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下来

2024-05-17 10:32

1. 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下来


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下来

2. 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下来?

贫困补助到账时间,有好几种补助,具体当地政府规定。
解析:
如建档立卡贫的困户补助的发放时间基本上都是在每年的11、12月的下旬,要是符合国家精准扶贫的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学生按每生每学年5000元标准免除学费和书本费。
对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一次,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具体的助学金到账时间各个学校是不同的,可以咨询下学校管理助学金发放的相关老师。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第三条
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加快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1.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2.发展特色产业脱贫。
3.引导劳务输出脱贫。
4.实施易地搬迁脱贫。
5.结合生态保护脱贫。
6.着力加强教育脱贫。
7.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
8.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
9.探索资产收益扶贫。
10.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04-11 回复

3. 湖南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补助金怎么领取

 一、2022年湖南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相关的原则是:国家助学金应该帮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而不是单纯按照学习成绩“排出一二等”的做法。再有一点就是应该实事求是,而不仅仅靠一张“贫困证明”来界定,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的发了一笔又一笔,真正贫困的学生却面临着失学、饿肚子的现实,所以助学金的名单一般是要求公示的。助学金一般都是国家拨款或者是学校内部筹集的资金帮助那些学习优秀但家庭困难的孩子的补助资金。国家规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学校资金足的话会多发点,具体按学校规定。
    
  二、湖南省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1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平均补助标准为
  每生每年 1000 元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在我省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 ,可 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 ,平均补助标准为 每生每年1000元 。资助面全省平均为在园幼儿人数的10%,其中贫困县资助面为15%,其他地区为7.5%。
  2
  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为: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 小学生 每生每年 1000元 , 初中生 每生每年 1250元 ; 非寄宿的 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从 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纳入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 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核定 ,财力允许的市县可以适当提高。
  3
  高中生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 每生每年2000元 ,可以分为 2-3档 , 最高3000元/年 ,最低1000元/年。其中,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最高档3000元/年的标准资助。
  4
  中职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对于公办学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 所有农村 ( 含县镇 ) 学生 、涉农专业学生和部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城市户口学生的10%确定) 可按收费标准免除学费 (除戏曲专业外的艺术表演类专业暂不免学费),民办学校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免除部分学费,学费标准高出国家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向学生收取。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所有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生(县城除外)和部分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15% 的比例确定),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从2019年秋季开始 ,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 正式学籍二三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名额由上级部门分配,全省每年约1000名。
  湖南此次还明确, 在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同等享受入园补助金。 地方政府如财力允许,可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教辅材料费,可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教辅材料费。
  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在享受教育部门国家资助政策同时,可 叠加享受扶贫部门“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其中 深度贫困县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 其他县市区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 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除享受教育部门的资助政策外,可 叠加享受残联部门的助学补助 ,其中残疾学生 每人每年1400元 ,贫困残疾人家庭 子女每人每年1000元 。
  除以上国家资助政策和省级教育扶贫政策外,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根据实际享受当地政府资助、校(园)内资助和社会资助。

湖南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补助金怎么领取

4. 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下来

亲,你好,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希望对亲有帮助哦,谢谢亲的咨询,祝亲生活愉快,如果没有别的问题可以结束咨询,方便的话给个赞哦~谢谢亲的支持!【摘要】
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下来【提问】
亲,你好,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希望对亲有帮助哦,谢谢亲的咨询,祝亲生活愉快,如果没有别的问题可以结束咨询,方便的话给个赞哦~谢谢亲的支持!【回答】

5. 江西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补助金怎么领取

 一、2022年江西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相关的原则是:国家助学金应该帮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而不是单纯按照学习成绩“排出一二等”的做法。再有一点就是应该实事求是,而不仅仅靠一张“贫困证明”来界定,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的发了一笔又一笔,真正贫困的学生却面临着失学、饿肚子的现实,所以助学金的名单一般是要求公示的。助学金一般都是国家拨款或者是学校内部筹集的资金帮助那些学习优秀但家庭困难的孩子的补助资金。国家规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学校资金足的话会多发点,具体按学校规定。
    
  二、江西省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实行国家资助政策以来,我省不断完善从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教育阶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在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政策如下:
  学前教育——
  1.学前教育资助金对象:符合入园年龄,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建档立卡家庭儿童在原有500元标准的基础上,新增1000元,即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义务教育——
  2.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免教科书义务教育免学费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标准: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
  3.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生活补助分为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寄宿学生在此基础上每生每年增加20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从2019年秋季学期实施)
  普通高中——
  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象: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率: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为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
  5.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在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含城镇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纳入免学杂费对象。资助比率:资助对象的100%;标准:免学杂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即免学费)。对于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免收学杂费,标准按学校性质,从200元/年/生至800元/年/生不等。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6.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对象:面向全省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院校和民办高校)的江西籍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新生;资助比率:每年约3万人;标准:每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中等职业教育——
  7.中职国家奖学金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2019年起实施)
  8.中职国家助学金对象: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在校生的15%确定;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
  9.中职国家免学费对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农村学生(含县镇)、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标准:根据学生所学专业不同,从850元/年至4500元/年不等。
  普通高校——
  10.高校国家奖学金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11.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3%确定;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12.高校国家助学金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20%确定;标准:可分为三个档次,一档4400元、二档3300元、三档2200元,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
  13.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1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做到“应贷尽贷”;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研究生教育——
  1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对象: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标准: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每生每年30000元。
  16.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对象: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标准: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3000元。
  17.江西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象:在江西省高校入学的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标准:硕士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0000元;比例:硕士40%,博士70%。
  18.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对象: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研究生不参加当年政府奖学金评审;标准:硕士每生每年10000元,博士每生每年20000元;人数:硕士500人,博士25人。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社会资助)——
  19.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对象:用于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到校报到;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20.滋蕙计划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在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标准:每人2000元。
  21.励耕计划对象: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编在岗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标准:每人1万元。

江西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补助金怎么领取

6. 广东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补助金怎么领取

 一、2022年广东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相关的原则是:国家助学金应该帮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而不是单纯按照学习成绩“排出一二等”的做法。再有一点就是应该实事求是,而不仅仅靠一张“贫困证明”来界定,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的发了一笔又一笔,真正贫困的学生却面临着失学、饿肚子的现实,所以助学金的名单一般是要求公示的。助学金一般都是国家拨款或者是学校内部筹集的资金帮助那些学习优秀但家庭困难的孩子的补助资金。国家规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学校资金足的话会多发点,具体按学校规定。
    
  二、广东省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学前教育阶段
  资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和生活等费用。资助对象是我省3-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义务教育阶段
  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农村寄宿学生免收住宿费,向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农村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和民族地区寄宿制民族班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我省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调整为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对象为在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非寄宿生每生每年750元。所需资金由省以上财政承担。
  (二)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寄宿制民族班学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寄宿制民族班学生。资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年8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1000元。
  义务教育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农村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少数民族地区寄宿制民族班学生生活费补助不同时享受。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广东省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工作,省级试点资助对象是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和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城以外的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我市坡头区为地方试点单位。补助对象为农村寄宿制小学寄宿生。营养餐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每年按200天算,每生每年1000元。
  高中教育阶段
  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和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的残疾学生、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一、二年级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三)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
  资助对象是高中教育阶段具有正式学籍的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500元。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补助标准按不低于普通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的1.1倍拨付,省属高中阶段学校的残疾学生免学费补助基准定额为每生每年3850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的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
  (四)学校资助措施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提取的奖助基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在落实现有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一)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对象是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学校全日制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义务教育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与义务教育阶段其他生活费补助不同时享受。
  (二)高中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对象是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全日制学生,补助标准为在获得国家助学金基础上,每人每学年再补助3000元。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对象广东户籍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含非建档立卡残疾、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学生,免学杂费(不含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免学杂费对象是广东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免学杂费(不含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500元。高中教育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与残疾学生免学费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资助,不同时享受。
  (三)高等教育阶段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对象是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为省内公办高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免交学费(不含住宿费),民办高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减免5000元学费(不含住宿费),省财政补助学校每人每学年5000元。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在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再补助每人每学年7000元。2019秋季学期起,我省户籍建档立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可享受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本科生的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标准同专科生,研究生免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0元,研究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同专科生。
  (四)生活费补助由学生户籍地财政部门发放,免学费补助由学校发放。在外省学校就读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都由学生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发放。
  (五)建档立卡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与其他省财政设立的资助政策不同时享受。
  高等教育阶段
  我省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绿色通道”制度等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此外结合我省省情,出台了符合我省特色的专项资助政策。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一)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中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省财政按博士研究生人均每年1万元,硕士研究生人均每年8000元给予支持。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档奖励。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没有固定工资收入、规定学制期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4.研究生“三助一辅”
  研究生在不影响专业学习和研究的原则下,参加学校设置的“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岗位,获得一定的津贴报酬,帮助完成学业。“三助一辅”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二)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人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档资助。
  (三)国家助学贷款
  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类。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年限可为学制加15年。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助学贷款的申请办理方式,选择在线办理或是去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四)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是我省户籍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残疾人大学生(包括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资助标准分别为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15000元、20000元和30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五)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政策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2.国家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是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资助周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一个学制期。
  3.广东省退役士兵就读高职院校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是复学或通过技能考试考入我省高等职业院校的、生源地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退役士兵。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
  4.“三支一扶”助学贷款代偿
  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可申请代偿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7. 福建助学金什么时候发放2022

法律分析: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相关的原则是:国家助学金应该帮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而不是单纯按照学习成绩“排出一二三等”的做法。再有一点就是应该实事求是,而不仅仅靠一张“贫困证明”来界定,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的发了一笔又一笔,真正贫困的学生却面临着失学、饿肚子的现实,所以助学金的名单一般是要求公示的。助学金一般都是国家拨款或者是学校内部筹集的资金帮助那些学习优秀但家庭困难的孩子的补助资金。国家规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学校资金足的话会多发点,具体按学校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福建助学金什么时候发放2022

8. 吉林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补助金怎么领取

一、2022年吉林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相关的原则是:国家助学金应该帮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而不是单纯按照学习成绩“排出一二等”的做法。再有一点就是应该实事求是,而不仅仅靠一张“贫困证明”来界定,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的发了一笔又一笔,真正贫困的学生却面临着失学、饿肚子的现实,所以助学金的名单一般是要求公示的。助学金一般都是国家拨款或者是学校内部筹集的资金帮助那些学习优秀但家庭困难的孩子的补助资金。国家规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学校资金足的话会多发点,具体按学校规定。
 
   
  二、吉林省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吉林省建立了以国家资助为主体,以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社会资助为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资助政策覆盖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教育阶段、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助学金、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实现了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保障了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
 
 1.政府资助: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中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农村(含县镇)每生每年1500元,城市每生每年2000元。
 
 2.幼儿园资助:幼儿园可以从事业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3.社会资助:各地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开展捐资助教,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阶段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1.免学杂费:为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
 
 2.免教科书:为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由中央提供,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由省级提供。同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生活补助:为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补助生活费,为城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按寄宿生50%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在普通高中阶段,建立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地方政府资助项目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免学杂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免学杂费标准(不含住宿费):省首批办好的重点高中每生每年900元,省重点高中每生每年7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年500元。
 
 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
 
 3.学校资助: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按3%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4.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国家奖学金、“绿色通道”、地方政府资助、校内资助、社会资助、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方式的资助政策体系。
 
 1.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3.国家奖学金: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4.其他资助政策和措施:地方政府、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资助项目。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五)
 
 高等学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解读
 
 确保每个考生都能够上大学
 
 1、我是一名今年的高考生,家庭经济困难,我在上大学前以及到学校报到后就读期间,都可以申请哪些资助?
 
 答:在高考结束后,大学开学前的这段时间,您可以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前到原就读高中学校申请或咨询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申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不论您考取省内高校或省外高校,开学时,您都可以在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经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您可以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学校、社会等设立的助学项目。成绩优秀的话,大二开始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学校、社会等设立的奖学金。
 
 2、如果我交不起上大学的学费怎么办?可以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吗?
 
 答:您可以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入学,直接办理入学手续,也就是“先入学,后缴费”,入学后学校再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资助。
 
 3、家庭条件困难,想要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都需要什么材料?
 
 答:您需要填写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校录取通知书附有一份。此表不需要在表上盖章了,个人承诺并签字。这样,你在上大学之前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去哪里申请?贷款金额和利息是多少?什么时候开始还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预科生和研究生。7月28日至9月30日,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金额为本专科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承担,毕业后自付利息,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毕业5年后开始偿还本金。
 
 5、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是怎么样的?如何申请?
 
 答: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是资助省内部分特困全日制本专科大学录取新生,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帮助解决入学交通费和短期生活费。其申请方式是入学前到原就读高中学校申请或咨询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
 
 资助标准是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
 
 6、入学时,大学开通的绿色通道是什么?该如何办理手续?
 
 答:全日制普通高校开通“绿色通道”,对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分别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7、进入大学就读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申请哪些资助吗?申请方式是什么样的?资助金额都在多少?
 
 (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预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部分生活费。可向就读高校申请,由学校组织评审。资助金额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3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可向就读高校申请,由学校组织评审。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表现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向就读高校申请,由学校组织评审。资助金额为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助对象是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资助的金额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可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
 
 (5)校园地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公办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助学贷款不可同时办理。可向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其他政策内容同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6)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资助对象是表现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吉林省属公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可向就读高校申请。资助金额每生每年4000元。
 
 (7)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资助对象是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入学新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退役一年以上通过统一高考考入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资助的金额本专科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可向就读高校申请。
 
 (8)师范生免费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的资助对象四在 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 西南大学 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延边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 、长春师范大学、北华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通化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等七所省属院校招收的免费师范生的学生。资助标准是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9)基层就业国家资助:基层就业国家资助的资助对象是到省内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3年以上的吉林省属普通高校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含研究生)。资助金额是代偿标准为每年6000元。可向其就业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申请
 
 (10)勤工助学:勤工助学的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所在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出。
 
 (11)其他资助政策和措施: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的校内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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