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离婚财产哪些情形

2024-05-15 08:22

1. 隐匿离婚财产哪些情形

离婚对方隐匿的财产情形有:
1、一方隐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动产;
2、和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的;
3、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让、变卖夫妻共同财产,隐匿所得款项的。
一、债务人隐匿财产哪些方式
债务人隐匿财产方式:
1、当事人在接到起诉书副本或判决书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2、夫妻自愿离婚时对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作出约定,逃避债务的;
3、利用公司法人地位逃避债务;
4、利用挂靠单位隐匿财产或投资;
5、将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或公司财产如小轿车登记在投资者个人名下;
6、提供财产不全面、不真实;
7、被执行人外出躲避执行;
8、低价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侵害债权人权益;
9、其他利用法律规定不完备隐匿财产的行为。
二、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提供证据起诉对方。一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匿,转移,变卖,毁灭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一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法律要求是要以证据说话。
三、对方离婚前把车给卖了怎么办?
对方离婚前把车给卖了,另一方可要求平等分割此次卖车的所得款。如果对方离婚前把汽车卖了,并将所卖款项隐匿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隐匿离婚财产哪些情形

2. 离婚隐匿财产的行为有什么

离婚隐匿财产的行为如下:
1、在办理房产证时,以“贷款不便”、“未领到结婚证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将房产证办理在自己一人名下,等到离婚时予以否认;
2、对于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登记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等;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实则自己是房产的拥有者,离婚后,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4、将平时的工资转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银行卡内,擅自将自己的存款以现金方式取出;
5、转移隐匿炒股信息,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转移隐匿等。
一、拆迁安置房过户有哪些变更方式
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名字和拆迁安置协议上的名字是一样的,中途不能更改,等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后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变更,需要注意有以下几种变更方式: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2、房地产赠与: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3、婚姻变更:婚姻变更分婚内变更登记和离婚析产分割两种,婚内变更登记就是指在夫关系内的夫妻当事人可以将财产份额或全部转移到另一个人名下;离婚析产分割就是指离婚后,将一方的产财或财产所占有的一定份额协商或判决给另外一方。对三种方式而言,第三种不需要缴税,只需80元登记费用,其余两种需要根据实际更名情况而计算哪一种方式最划算。
二、转移婚内财产如何认定
离婚诉讼中,一方通过取现、将存款转到父母名下,房产过户至他人名下、转移古董字画、“假投资”等方式将婚内取得的财产进行转移,从而达到避免与配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的效果。
1、对于存款。法律未规定超过多大金额的转账或取现会被认定为“转移”财产,一般法院倾向于与当事人实际生活水平和日常花销水平进行比较后确定一个具体数值。多数情况下,单日单笔超过10000元的转账或取现,或单日频繁转账取现,累计金额较大时,就需要操作方解释相应款项的用途,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否属于合理花销。
2、关于房产。如一方将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转让给第三人,并且售房款未支付给另一方,或未用于合理的夫妻共同生活开支,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转移的古董字画。如(2014)二中民终字第03131号离婚纠纷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所述,主张对方存在转移行为的一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相应古董字画确实存在(如之前在家给古董字画拍摄的照片、双方针对购买该古董字画的聊天记录等),并且现在确由另一方控制,否则法院一般不会对相应财产进行分割。但该方也并非毫无救济途径,如之后该方能掌握证据证明由另一方控制的、在之前的案件中未经分割的古董字画是婚内获得的,则可以就未分割财产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 离婚关于隐匿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一般来说,在签订离婚协议或向法院起诉离婚时,没有涉及到被分割的共同财产,都可以认为是被隐匿的财产,一方隐匿财产,另一方要求按照规定主张要求重新分割,同时隐匿财产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离婚关于隐匿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4. 离婚中隐匿财产的做法有哪些

离婚中隐匿财产的做法:
1、对于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登记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实则自己是房产的拥有者,离婚后,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3、将平时的工资转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银行卡内,擅自将自己的存款以现金方式取出;
4、转移隐匿炒股信息,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转移隐匿。
一、婚前买房如何才算是个人财产
婚前买房算是个人财产的情形:
1、婚前一方全额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
2、婚前一方买房,支付首付款,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的,一般认定房子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
4、双方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进行公证约定为个人财产。
二、婚前父母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要怎么分
婚前父母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分割如下:
1、在购房时,一方父母出钱买房,如果是在全额付款的情况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房产;
2、如果购房,父母只出了首付款,剩余的房款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的,离婚时会将房子归产权登记人名下,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房贷及房子部分,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按比例偿还给未得到房子的一方;
3、一方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如果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分割时先认定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一方父母婚前出资买的,出资的一方有有权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割该房屋;
4、一方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首先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可根据双方约定的比例份额进行分割,没有约定,按实际双方应得比例分割。
离婚前共同财产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该项指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即包括工资、奖金,也包括各种津贴、补贴等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该项包括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各种收入和投资所得的收入,如农村中的农业生产和城市里的工业生产以及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投资收益,有劳动收入,也有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资本利得,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5. 离婚对隐匿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对隐匿财产的规定如下:
1、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一、债务人隐匿财产的手段有哪些
(一)、当事人在接到起诉书副本或判决书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二)、夫妻自愿离婚时对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作出约定,逃避债务的;
(三)、利用公司法人地位逃避债务;
(四)、利用挂靠单位隐匿财产或投资;
(五)、将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或公司财产如小轿车登记在投资者个人名下;
(六)、提供财产不全面、不真实;
(七)、被执行人外出躲避执行;
(八)、低价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侵害债权人权益;
(九)、其他利用法律规定不完备隐匿财产的行为。

离婚对隐匿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6. 离婚关于隐匿财产的规定

关于离婚关于隐匿财产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隐秘财产有银行存款、股票和房产等等。离婚时,如何查明夫妻一方隐匿的财产?实践当中比较复杂,以下介绍三种基本可行的调查途径:
1、调查银行存款。
自己办理或者委托律师办理,通过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调查。此时需要提供对方的开户行和账号。(恕我直言,此点很困难,因为离婚前很少有此防范意识,且对自己人过于防范良心不安,也不利于共同生活,家庭团结。)在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时,应当同时申请法院打印自开户以来的存款明细,以便清查帐号下全部存款取款,来往明细,并可作呈堂证供。
2、调查股票。
一是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公司开户,可以委托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到证券公司调查,打印股票交易资金对账单,或直接去开户银行打印股票交易的对账单。
二是不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公司开户,可提供夫妻一方身份证号码后,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去中国证券上海结算公司或中国证券深圳结算公司调查对方的股票交易明细及所有的股票交易纪录;如果想查到对方的资金账户情况,还可以在查出对方的开户证券公司后,再次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去开户证券公司调查资金对账单,对方账户内的股票市值及资金账户余额将隐无可隐,一目了然。
3、调查房产。
①房地产所有权人配偶凭其身份证明、户口本和结婚证等夫妻关系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可查询相关房地产登记结果信息。
②仲裁、诉讼案件当事人凭其身份证明以及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的立案证明原件,可以查询、复制与仲裁、诉讼案件直接相关的房地产登记资料。
③申请查询房地产登记资料的,应明确查询目的和房屋坐落,提供身份证明等必备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填写查询登记表;查询登记表应同时载明房地产所有权人姓名(名称)、房地产登记案号或房地产权利凭证编号之一用于查询时核对和匹配。
如果您觉得以上查询手续烦琐、公务家务繁忙,精力不够,对此又不熟悉,你大可以委托律师或第三人查询,但委托他人查询时,受托人应当出具载明查询标的及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不能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
当然,我给的意见是最好委托律师办理。因为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涉及非诉讼、非仲裁法律事务的,提交载明委托事项的律师事务所证明、律师执业证原件,就可以查询、复制与当事人相关的房地产登记资料;涉及诉讼、仲裁法律事务的,提交立案证明原件,就可以查询、复制与案件直接相关的房地产登记资料。非常简便,且难有差错。对您来说省时省力。
【温馨提示】
1、离婚时,发现一方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7. 离婚哪种叫隐瞒财产的行为

(一)擅自转让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前后,一方偷偷的将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给卖掉了。这种情况的处理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是对于一方擅自转让房产遵循—保护不动产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的原则。发生这种情况一般是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或一方又出具了假的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使得交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从而使第三人的合法善意的情况下交易、过户成功。
出现这种情况,法律一般会保护交易的稳定及善意取得方的利益。那么离婚夫妻双方就需要转让的房款进行分割。至于,低价转让的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过错方承担。
(二)隐匿房产
这种情况多发生于那些经济收入比较好的家庭,夫妻双方一方收入较高,又有心计,离婚之前就已经在外购置了房产,另一方毫不知情;在离婚分割时该房产也就不再分割财产之列。这种情况的取证比较困难,需要受害一方的关注和调查。
(三)以他人名义购房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购置房产,离婚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的。这种情况也需要当事人调取大量的证据,且难度很大。主要在对方出资渠道和时间上下功夫。
在我国法律规定上,的确有少分财产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一、离婚时对方隐瞒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对方隐瞒财产的,法院会根据此种情形,在分割夫妻财产时,会少分或者不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发现隐瞒夫妻财产还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发现隐瞒夫妻财产的还可以起诉分割,可以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是:
(一)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涉及到离婚时漏掉的对方的财产,比如漏掉的对方的房产、公司股权、股票等等。
(二)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行为,有新的证据的,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离婚哪种叫隐瞒财产的行为

8. 离婚隐匿财产有哪些

根据我国《 婚姻法 》的相关规定, 离婚 隐匿财产具体包括有: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父母的名义等购得房产,事实上自己是实际的房屋拥有者。 2、 房产证 上只有夫或妻一人的名字,登记了房产证明的一方将房产出卖,套取现金等。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私下购 买房 产,不将 购房 之事告知另一方。 4、私自将存款取出,另存或是转移在别人名下。 5、转移 工资 卡内的资金,或存于其他自己另开的银行卡内或放在别人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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