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金审批流程

2024-05-16 02:49

1. 司法救助金审批流程

司法救助金法人审批流程为:
1.人民检察院受理救助申请后,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应当立即指定检察人员办理。承办人员应当及时审查有关材料,必要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制作《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审查报告》,全面反映审查情况,提出是否予以救助的意见及理由。
2.审查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的人民检察院,需要向外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委托有关人民检察院代为进行。受委托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办理并反馈情况。
3.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经审查,认为救助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提出给予救助和具体救助金额的审核意见,报分管检察长审批决定。
4.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提出予以救助的审核意见,应当填写《国家司法救助审批表》,并附相关申请材料及调查、核实材料。经审批同意救助的,应当制作《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及时送达救助申请人。
5.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救助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救助,和具体救助金额的决定。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第四条 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使用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一)告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案件、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过程中,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告知其有权提出救助申请。
(二)申请。救助申请由当事人向办案机关提出;刑事被害人死亡的,由符合条件的近亲属提出。申请一般采取书面形式。确有困难,不能提供书面申请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真实身份、实际损害后果、生活困难、是否获得其他赔偿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批。办案机关应当认真核实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综合相关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救助和具体救助金额的审批意见。决定不予救助的,及时将审批意见告知当事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司法救助金审批流程

2. 司法救助金审批流程

司法救助金审批流程如下: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救助申请由当事人向办案机关提出;刑事被害人死亡的,由符合条件的近亲属提出。申请一般采取书面形式。确有困难,不能提供书面申请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申请人一般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救助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实际损害后果证明;
(4)生活困难证明;
(5)其他与申请救助有关的证明材料。生活困难证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所在单位出具。生活困难证明应当如实载明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人均收入等具体情况;
3、决定救助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办理手续。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救助金后,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救助申请人领取救助金。对具有急需医疗救治等特殊情况的救助申请人,可以依据救助标准,先行垫付救助金,救助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4、救助申请人获得救助后,人民法院从被执行人处执行到赔偿款或者其他应当给付的执行款的,应当将已发放的救助金从执行款中扣除。救助申请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救助金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诉信访救助申请人领取救助金后,违背息诉息访承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救助金予以追回。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3. 司法救助金审批流程

司法救助金法人审批流程为:1、人民检察院受理救助申请后,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应当立即指定检察人员办理。2、审查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的人民检察院,需要向外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委托有关人民检察院代为进行。受委托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办理并反馈情况。

司法救助金审批流程

4. 司法救助金审批流程

司法救助金法人审批流程为:1、人民检察院受理救助申请后,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应当立即指定检察人员办理;2、审查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的人民检察院,需要向外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委托有关人民检察院代为进行。受委托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办理并反馈情况。司法救助金需要归还吗司法救助金是不需要归还的。是对弱者的保护 另外,缓交诉讼费是要缴纳的,但是免缴就是不需要缴纳,当然了一般是败诉方最终承担的。决定救助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办理手续。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救助金后,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救助申请人领取救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

5. 司法救助金审批流程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司法救助金审批流程

6. 司法救助金申请审批要多久

法律分析:7天左右。可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另外3种情形: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重大损失而经过诉讼无法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被侵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人身受到伤害,经过诉讼无法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 第二条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及时原则,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
对同一案件的同一救助申请人只进行一次性国家司法救助。对于能够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补偿的,一般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人民法院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人,无论其户籍所在地是否属于受案人民法院辖区范围,均由案件管辖法院负责救助。在管辖地有重大影响且救助金额较大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上下级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联动救助。

7. 司法救助金一般能审批通过吗

一般可以通过。1、司法救助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 或者说,司法救助,也称为诉讼救助[2],是指人民法院对于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根据其申请,予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制度。2、根据2005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规定,“当事人符合本规定第二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二)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三)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四)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五)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六)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七)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八)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九)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十)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十一)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的;(十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十三)当事人为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社会救助站、特殊教育机构等社会公共福利单位的;(十四)其他情形确实需要司法救助的。”此外,具有以下6种情形者可申请司法救助基金:一是交通肇事赔偿类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二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三是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四是劳动报酬类案件的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且申请执行人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五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六是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

司法救助金一般能审批通过吗

8. 司法救助金一般能审批通过吗?

法律分析:
申请工伤鉴定后,一般60日内出具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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