手中不消灭。
需要注意债的消灭与其他概念的区别,具体如下:
1、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不再存在。债的消灭与债的效力的停止或减弱不同。债的效力的停止或阻止,是因债务人行使抗辩权百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从而使债权的效力受阻止或停止。债的效力减弱,是指债权人不能行使给付请求权百傪受领合债务人的给付。而债的消灭,则是债的关系消灭,再也谈不上债的效力;
2、债的消灭是指客观上不复存在。债的消灭与债的变更不同。变更包括主体变更与客体、内容的变更。债的主体的变更炙债的移转,债的关系未消灭,仅是存在于新的主体之间而已。尽管从原主角度说,可为债的丧失,但从客观上说,债仍未失其仙一性而存在于普后的主体之间。债的内容或客体变更,仅是债的内容或客体变动,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并未消灭。
债的消灭的效力如下:
1、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民事主体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不再存在债的关系不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2、从权利和从义务一并消灭;
3、债的关系消灭的,依附于主债权债务的从属债权、债务,如担保、违约金等一并消灭。

5. 债务纠纷的案件需提供的证据有什么

债务纠纷案件需提供的证据如下: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
2、债权人已履行给付义务或者其他约定义务而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一、借钱不还没借条怎样讨债
借钱不还没借条,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追偿债务。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以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来讨债。具体而言,这些证据包括: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借钱时间、地点;
3、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以及其他违反民事合同的证据;
4、提供被告具有偿付能力的证据材料。
二、民间借贷被告如何抗辩
在急需用钱时,一些人会选择找人借钱。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借款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借贷法律关系就发生了。但是由于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否认借款事实等情况,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会产生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就自己的诉讼请求诉至法院,作为被告应当从以下几点行使抗辩权:1、被告抗辩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而是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并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原告的债权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被告提供证据证明其还款主张,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3、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提交相应证据。4、被告抗辩原告的资金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5、被告抗辩合同未生效或者合同无效,并提供相应证据。
三、朋友欠钱不还有欠条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借款出现纠纷,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诉讼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发生借贷关系。
债务人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债权人按期还款。
因债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债务纠纷的案件需提供的证据有什么

6. 债务纠纷案件应提供的证据有什么

债务纠纷案件应提供的证据:
1、能够证明存在债务关系,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一、起诉个人借款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起诉个人借款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
2、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种案件,是以公诉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起诉为前提,如果没有人起诉,法院对任何案件都不主动审理。
二、修车欠账不还,起诉要哪些证据
修车欠款不还,起诉时需要提供的证据有: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比如出借金额,已还款数额等;
4、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欠款是债务人因买卖、保证等行为产生的债务(欠款与欠款事由、欠款生效等欠款事项密切相关);借款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借出款项(借款与借款事前、事后的事情均无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7. 债务纠纷案件应提供什么证据

债务纠纷案件应的证据: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相关证据。
2、债权人已履行给付义务或者其他约定义务而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银行汇款凭证、或者在场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把配偶另一方也列为共同被告。
4、有证据证明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可根据情况选择提供或者不提供。
上述证据要尽量形成一个有效的证据链,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某个证据就足够了而放弃了提供其他证据的机会,否则孤证一旦发生问题,会使得整个官司彻底输掉。
对于债务人而言,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是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消灭的证据材料。但提请债务人注意,如提供的是系伪造、或者带有其他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一、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有什么要注意的问题
1、有确定的被告。
债权人起诉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确定的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起诉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需要审查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
2、准备充分的证据。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当事人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3、选择管辖法院。
依照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当事人应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决的执行。多个被告的,择其一被告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法院。
4、书写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

债务纠纷案件应提供什么证据

8. 债务纠纷案件中需要什么证据

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一、高利贷可以起诉吗
高利贷可以起诉。
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发生借贷纠纷的,可以先行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机构进行调解;
3、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间借贷纠纷的举证办法有: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其他证据。
二、欠钱不还,法院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因债务纠纷去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如下材料:1.身份证明;2.民事起诉状;3.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如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4.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