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覆盖率定义

2024-05-12 20:15

1. 养老保险覆盖率定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新医改”方案的目标就是让人人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到2009年底,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要达到90%。去年底,中国人口总数是13.28亿,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所覆盖的是11.3亿,今年将达到12亿。也就是说,到2009年底,按去年人口基数计算,被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所覆盖的人群将占到总人口的90%以上。6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与网民在线交流。他表示,“新医改”方案的目标就是让人人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胡晓义在访谈中一再强调,中国政府正在尽全力搭建一个大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对于国有企业关闭破产之后,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制度安排,胡晓义说国务院已经下决心要解决。去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解决了139万政策性关闭破产的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今年将着力解决其他关闭破产,包括依法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把这些人全部纳入医保,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关闭破产的清算资产、医疗保险基金的结余资金共同承担。对于农民工的医疗保险,胡晓义认为目前最大的难题是城乡之间的衔接,很多农民工在家乡时已经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城市后,在企业工作,按照法规,企业雇主必须给他交医疗保险。原先,因为制度覆盖面不大,问题不突出;现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大了,这一问题要妥善解决。原则是既不落空,又争取不重复。另外,据胡晓义透露,城镇居民的医保重点是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现在,一方面依然以保住院和门诊大病为主;另一方面,也在积极推进向门诊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费用保障延伸,今年准备在30%的城市推开门诊保障试点。养老保险方面,胡晓义强调,要覆盖所有的劳动者,而且要覆盖到所有的城乡居民。关于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要解决的问题,包括:一、由单位保障变成社会保障,必须在全社会的范围内统筹互济。二、要更好地解决权利和义务对等,鼓励大家更好地作贡献,多缴费,长时间缴费,才可以拿到更多的养老金。胡晓义说,无论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是医疗制度改革,追求的一个共同目标就是把碎片化的程度降低,保证均等化,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包括除此之外的自由谋业人,他们都会纳入到社会保险体系当中去。胡晓义说,要搭建一个大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从国家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设计来讲,它只能从普遍的需求、基本的保障这个层面来实施。各个单位有很大的差异,国家鼓励发展,在企业叫企业年金,在事业单位叫职业年金,用这个来体现单位之间的差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所有人的待遇水平都会逐步提高,而不会降低。胡晓义说,中国已经进入到老龄化社会,去年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近1.6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2%多,而且老龄化还在加速。到本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时候,中国会进入到老龄化高峰,规模很大,速度又很快,这是一个严峻的挑战。但是,改革开放以来,连续30年持续快速发展,只要保持政局稳定,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中国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养活自己的老年人。对于实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和社会保障卡,胡晓义说,已有8000万张可允许发放的全国统一保障卡。目前,全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虽然都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管,但是因为各项保险启动的早晚不一样,推进的进度不一样,覆盖的范围不一样,各地区的政策也有一些差异。所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放尚在逐步推进过程中。另外,团IDC网上有许多产品团购,便宜有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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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覆盖率定义

2. 养老保险参保率和覆盖率的区别

覆盖率,是指某项政策覆盖的范围,比如某一个城市分为两个县城,A县城50万人, B县城也是50万人,A县城实行了医疗保险政策,B县城没有实行,那么覆盖率只有50%,参保率是指应该参保和实际参保人数的比率,比如某县城应该参保人数为100万人,实际参保的只有80万人,那么参保率为80%。【摘要】
养老保险参保率和覆盖率的区别【提问】
覆盖率,是指某项政策覆盖的范围,比如某一个城市分为两个县城,A县城50万人, B县城也是50万人,A县城实行了医疗保险政策,B县城没有实行,那么覆盖率只有50%,参保率是指应该参保和实际参保人数的比率,比如某县城应该参保人数为100万人,实际参保的只有80万人,那么参保率为80%。【回答】

3. 养老保险覆盖率

我国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已经超过9.25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已经超过13.5亿人,基本实现全民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5年到2018年连续14年上调,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全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均有所提高。全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由2015年的74.73%上升到2017年的77.97%,全国城乡养老保险覆盖率由2015年的77.59%扩大到2017年的82.02%,全国城镇职工月人均养老金支出由2015年的2354.09元提高到2017年的2873.98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养老保险覆盖率

4. 养老保险覆盖率

养老不仅关乎老年人群的当下,也关乎年轻人群的未来。据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研究中心2021年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89.6%的受访青年认为有必要从现在开始考虑自己的养老问题。伴随国家对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的推动,年轻人开始关注如何配置养老保险,怎样以目前的选择为未来的生活增添幸福感和安全感。      近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寿险公司”)与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联合出品的《中高净值家庭资产配置和保险保障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正式发布。白皮书对拥有一定财富、具有较强购买力的高净值人群的家庭画像、资产配置和保险参与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可以为年轻人的养老保险规划提供一定的指引。      养老保险覆盖率明显提升,商业养老保险上升空间较大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2021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6亿,占总人口的18.7%,预计2025年达到3亿。在老龄化程度快速提高的背景下,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养老日益成为国民关注的热点话题。      发展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对于推动国内养老体系的发展至关重要。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提出推动发展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为民众补充养老资产提供了优质选择。与此同时,国民养老意识也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民众开始重视以养老保险配置为个人养老增加保障。      白皮书显示,中高净值家庭养老保险覆盖率近年来明显提升。2011年中高净值家庭养老保险覆盖率为42.1%,此后迅速增加,2013年增加到79.64%,2015年增加到84.15%,至2018年已达到92.27%。其中,商业养老保险的覆盖率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2011年中高净值家庭商业养老保险覆盖率为0.92%,2013年增加到1.41%,2015年增加到2.12%,2018年增加到6.44%,未来还有很大上升空间。总体而言,我国第三支柱保险养老体系还比较弱,可以循序渐进地推动保险养老体系改革,通过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力度,鼓励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体系中的个人储蓄和商业性补充保险。
      (图:各类型商业养老保险覆盖率)      在各种类型的商业养老保险中,占主导的是除寿险外的商业养老保险,覆盖率从2011年的2.59%增加到2018年的10.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覆盖率偏低,2018年也仅为2.05%。其他养老保险覆盖率也处于较低水平,2018年覆盖率仅为1.85%。可以看到,商业养老保险正在成为居民养老的重要补充,未来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基础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商业养老保险成为重要补充      针对养老保险已覆盖人群,白皮书对养老保险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和挖掘。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同构成。建立完善基础社会保障制度,尽可能覆盖全人口,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截至2021年3月,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07亿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0%。白皮书显示,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而言,已参保人群的平均参保时间为7.63年,预期每月可以领取的保险金金额为197.91元。      补充养老保险(年金)是对社会基础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截至2020年底,补充养老保险共覆盖了6000多万人。白皮书显示,在政府机关职工年金、事业单位职工年金和企业年金这三种补充养老保险中,主体是企业年金,比重为47.37%,其次是事业单位职工年金,占比28.95%,政府机关职工年金占比18.42%。就已参保人群而言,参与补充养老保险的平均年限为6.09年,单位每月缴纳的保险费为171.06元,个人每月缴付的保险费为156.76元,预期每月领取保险金227.06元。      除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外,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构成的第三支柱是扩大养老金规模、增强灵活性的重要一环。长期来看,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积累个人养老资金,构建多层次的养老储备,是未来的大势所趋。白皮书显示,中高净值家庭目前平均每年缴纳5297.48元的保费,预期每年可以领取6262.2元的保险金。商业养老保险正在成为居民养老的重要补充,需要加快发展和完善。      长期稳健经营、多元细分服务是保险业参与养老第三支柱建设的优势所在      保险业具有多元化产品服务供给能力。商业养老保险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养老金在安全稳健、长期增值、长期领取等方面的综合需求,同时能够针对不同细分群体,围绕多元化的养老保障需求,提供差异化、综合化的一揽子保险解决方案。如在客群维度方面,保险公司可以向不同年龄、不同偏好的客户提供不同模式的养老保险产品,还能够根据职业特征、经济状况等因素,向特定群体提供适合的养老保险产品。      保险业拥有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保险资金具有投资期限长、安全性要求高的特点,与养老金属性天然契合。在长期管理保险资金的过程中,保险公司普遍建立了适应长期投资要求的投资管理体系,积累了较强的管理养老资金的长期投资能力。同时,商业保险公司初步具备布局医疗健康养老产业链的经验。经过多年探索,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前提下,保险公司一方面发挥保险资金长期、跨周期投资能力优势,为医疗养老健康产业链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发挥保险公司专业优势,探索医疗服务、养老服务与金融保险产品的衔接发展,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养老需求。      保险业拥有强大的资产负债和偿付能力综合管理能力。保险业在长期业务负债管理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对七大类风险均采取了综合管控措施,包括对保险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进行量化管理,对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开展系统化管理,并建立起了综合的偿付能力管理机制。      那么,要在服务养老保障体系中有所作为,保险业如何布局?创新产品服务、优化资负联动是保险业全面深化供给侧改革的发展所向。须主动适应形势,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一是持续加大养老保险产品创新,丰富产品供给。为了丰富和升级养老保险产品供给,充分激发中青年人群和灵活就业人群的养老意识,服务更广阔的客户群体,保险业要进一步在养老保险产品的领取条件、领取方式、收益模式、安全性和流动性安排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增强“产品+服务”模式探索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养老需求。      二是着力提升适应养老资金投资要求的长期投资能力。坚持长期、稳健、价值投资的理念,扎根实体经济,服务实体经济,多措并举,强化保障,构建跨周期投资组合,为提供长期稳定的收益奠定坚实的基础;持续拓展投资研究的深度广度,进一步加强趋势性、战略性布局的研究,构建着眼未来的另类投资组合,为提升长期回报创造条件;进一步践行责任投资理念,推动双碳战略下长期投资布局,构建符合ESG标准的绿色投资组合,实现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的统一。      三是进一步加强跨周期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建设。养老保险和服务的超长期性和多样性,要求保险公司坚持资产负债管理统筹的科学发展理念,持续强化、更新资产负债观,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不断丰富理念和工具体系,在既有的优势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建设。只有这样,保险业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和发展。      助力第三支柱养老,用保险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长寿时代的到来,“老有所养”成为国家和民众关注的重点,带来人们养老观念的变化。养老不再只是老年人关心的话题,也引起年轻人的重视。然而,单靠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支撑,国家面临的养老金压力巨大。同时,第二支柱(补充养老保险)因覆盖面比较窄、资金积累规模有限,只能满足小部分人群的养老需求。在当前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发展不均衡的状况下,需要加快发展和完善第三支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则是其中的重要创新。      银保监会于2021年6月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包括中国人寿寿险公司在内的6家保险机构参与了首批试点。试点期间,中国人寿寿险公司创新推出国寿鑫享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受到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和喜爱,尤其是新业态人士。比如,在试点的重庆市,投保客户中约70%是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人员。产品依托公司专业的投资能力,为客户带来长期安全稳健的投资收益,满足客户多样化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      保险公司作为养老保险产品的供给者,应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多准确、有价值的养老保险资讯,并加快研究开发满足民众多样化养老需求的产品。中国人寿寿险公司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构建国寿养老体系,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周期的优势,通过国寿大养老基金积极布局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多层次养老服务。2022年上半年,国寿大养老基金加速整合康养资源,持续推进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战略区域的养老养生项目布局。中国人寿寿险公司还积极满足老龄人口多样化保险保障需求,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公司团险渠道承保超过4000万人次老龄人群,提供约2.09万亿元的保障金额。      中国人寿寿险公司表示,将继续坚守保险本源,围绕群众养老、健康管理需求,发展多样化的养老金融产品,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供给,推出系列适老化服务措施,持续做好“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参与者和养老金融服务的供给者,用保险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5. 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一、公积金装修房子提取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装修提取条件有以下三点:
1、装修的房屋必须为自住住房;
2、是本省城镇常住户口或有居留证;
3、具有与经有权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企业签定的住房装修合同等资料,自行装修的需提供工程预算表。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二、公司需要给员工缴纳哪些社保?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3、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高于一般标准,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这些行业的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是通过高费率征收,使企业有风险意识,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使伤亡事故率降低。
4、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是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无固定工资额的单位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农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5、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
三、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6. 养老保险覆盖率

我国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已经超过9.25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已经超过13.5亿人,基本实现全民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5年到2018年连续14年上调,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全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均有所提高。全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由2015年的74.73%上升到2017年的77.97%,全国城乡养老保险覆盖率由2015年的77.59%扩大到2017年的82.02%,全国城镇职工月人均养老金支出由2015年的2354.09元提高到2017年的2873.98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_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7. 全国养老保险覆盖率

《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指数报告2012》(以下简称“报告”》通过测算2011年的数据指出,虽然全国养老保险待遇有所提高,但替代率呈下降趋势。其中上海市替代率仅为36.97%,在各省区市中排名最低。全国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明显提高,各省区市间差距明显,最高的北京市为97.18%。本报告由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保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编著,旨在通过建立指标指数体系等量化工具评价中国社会保障发展现状,判断中国社会保障发展趋势。各省养老保险参保率差距明显北京最高97%报告指出,全国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明显提高,由2010年的39%升至2011年的59.26%。但各省区市间差距明显,最高的北京市为97.18%,最低的广西仅为29.05%。在褚福灵的评价体系中,北京、上海以超过90%的城乡养老保险覆盖率被评为优秀。广西、吉林、四川的覆盖率均不足40%,被认为属于较差水平。在全国城乡养老保障覆盖率方面,报告认为水平在不断提高,由2010年的42.78%扩大至2011年的62.38%。这一指标涵盖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和优抚制度。通过指数化分析,重庆市是唯一在这一指标中被评为优秀的地区,覆盖率达到81.51%。青海、山东、宁夏紧随其后。内蒙古、黑龙江、天津覆盖率均未超过50%,位列最后三席。养老保险替代率呈下降趋势上海最低37%报告指出,虽然全国养老保险待遇有所提高,但替代率呈下降趋势。全国城镇职工养老金支出由2010年的月人均1395元,提高到2011年的1558元;相比之下,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却由2010年的51.92%,下降到2011年的51.18%。从各省区市情况看,替代率差距也较为明显。山东、海南和新疆分别以71.34%、64.73%和64.62%的替代率排名前三;上海、天津及北京的替代率水平位列末席,其中上海只有36.97%,是唯一一个在这一指标体系中被认为处于较差水平的省级地区。在褚福灵看来,提高替代率需要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只交15年肯定无法达到50%-60%的替代率水平,30年的缴费年限比较合适。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各地不均衡报告认为,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系数为1.5274,基本处于合理区间。但各地区养老保险基金结余系数差距明显,存在不均衡现象。结余系数的计算是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除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根据测算,广东省的结余系数最高,达到4.0656,表示能用四年多;浙江省为2.7985,位于次席;山西达到2.4043,位于第三。结余系数少于1的省市包括福建、海南、黑龙江、陕西、上海、天津和重庆。养老负担相对较重的上海市,结余系数仅为0.5613,为31个省区市中最低。褚福灵认为,从全国总体情况看,个别省份养老金缺口现象是存在的,但这是在没有中央补贴的情况下。如果加上累计结余和中央转移支付的部分,就不会有缺口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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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养老保险覆盖率

8. 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哪些?

答:各类企业(含乡镇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种形式的用工,不论用工期限长短,不论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要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也要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跨省流动就业的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待遇领取地是怎样规定的?

答: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从2010年1月1日执行。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同时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基金。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这样规定,实现了参保人员转移前后养老保险权益的衔接,从根本上解决了参保人员因转移不畅而退保的问题。

劳动者一生在多个城市流动就业和参保,达到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条件时,必须统一规定其待遇领取地。暂行办法确定的原则是:首先考虑户籍所在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按照“从长”(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和“从后”(有几个参保地缴费都满10年则按最后的参保地)的原则确定待遇领取地;如果没有超过10年缴费的参保地,则转回户籍所在地。这样规定,就明确了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都能在一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跨省流动就业的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员,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转移资金?

答:为了更好地统一规范跨省流动就业养老保险资金转移的标准,国办发[2009]66号文明确规定,在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时,统一按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时,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转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含本息,下同)转移,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
4、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答: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国办发[2009]66号文实施之前已经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它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清理,个人帐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再清退。

5、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答: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是:(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2)特殊工种退休。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高空作业工种累计满10年,井下、高低温工种累计满9年,其他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3)因病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按照岗位和身份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具体办法是: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已满5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如达到55周岁之前符合在工人岗位连续满5年这一条件时,也可根据本人申请,按其满5年时的实际年龄办理退休。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工人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不满10年的,按50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管理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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