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公司的不同并购动机下目标公司的选择[2]

2024-05-19 03:28

1. 目标公司的不同并购动机下目标公司的选择[2]

目标公司选择除存在共性以外,在具体并购动机、并购方式下呈现不同的要求。下面概括了各种典型动机方式下目标公司选择。(一)、规模扩张动机下目标公司选择1、规模经济的科学涵义。对规模经济解释,不同的学派有不同的观点,但其最核心的涵义是指产出增加的比例超过投入增加的比例。规模经济包含二个层次:一是工厂水平的规模经济,指设备扩大、专业化分工协作产生的单位产品成本下降;二是企业水平的规模经济,即在全企业共享管理、资金、供销等方面资源实现的规模经济。规模不一定就意味规模经济,规模扩大并不必然伴随收益增加的规模经济,规模扩充是有限度的,规模经济发生在规模递增阶段.2、横向并购目标公司选择横向并购规模经济中工厂规模经济是指采用大型、高效设备引起产出增加、单位成本下降和单位投资减少。横向并购目标公司选择主要可从以下因素考虑: (1)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国家从经济的角度对主并公司选择目标公司的规模做了法律限定,避免企业并购规模较小的不经济。目标企业选择要考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有股权转让规定。 (2)行业要求。选择行业应考虑:其一,行业处于成长期,成熟期,在未来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企业才能持久保持规模收益。其二,选择行业规模效应显著的企业。规模扩大才能转化为成本费用节约。其三,行业现有规模离最优规模存在差距,企业规模扩张还处于规模经济效应显著阶段。其四,有足够的市场需求。规模经济前提是投入的增加和产出规模的扩大,规模经济体现又必须以市场的接纳为前提。 (3) 目标公司现有规模、财务、管理状况。主并企业和目标企业总和不能超过行业最优规模,但以能达到最低规模为佳,既能获得规模效应,又能尽量克服扩张给管理带来的困难。规模过大或过小都不意味着规模经济,规模经济只有在某一区域时才处于最优。并购目的在于企业某些剩余资源的运用。 (4)目标公司与主并公司资源的可融性和互补性。主并公司选择目标公司可根据自身优势、资源转移难易程度和资源互补方面做出决策。  (二)、纵向一体化动机下的目标公司选择纵向并购强调管理费用的节约,运输成本、中间环节耗时耗料减少,避免资源浪费和损失。对于经营同一种产品但处于不同经营环节的企业并购有前向并购和后向并购之分。纵向并购中的前向并购减少购买者的压力,将买者纳入企业内部。纵向并购中后向并购可以提高原材料及其他生产投入物的及时供应和技术可靠性,特别是当企业投入物供应商数量不多,而对投入物的竞争很激烈,投入物的价格有较强的上升趋势时更加明显。纵向并购目标公司选择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主并企业行业和实力要求。纵向并购行业选择倾向于生产最终消费品的市场需求增长或相对稳定的行业。主并企业与目标企业之间存在技术互补和连续生产的特征。如钢铁行业将炼钢、轧钢一体化,可以有效节约运输、加热及建设投资。综观世界并购发展,纵向并购是横向并购或者说企业规模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才出现。因此主并企业在自身领域中发展并占据优势后才考虑纵向并购。纵向并购以主并企业有极强竞争实力为条件。 (2)目标公司组织管理水平、生产技术要求。选择倾向于在该行业中处于较高位置,生产能力强和设施完备的目标企业,主并公司不需要大的投入和承担极大的风险来调整目标公司的生产组织。 (3)目标公司与主并公司规模协调性。主并公司要么利用目标公司作为生产要素提供者,要么将目标公司作为本企业产品的使用者。因此,主并公司和目标公司存在规模上的协调问题。目标公司生产规模应与主并公司规模匹配为原则,但不能以匹配主并公司生产规模,而强制调低目标公司本具有的生产规模,每个环节都应体现相应的规模经济要求。对于大于主并公司规模可以面向市场出售,这种不完全的一体化某些时候更能体现市场激励作用,获取外部的相关信息。纵向一体化要体现运输成本、建设投资集中带来的节约。要考虑目标公司的地理位置与主并企业的协调。纵向并购中最终产品的市场容量限制了生产规模,无论何种纵向并购都必须考虑规模与市场协调。  (三)、以多元化经营为动机的并购目标公司选择1、多元化经营的解释。企业多元化经营战略是相对专业化经营而言。企业多元化经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相关多元化,指企业新发展的业务虽具有新的特征,但它与企业原有的业务具有战略上的适应性,被并购方在产品生产、市场、技术上与并购方相关,能相互协作,但又不完全相互依赖。另一种是非相关多元化指企业新发展的业务与企业原有业务在技术、资源、知识等方面没有直接关联,纯粹为充分利用自由现金流量投资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盈利点。此类并购风险较大,源于对目标公司所在行业的陌生、不熟悉所致。2、目标公司选择主并公司选择多元化目标应是在其行业增长受限,或继续在该行业发展增长成本较高才转向其他行业。行业选择原则: (1)、企业进入的新的业务领域应该具备相当的产业吸引力。不应盲目进入那些“夕阳产业”而应进入那些有发展潜力和发展前景的“朝阳产业”。 (2)、必须与企业现有的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具备良好的相关性。 选择要点: 第一,行业选择。一般来说,企业应该首先选择那些与其主营业务关联密切,容易获得关联优势的领域作为多元化的主要进入目标。这种关联按波特观点包括有形、无形和竞争对手关联。其次,选择与主并企业现金流量相关性弱和产品替代性弱的行业。最好主并企业产品与目标企业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 第二,主并公司实力衡量。多元化意味着企业要进入新领域,由于缺乏对新领域充分的知识、信息和相应的专长,进入的风险往往较高,至少要承担比在自己熟悉的主营业务领域更高的风险,加之企业不可能在新业务领域迅速取得高回报,来平衡新领域的高风险,所以,多元化经营之初格外需要稳定的保障和雄厚的实力支持, 主并能将关联有效转移。由于业务领域高度分散,不同领域的管理模式各不相同,这就对企业的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目标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状况。 主并公司在多元化经营中存在几个问题: (1)、主并公司中决策需要的信息面向现有产业,无法提供大量新行业所需的信息。 (2)、主并公司技术要针对原有行业,对于新兴行业往往不能适应或承受。尤其是对于采用由市场需求决定产品组合而后再决定技术结构的决策方式,主并公司技术具有滞后性。 (3)、主并公司的资源主要适用于原有产业,新兴产业的资源与原产业的不同质性使主并公司原有的资源配置以及资源来源并不能被利用。  结合以上存在的问题,就要求目标公司选择能弥补这一不足。目标公司应拥有自己一套完整的信息系统,独立收集该行业前景,市场需求并进行预测的能力,拥有较高水平的行业专属管理能力、技术人才。第四:涉足新产业详细成本收益分析。成本效益分析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进入新产业带来的收益和成本增加进行的对比分析,判断混合并购可行性;二部分是对企业继续现有产业扩张收益成本分析。两种方式比较,获益多的方案更可行,但分析时不可忽视对新产业的风险和敏感性分析。(四)、以买壳上市为动机的目标公司选择在我国并购事件中,买壳上市作为并购动机的比例较大,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在现阶段有存在的现实意义。1. 买壳上市的解读。买壳上市概念在我国最早始于中资企业在境外(主要是香港)买壳上市,而后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出现非上市公司通过并购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从而达到间接买壳上市案例不断增多。“所谓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按照国家法规和股票上市交易规则,通过协议方式或二级市场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并取得控股权;然后对该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业务等进行重组,向上市公司注入自己的优质资产与业务,实现自身资产与业务的间接上市。因此一般典型买壳上市实际包含了两个交易组成部分:一是买壳交易,非上市公司通过股票二级市场或内部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二是资产转让交易,即上市公司反向收购非上市公司的部分资产,一般应有发展潜力和很强获利能力的优质资产,即非上市公司将自己的有关业务和资产注入到这个壳里去。”2. 买壳上市目标公司选择。买壳方应从自身的经济实力、所在行业的发展前途、企业的发展战略以及在发展中的机遇和挑战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评估,以确定买壳方应采取的买壳方式和收购标准。(1)、主并公司拥有优质资产。买壳方应具有真正优质的资产,其发展产业属于朝阳行业,通过高成长性的经营业务向壳公司注入,能显著改善和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以便日后配股集资。其次,买壳方应具有比较充裕的现金,用以支付收购价款和壳公司经营运作。(2)、目标公司上市资格。作为买壳对象的上市公司往往是那些盘子小绩差,内质己被掏空的公司,除了上市资格外,它的其他方面并不对买壳者构成吸引力。选择那些有配股和增发新股资格的上市公司或优质资产注入能迅速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以满足配股和增发新股对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3)、目标公司的行业状况。行业状况选择取决于主并公司并购动机,若并购方仅为利用壳资源获得融资,目标公司所属的行业通常为夕阳产业,行业发展前景不佳。没有继续在该行业发展的必要和可能。我国目前买壳动机的并购事件多为此种。若并购方不仅利用壳资源还要实现规模扩张的目的,则主并公司选择与其行业相同或相近的目标公司。(4)、股本特征。买壳上市需要获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选择总股本和流通股本规模小的上市公司使收购方能以较低的成本就可以获得目标公司控股权。壳公司的总股本较小,一般在5000 万股至1.5 亿股之间。细选时还应注意:首先股本结构单一,股本结构中应首选无国家股,无法人股和无外资股的上市公司,这种三无板块是典型买壳对象。其次是流通股比例占绝对优势或国家股权较为分散的上市公司。(5)、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若仅为购壳目的,主并企业选择那些经营持续亏损或出现亏损、微利迹象,失去依靠自身能力扭亏和重新获得配股资格的能力壳公司。(6)壳资源的价格分析。壳价格高低是主并公司选择的重要因素。壳公司价值又与股本大小、股权分散程度、购股数量和目前壳资源的供求相关。(五)、 以无形资产向外扩张为动机的目标公司选择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多元化并购都涉及无形资产向外扩张。无形资产扩张是上述并购动机具体体现。无形资产协同效应的发挥带来的效率和收益运远大于常规整顿。然而无形资产的扩张不是无条件的,需要目标企业具备对无形资产的支撑能力或经营领域的关联。如果盲目地不顾这些条件进行无形资产的扩张,不但不会产生协同效应,甚至还会损害无形资产原有的价值。因此,企业选择并购对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1)主并公司自身的经济实力、经济环境了解。 (2)目标公司与主并公司文化协同程度。在选择目标公司时,应充分考虑地区文化的差异。文化协同或冲突直接影响企业经营协同以及购并绩效。 (3)行业相关度。无形资产优势的渗透应以同行业、相邻行业企业为主。即主要采用横向并购和关联性混合并购。 (4)目标公司对无形资产支撑能力。无形资产是与有形资产相结合而发挥作用的,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即目标公司有形资产对无形资产的支撑能力。  (六)、以投机目的为动机的目标公司选择以投机为目的的并购,主并企业在于寻找因管理不善、效益不佳等原因价值低估的目标企业,通过并购后对被并购方进行重组、包装而后以较高的价格再次出售获取价差收益,或者主并企业利用并购产生的每股收益自展效应和税收效应获益。1、选择价值低估的目标公司的方法。经济学家托宾于1969 年提出了一个著名的系数—托宾系数。托宾系数;企业市场价值/该企业资产的重置成本。托宾等人通过研究发现:企业的市场价值与其资产的现行重置成本之和可能存在相当的差距。若前者小于后者,即托宾系数小于1,则通过收购该企业的股票取得对其资产的控制权,要比在市场中重建同样的资产更便宜。显然,一个企业的托宾系数越低于1,它就越具有并购价值,可能标志企业被低估。若主并公司的托宾系数较高而目标公司的托宾系数却较低,则可能产生较大的合并利益。2.获取每股收益自展效应。选择如果并购以换股方式进行,主并公司股价高于目标公司股价,换股并购后股票总数少于并购前两企业的股票总数,即使在两企业并购后未产生协同效应的情况下,并购方每股收益会因股数减少而上升。而并购后人们总是预期会产生协同效应,主并公司的良好表现会带动目标公司同步发展,因此市盈率较目标公司高,计算结果并购后两企业市值大于并购前两者价值之和。主并公司可以利用这种EPS自展效应,并购那些市盈率低而每股收益高的企业为交易对象,从而抬高整个企业股票价格。短期内企业就可以从出售股票中赚取差价。3.获取税收收益。税法中规定亏损递延条款和各种不同地区、行业的税率。对于主并公司可以选择并购亏损企业以降低主并公司的账面盈利少交所得税的目的。但亏损企业的亏损原因应以主并公司可以改善目标公司的亏损局面为依据,否则短期的所得税优惠无法弥补目标公司长期亏损的现实。如果主并公司目的只在于利用其某种资产或壳资源则无此要求。主并公司拟进行跨地区或跨行业并购时,除按前述横向并购或纵向并购等选择要点选择以外,还要考虑不同行业、地区的税率差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这类具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并且通过主并公司内部调整充分利用这一税收优势。

目标公司的不同并购动机下目标公司的选择[2]

2. 企业并购如何明确并购动机和目的

明确并购动机和目的
首先企业应明确为何要在华实施并购,通过并购想达到什么目的。有的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是为了进入新的市场,收益只是其追求目标的一部分,重要的是借机进入中国市场。有的则是希望通过并购获得新的客户新的市场机会,并减少竞争对手,获得更快的增长。
开展并购之前,应该对并购要达成的目的有清晰的了解,而不能盲目而为。并根据并购的目的,选择适当的并购对象。比如雀巢在并购时,最看重的是被收购对象是否具有比较优势,比如特别的专业技术、特定市场或者营销网络。从企业国际化的总体战略目标出发,明确企业跨国并购究竟是为市场、技术,还是为品牌和资源。以此遴选出与企业并购目的相符合的目标企业,切忌重量不重质的并购行为。
进行广泛调研并制定并购战略
根据并购的目的,要进行广泛调研,全面翔实地收集资料,而非进行机会主义行动。并购行为不但要考虑自身的资本实力和并购成本,还应考虑经济成本和预期收益。不是为扩张而盲目收购“便宜”的企业,而是通过反复的评估和论证来判断并购行为能否实现预期的战略目标,能否通过并购提升企业的潜在价值,以利于实现购买的价值。一项成功的跨国并购项目从酝酿到完成,60%-70%的时间应用在战略规划的准备上。并购战略是在这些调研和审查工作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必需对并购的目标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和资源状况有充分的了解。最后,对企业并购双方的经济实力、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等因素和并购双方所在国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外部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对比,以了解双方整合的难易程度。
把清晰的目标贯穿于所有属性
在考虑进行任何一桩交易前,高级管理层需要制定出有关未来增长的一套指导方针,这是确保并购顺利的第一步。该指导方针所包含的不仅仅是通常意义上的长期战略规划,还包括根据整合并购、有机增长投资及建立联盟关系等企业战略目标,十分详细地确定重大事件表。该指导方针为企业应选择何种类型的交易提供基础,建立一套“根据目标判断正误”的体系,从而确保对每个交易意向都有令人信服的业务分析。有了这套指导方针,首席财务官及并购团队可以对某桩交易的前景进行客观的评估。如果某桩交易符合增长指导方针,那么它所带来的价值将超过其自身的价值。如果两者并不相符,或者警报信号足以令人畏惧,那么经验丰富的并购团队应该准备好从该桩交易中脱身。
为并购筹备内部资源
当制定好并购战略后,内部并购小组应由公司领导率领及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并购小组应熟悉评估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会计、财政等各方面的知识,以保障快速应变和决策,及对外联络的畅通。
全面理解政策,民族情感以及法规环境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进行并购活动前,首先应考虑该并购活动是否符合中国的产业政策。这些产业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因此,外国投资者准备在中国进行股权收购时,必须首先明确该产业是否有准入限制,否则有可能遇到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却不能获得审批机关批准的风险。另外还要考虑市场竞争审核,主要就是进行反垄断审核。比如可口可乐并购汇源一案,就因为未通过中国商务部的反垄断审查而夭折。
跨国公司还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并尊重中国人民的民族情感,这可以减少在华开展并购的阻力。
不是每家企业都适合在华并购
有些企业没有严格审视收购的实际资产的价值、自身能力和战略的匹配度,而是因价格便宜或冲动而来到并购谈判桌前。企业应评价结合自身结构能力,包括内部收购团队组建、自身战略的、运营的、财务的能力分析,对本公司和所在行业今后的发展趋势、商业机会、领军人物和风险等因素进行测算,从而判断在华并购是否真的能给企业交易带来附加值。

3. 企业并购如何明确并购动机和目的

明确并购动机和目的 首先企业应明确为何要在华实施并购,通过并购想达到什么目的。有的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是为了进入新的市场,收益只是其追求目标的一部分,重要的是借机进入中国市场。有的则是希望通过并购获得新的客户新的市场机会,并减少竞争对手,获得更快的增长。 开展并购之前,应该对并购要达成的目的有清晰的了解,而不能盲目而为。并根据并购的目的,选择适当的并购对象。比如雀巢在并购时,最看重的是被收购对象是否具有比较优势,比如特别的专业技术、特定市场或者营销网络。从企业国际化的总体战略目标出发,明确企业跨国并购究竟是为市场、技术,还是为品牌和资源。以此遴选出与企业并购目的相符合的目标企业,切忌重量不重质的并购行为。 进行广泛调研并制定并购战略 根据并购的目的,要进行广泛调研,全面翔实地收集资料,而非进行机会主义行动。并购行为不但要考虑自身的资本实力和并购成本,还应考虑经济成本和预期收益。不是为扩张而盲目收购“便宜”的企业,而是通过反复的评估和论证来判断并购行为能否实现预期的战略目标,能否通过并购提升企业的潜在价值,以利于实现购买的价值。一项成功的跨国并购项目从酝酿到完成,60%-70%的时间应用在战略规划的准备上。并购战略是在这些调研和审查工作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必需对并购的目标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和资源状况有充分的了解。最后,对企业并购双方的经济实力、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等因素和并购双方所在国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外部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对比,以了解双方整合的难易程度。 把清晰的目标贯穿于所有属性 在考虑进行任何一桩交易前,高级管理层需要制定出有关未来增长的一套指导方针,这是确保并购顺利的第一步。该指导方针所包含的不仅仅是通常意义上的长期战略规划,还包括根据整合并购、有机增长投资及建立联盟关系等企业战略目标,十分详细地确定重大事件表。该指导方针为企业应选择何种类型的交易提供基础,建立一套“根据目标判断正误”的体系,从而确保对每个交易意向都有令人信服的业务分析。有了这套指导方针,首席财务官及并购团队可以对某桩交易的前景进行客观的评估。如果某桩交易符合增长指导方针,那么它所带来的价值将超过其自身的价值。如果两者并不相符,或者警报信号足以令人畏惧,那么经验丰富的并购团队应该准备好从该桩交易中脱身。 为并购筹备内部资源 当制定好并购战略后,内部并购小组应由公司领导率领及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并购小组应熟悉评估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会计、财政等各方面的知识,以保障快速应变和决策,及对外联络的畅通。 全面理解政策,民族情感以及法规环境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进行并购活动前,首先应考虑该并购活动是否符合中国的产业政策。这些产业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因此,外国投资者准备在中国进行股权收购时,必须首先明确该产业是否有准入限制,否则有可能遇到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却不能获得审批机关批准的风险。另外还要考虑市场竞争审核,主要就是进行反垄断审核。比如可口可乐并购汇源一案,就因为未通过中国商务部的反垄断审查而夭折。 跨国公司还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并尊重中国人民的民族情感,这可以减少在华开展并购的阻力。 不是每家企业都适合在华并购 有些企业没有严格审视收购的实际资产的价值、自身能力和战略的匹配度,而是因价格便宜或冲动而来到并购谈判桌前。企业应评价结合自身结构能力,包括内部收购团队组建、自身战略的、运营的、财务的能力分析,对本公司和所在行业今后的发展趋势、商业机会、领军人物和风险等因素进行测算,从而判断在华并购是否真的能给企业交易带来附加值。

企业并购如何明确并购动机和目的

4. 企业企业并购怎样选择目标公司

企业并购这样选择目标公司:1、目标公司应适合收购方自身发展战略;2、收购方和目标公司的相关程度与目的相联系;3、符合收购方自身管理能力和经济实力;4、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具有可溶性;5、目标公司具有盈利潜力。【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 企业并购怎样选择目标公司

企业并购这样选择目标公司:
1、目标公司应适合收购方自身发展战略;
2、收购方和目标公司的相关程度与目的相联系;
3、符合收购方自身管理能力和经济实力;
4、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具有可溶性;
5、目标公司具有盈利潜力。
一、公司收购的流程是什么要注意的问题有什么呢
公司收购的方式有:
1、现金给付;
2、代债,用承担被并购企业原负债方式支付,需要签订三方协议;
3、债转股,如果被购企业与收购方有债权债务关系,可以直接用债权转股权;
4、发行股票。
公司收购流程:
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拟收购的目标公司资产及其上权利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3、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
4、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8、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公司收购需要注意:
1、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2、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
3、税务方面的风险
4、可能的诉讼风险
二、股权转让和并购有什么区别
二者的主要区别:
1、股权转让是单体行为,并不能一定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兼并收购是一个整体行为,要达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2、收购是原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收购公司股权,而股权转让有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原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方转让公司股权,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区别就是后者的税要略高于前者。
股权收购是个程序说法,收购的形式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进行,办理的程序基本差不多,税收方面也是基本相同的,股权收购要注意对被收购方的债务及其他股东履行优先权做事先准备。
三、企业并购的风险有哪些?
一、企业兼并的方式有:
1.整体收购目标公司。整体收购目标公司的具体做法与后果是收购方吞并目标公司的全部,在并购行为完结时,目标公司不复单独存在而成为兼并方的一部分。
2.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指只获取目标公司的一部分或全部资产。
3.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在这种形式下,收购方经由协议或强行收购的方式发出收购要约,取得目标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或股份。
二、企业并购中的风险有:
企业并购中的风险是指并购过程中由于对应该支付的价格、资金来源和支付方式方面运作不合理而导致的风险,主要风险形式如下:
1.估价风险。由于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处于发展阶段,在评估的技术或手段上尚不成熟,这种误差可能更加明显。此外,资产评估部门也有可能在多方干预或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不顾职业道德,出具虚假的评估报告。
2.融资与支付风险。一般而言,并购行为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企业无论选择哪种融资途径,都存在着一定的融资风险,如果收购方在收购中所付代价过高,可能会导致企业在收购活动后,资本结构恶化,负债比例过高,付不出本息而破产倒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企业并购怎样选择目标公司

6. 企业并购如何选择目标公司?

考虑下列因素筛选目标公司:
1、目标公司应适合收购方自身发展战略。
2、收购方和目标公司的相关程度与目的相联系。
3、符合收购方自身管理能力和经济实力。
4、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具有可溶性。
5、目标公司具有盈利潜力。
一、收购基本程序
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3、由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组成工作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如涉及资产收购或债权收购的,律师应当提示委托人,根据收购项目开展的实际需要工作小组成员中可以有债权人代表。
4、在资产收购或债权收购中,可以由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履行各自内部关于收购事宜的审批程序。
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8、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登记、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涉及债权收购的,依法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并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
二、陈述和担保条款应包括哪些内容
陈述和担保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陈述和担保的主要内容,包括转让资产的权利,以确保被买方是合法的处分权人;
2、陈述和保证的主体主要是目标公司。
价格和费用条款是资产收购合同的核心条款:一、价格金额和形式;二、支付方式,考虑到收购方的支付能力,可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三、资金来源和费用分担。陈述和担保条款是目标企业应收购方要求就转让资产的实际情况作出的一系列陈述和担保,使被收购方承担担保义务,为合理承担收购风险提供重要判断依据。
三、什么是股权收购
股权收购是指购买目标公司股份的一种投资方式。它通过购买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份,或者收购目标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或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收购方的股份.换取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叉称吸收合并)二种方式进行;前一种方式的收购使资金流^目标公司的股东账户;而后一种方式的收购不产生现金流(还可合理避税)。当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从而获得经营控制权,静之为接受该企业。而来取得经营控制权的收购称之为投资。报明显收购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控制权而投资的目的则可能是看准了此项投资未来有较高的回报革,也可能是为了加强积方的合作关系或为了令进入某个产业领域作准备,还有可能是为了获得目标公司的无形资产(商誉、人才、销售网络)。
收购腔权是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收购者成为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可以行使股东的相应的权利,但须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有鉴于此,在这种股份买卖协仪签订以前。收购者必须对该公司债务调查谤楚.收购后若有未列举的债务.可要求补偿。具体的操作方法是:收购者应要求将部分收购价款定期存单形式放在律师事务所,备收购后新增的债务补偿之用在收购股权的买卖中.负债问题有时确实很难把握,因为有些结果有待于未来不确定事件发生或发生后,才能证实,称之为或有负债。

7. 企业并购要如何选择目标公司

一、选择目标的原则企业并购再选择目标公司时,并没有固定不变的标准,收购方可以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和目标公司的特点来进行筛选。一般情况下,选择目标公司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目标公司应适合收购方自身发展战略
2、收购方和目标公司的相关程度与目的相联系
3、符合收购方自身管理能力和经济实力
4、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具有可溶性
5、目标公司具有盈利潜力
二、确定目标公司
1、景气行业中的不景气企业当行业总体请很好而企业的利润状况却不好时,原因往往出现在企业内部,即管理上的问题。这时需要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找出适合收购方需要的目标公司。
2、经济界人士看好的行业中的企业随着经济活动的复杂化,为了指导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企业具体的商务活动,越来越多的经济学专业人士参与经济形势的分析预测,包括对需求的预测、对蛀牙行业生产量变化的预测等。每年都会有一些行业处于上升时期,进而另一些行业处于相对不景气时期。通过对这些预测的分析收购方便可找出近期和中期处于发展态势的行业和这些行业中有转机的企业。
3、管理层出现分歧的企业企业经营的好坏,关键在于企业的管理层。管理层高效、团结是企业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前提,但有时也会出现一部分高层经理人员反对企业现行经营策略的情况。特别是在企业利润较低时,这少数经理人员的意见往往是改善企业经营,大幅度提高且有利润的良策。收购方可对此类企业进行密切关注,并对之做进一步的调查。
4、行业中的滞后企业每个行业,都有经营状况极好和较差的企业。如果经营状况不尽如人意的企业在管理经验上并不亚于经营好的企业,则问题必定出现在管理方面。对收购方而言,并购滞后企业并更换不称职的领导可能带来利润的迅速增长。
1、第184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2、《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会作出决议。
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分立于合并的规定》第19条规定,与公司合并的中国内资企业已经投资设立的企业,成为合并后公司所持股的企业,应当符合中国利用外资的产业政策要求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合并后的公司不得在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的企业中持有股权。
4、根据《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规定,境外投资包括我国企业通过新设(独资、合资、合作等)、收购、兼并、参股、注资、置换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或管理权等权益。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需要审批,除了金融企业以外,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的审批权在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其中,商务部主管中央企业的境外投资审批和非中央企业在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的境外投资审批,其余的境外投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企业并购要如何选择目标公司

8. 企业并购如何选择目标公司

一、目标企业的搜寻与识别
基于并购战略中所提出的要求制定并购目标企业的搜寻标准,编制并购目标搜寻计划书,可选择的基本指标有行业、规模和必要的财务指标,还可包括地理位置的限制等。而后按照标准,通过特定的渠道搜集符合标准的目标企业。搜索目标企业主要有依靠企业自身力量和借助企业外部力量两种渠道:
1、利用本企业自身力量。一是企业的高级职员;二是企业内部建立并购部门。
2、借助企业外部力量。利用专业中介机构为并购方选择目标企业出谋划策。一是精通某一行业的律师、会计师、经纪人等;二是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
二、目标企业的初步调查
并购方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识别出一批候选目标企业(一般不超过五个),为了进一步的评判与筛选,应搜集每个目标相关生产经营、行业等各方面的信息,并依据这些信息对这些目标企业进行评价和对比。收集的信息应至少包括目标企业区位环境因素、产业环境信息、经营能力信息、财务信息、股权因素、经营管理层信息等。
三、目标企业筛选原则
1、与并购方自身发展目标和规模相适应。
2、与并购方自身管理和经济实力相适应。
3、与并购方具有产业协同效应。
4、为并购方带来新的增值潜力。
四、可行性分析
目标企业的选择标准应该立足于企业战略性资源、知识的互补与兼容。互补体现在企业现有的核心能力通过并购得以补充与强化;兼容体现在并购双方拥有的资源、知识通过并购得以融合、强化与扩张。目标企业的评价与筛选应考虑如下因素:
(一)一般因素
1、双方战略的匹配性。所谓战略匹配性,是指双方的合并要能够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并在此基础上实现1+1>2的协同效应。这种匹配性具体包括资源的匹配性、产品的匹配性、技术的匹配性、市场的匹配性等几个方面。
2、双方文化的匹配性。文化的融合与再造是对并购活动的一项重大挑战,并购双方能否顺利的融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并购前对并购双方文化可匹配性的考查。
(二)特殊因素
1、横向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要重点考虑的因素有国家政策及法律规定、行业周期与行业集中度、并购方竞争力状况等因素。
2、纵向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要重点考虑的因素有并购方行业和实力要求、目标企业地位与资产、目标企业与并购方规模协调性等因素。
3、混合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要重点考虑的因素有行业选择、并购企业实力、涉足新产业详细成本收益等因素
4、买壳上市中目标企业选择要重点考虑的因素有政府行为风险、目标公司的法律及债务风险、并购方拥有优质资产、目标企业上市和配股资格、目标企业股本特征等因素
五、目标企业确定
深入评估公司能力(有必要再进行专项调研),按照事先确定的目标企业评级标准,通过层层筛选、评价以及进行潜在协同效应(经济协同、管理协同、财务协同等)分析,并最终确定目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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