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全面整治网贷法律规定》最新消息

2024-05-14 03:09

1. 《关于国家全面整治网贷法律规定》最新消息


《关于国家全面整治网贷法律规定》最新消息

2. 2021年麻袋理财还敢投吗

如果有朋友及其身边人还没退出的,建议尽量退出,同时不要再购买其产品。大概从去年2020年10月开始,我注意到了麻袋财富,并从当月起记录其令人惊讶的数据。当时身边仅我知道的就有三四个人在麻袋财富投了网贷项目。 以2020年9月为例,其逾期率为57.03%。2020年10月底,逾期率为62.32%。而到了2021年1月底,逾期率攀升至76.04%。(麻袋财富2019年12月起就不再新增P2P贷款,没有新增贷款稀释坏账,历史坏账又大量沉淀到现在,这也是逾期率不断攀升的原因)。不难看出,其逾期率每月都会攀升4%~5%。 更加神奇的是,其逾期金额中,绝大部分是90天以上的逾期贷款,俗称“坏账”。 麻袋财富最后一次公开的数据披露停留在2021年1月31日,此后再无数据披露。 此外,在我印象中,麻袋财富的2020年1月数据本该于2月公布,最后好像拖延到了三月份才公开。 另外一点比较坑的方面在于,麻袋财富公示完的数据就会下架,使人们很难通过历史数据来追踪其信贷风险发展情况。 逾期坏账是风险之一,也是根本风险,但绝不是唯一风险。 按照最朴素的理解方式,如果逾期坏账过多,那么平台的现金流回收肯定会出现问题,可能导致流动性危机。 如果要解决流动性危机,那么只有两个办法:拉更多出借人资金接盘,或者干脆使用自有或第三方资金兜底。 2020年12月,麻袋财富90天以上逾期金额增加1亿多,代偿金额却只有1000余万,这够吗? 麻袋财富,给我的感觉更像前者。 这涉及网贷风险的另一个重要来源:债权转让定价。 很多人说P2P理财是击鼓传花、庞氏骗局,本质上其实也是在说债权定价的问题,在转让债权时,为了“借新还旧”,平台往往会将债权以远高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转让给接盘侠。 为了弄清这点,不妨从出借人收益的角度来考虑。 麻袋财富在去年12月公开的累计投资人收益比11月高了6561万元,即为12月产生的出借人收益是6561万元。 根据当时麻袋财富的投资界面,其收益率为95天期年化收益率6.5%、185天期年化收益率7.5%、365天期年化收益率8.5%。假设平均收益为7.5%,那么12月产生的6561万元收益对应所需的投资金额约为105亿元(6561*12/7.5%),这个数字远超借贷余额。 值得注意的是,其借贷余额为不到49亿,其中还有超35亿为逾期90天以上的债权。 当时13亿元左右的未逾期债权是否能够支撑起每月支付给出借人的6000多万元收益?这点值得深思!与此同时,官方披露的利息余额仅减少了1022万元,二者相差巨大。 以2020年12月为例,麻袋财富归集的出借人投资金额为10.34亿元左右。50亿左右的盘子,一个月需要10亿元的出借人新进资金吗?这同样值得深思!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麻袋财富可能是利用了出借人的新进资金去弥补坏账带来的亏空,以填补需要退出的出借人的本息。 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出借人的出借本金(根据投资收益推算)高于贷款本金余额(借贷余额),才能解释为什么去年12月新增投资收益能有6000万之巨,才能解释为什么去年12月和今年1月的每月新增投资能有近10亿元。 很多人是冲着中信集团的背景才会在麻袋财富投资,认为中信集团可能会顾及名声而兜底。 然而,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是最不靠谱的。 麻袋财富的主体是上海凯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股东多为股权投资机构,穿透股权来看,中信集团持股并不多。 而且,股东一般只在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责任,麻袋财富主体的注册资本为1.1亿元,仅为坏账金额的零头······ 也许是麻袋财富关联的的中信、中腾信、小花钱包默默掏利润兜底······ 也许是放贷利息实在太高以至于能够支撑下,毕竟如果贷款利率能有60%左右,十几亿没有逾期的贷款足以支撑分给出借人6000万左右的收益了······(详见中新经纬文章:当心!小花钱包、麻袋财富被指涉阴阳合同、砍头息 年利率远超36%红线) 又或许是愿意续投的出借人太多,导致麻袋财富流动性充裕,从而没有产生兑付危机。我记得今年5月时看投标情况,发现愿意在麻袋财富上单笔投资几十万乃至过百万的出借人比比皆是······ 总之,目前麻袋财富还没有爆雷,未来会不会爆雷也无人敢肯定,只希望大家掏钱的时候理智一点。 

3. 政府对各平台在2020年必须退还受害人本金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非法集资等金融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关键在于处置,就是要妥善处置好金融受害群众的本金退还本金,尽可能地取保被骗本金如数退还回受害人,办案的终点不是成功抓捕罪犯,而是追赃挽损,将受害群众的本金损失降到最低,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办案过程中及时查封资产,防止平台偷偷转移财产,对于追缴回来的资金和封存的资产不用担心会收归国有,一律会安排尽快退还回给受骗群众,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受害群众的财产损失。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对于积极主动退还老百姓本金,悔过态度良好,积极配合的,可是酌情给与适当宽大处理,给予其重新做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明确了退还本金才是自救的唯一出路的基本原则。
对于资金流向一样要摸排清楚,顺藤摸瓜,对于资产转移的,要尽快查清资金流向,并做好冻结和追回工作。对于其主要负责人和团队的亲属,也要严查其资产情况,如涉及案件资金的,也要第一时间进行冻结查处,尽全力保障老百姓的本金安全和追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公安部:下月起扣押财物与案无关须3日内退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鄂州警方举行退赃仪式 退还受害群众16万余元

政府对各平台在2020年必须退还受害人本金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4. 2021年培训机构最新政策?

2020年的疫情让校外培训机构受到重大影响,很多机构纷纷转到线上授课,虽然得到了一定的缓解,然而2021年的国家教育政策让校外培训机构人心惶惶,那么在2021都有哪些教育政策呢?尼克国际少儿英语为您整理了2021年上半年校外培训机构政策,有不足之处,还请大家指摘。

1月
大力治理校外培训机构。2021年1月7日至8日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长陈宝生指出2021年工作的重点是大力整顿校外培训机构,重点整治唯利是图、学科类培训、虚假广告等不良行为。
四不两直。1月16日至17日,北京市教委督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重点督查。
寒假期间规范校外培训机构。1月28日教育部发出提醒,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寒假期间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必须停止一切线下校外培训活动。
北京市暂停校外培训和集体活动。1月23日,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北京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和集体活动。
3月
2021年3月31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提出,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小学、幼儿园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治理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
3月31日,北京市教委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近期检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问题的通报》,称在近期开展的执法检查中,发现相关区部分恢复线下教学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依然存在不符合工作规范要求的问题
4月
2021年4月2日,教育部在新闻通气会上就《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校外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2021年4月12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
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大力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四川、江苏、福建、陕西、安徽、山东、吉林、湖南、黑龙江等地也纷纷出台整顿校外培训机构政策,大力整顿校外培训机构。
5月
5月21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出强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
会议强调,要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问题的机构,要严肃查处。要明确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加强预收费监管,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不能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要完善相关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5月25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发布标准》,要求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6月
2021年6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5月份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强化市场监管检查,检查发现,15家校外培训机构均存在虚假宣传违法行为,13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顶格罚款。
受疫情影响,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中山市、惠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停止下线教学。
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明确其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职责。
2021年6月15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风险提示。
2021年6月23日,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做好高考考生志愿填报工作,严禁相关媒体、培训机构、中学、个人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复读生”等信息。

5. 2021年买房新政策


2021年买房新政策

6. 目前这种疫情环境下,不能出国留学,国家是否有出台,关于交予出国办理机构定金可以退回的政策?

这取决于你的合同是否同意违约,如果同意,合同可以按照协议执行。否则,你可收取指定的费用,并把余额退还给另一方。当然,个人的理解是,由于你已经完成了合同的所有义务,对方单方面提出退还保证金的要求,不应当符合合同规定,可以拒绝。在看到你的协议之前,我们不会知道。以上意见只供参考。

7. 国家关于捷越联合怎么处理

北京捷越联合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诈骗违法行为1、脱离银行监管:平台自2019年11月9日就与存管银行平安银行解约,2020年7月平台股东王晓婷在对员工的晨会中说存管银行准备从杭州迁至北京,从2019年11月解约到今年7月的八个月时间,捷越不断诱导出借人转投、出借包括借款人的回款,在没有存管银行监管的情况下,资金都流向平台自己的账户。2、私截回款:2020年1月开始,在缺失平安银行的监管下,捷越联合客服通过支付宝二维码扫码等收款方式,私聊借款人要求还款到捷越APP账户或者个人账户。借款人通过向捷越个人账户还款后,收款方均显示星萍服装、亚缇服装、朗派服装或者美容店、花店等。3、涉嫌自融:在出借人合同里,有借款方显示北京捷翊、安顺捷泰、山东捷泰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经查,北京捷翊、安顺捷泰、山东捷泰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都是捷众普惠全资投资公司,而马晓军是捷众普惠的大股东及董事,同时也是捷越联合实际控股人。也就是说,以马晓军为代表的捷众普惠利用关联的向前(向上)金服平台,没有把出借人在向前(向上)金服的全部资金出借给借款人,而是通过各种渠道输送给了自己的企业花生好车进行融资。4、修改合同:平台擅自将出借人项目资金私自打散进行分散出借、暗中对借款合同进行置换以及在出借合丨同到期后擅自违规增加债转项目等严重问题,根据出借人与捷越联合向前(向上)金服签订的居间协议规定,在授权期限内,平台可在授权范围内对出借方资金进行投标,也就是说在约定出借期限内,捷越联合可以续投资金,但是授权投标订单到期后,捷越是不可以再动出借资金,包括不能续投,也不能承接别人到期的债权。如果出现此类行为,那就是非法侵占个人财产。5、违法强行清零出借人账户债权,在出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将债权兑换成其自由小贤商城积分、强行债转股。其行为与盗窃和抢劫无异。6、虚假宣传诱导出借人出借或者转投,诱骗8万多出借人,涉案金额高达164亿元。7、在2019年国家要求互联网金融“三降政策”背景下,继续虚假宣传诱导出借人出借或者转投。8、公司股东,北京捷越联合总经理王晓婷6月份承诺兜底清退的谎言来拖延和欺骗8万出借人。9、注销全国各地的线下营业部及关联公司,涉嫌违法转移巨额资金,妄想逃脱法律制裁。10、非法出台“债转股”(将原股值拉高七倍后债转股)、“商城”(高出市场价格10倍)、“加急通道”(纯本金打1~3三折)、“组合

国家关于捷越联合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