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需要审计吗

2024-05-06 14:54

1. 政府采购需要审计吗

需要。对政府采购实施审计,须以政府采购目录为切入点,一是审查各级部门是否依据权责制定了相应的政府采购目录,以及与采购相关的报价、决策、采购、验收、支付是否建立有完善的责任制度;二是审查采购目录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是否经过充分论证,依据是否合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八条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政府采购需要审计吗

2. 政府采购需要审计吗?

法律分析:
需要。对政府采购实施审计,须以政府采购目录为切入点,一是审查各级部门是否依据权责制定了相应的政府采购目录,以及与采购相关的报价、决策、采购、验收、支付是否建立有完善的责任制度;二是审查采购目录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是否经过充分论证,依据是否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六十八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3. 政府购买服务的审计是属于什么类型?

第一个问题:一般不针对该项目进行审计。部分地方可能根据政府领导要求,由审计机关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有时政府部门的内审机构会对该项目进行审计。如果审计机关对购买社会力量开展服务的部门进行审计,有可能对该项目的采购过程进行审计。
第二个问题:一般分为国家审计,即由审计机关组织实施的审计,主要针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内部审计,由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实施,针对本单位及下属的经济活动;社会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实施,针对企业和社会组织。
审计程序基本相同,有点多,就不说了。

政府购买服务的审计是属于什么类型?

4. 政府采购审计:审什么 怎么审

  《政府采购法》实施已经10年有余,政府采购规模从初期不足100亿元增长到目前的10000多亿元,政府采购工作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作为政府采购的外部监督力量,审计监督逐渐成为一种工作常态。
  审计的基本程序
  作为财政支出审计的一个方面,政府采购审计是每次财政审计的规定动作。概括起来,其基本程序是:
  (1)政府采购审计项目选择与立项。审计机关一般会根据财政支出类型有重点地选择涉及采购金额较大或具有代表性的采购项目作为审计重点,而基建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往往成为政府采购审计的首选项目。
  (2)由审计的规划处与业务处共同商量,主要由业务处室根据往年经验,结合本年情况(包括审前调查),拟定审计方案,经过协商与领导批准后确立为正式方案。
  (3)成立审计工作组,组长一般由具备一定职级或审计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具体审计方案的制订、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4)审计进驻与具体审计工作开展。审计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后,审计机关会向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然后派出审计工作组进驻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根据方案实施具体审计工作。如果需要,审计工作组有权根据审计进度进行延伸审计,主要包括采购单位、供应商、相关银行等。
  (5)审计意见交换与审计报告出具。当审计工作接近尾声时,审计工作组会结合审计具体情况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进行意见交换,当双方意见达成共识后,审计工作组会出具审计工作报告,就被审计内容发表意见或保留意见,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如果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审计机关还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审计目标与关注的重点
  1.审计目标
  针对政府采购行为,审计的目标仍然是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3个方面。所谓真实性是指政府采购行为应当实际存在,不得虚列政府采购项目。所谓合法性是指政府采购行为应当符合《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所谓效益性是指政府采购行为应当获取最优的价格质量比。
  在强调上述三性基础上,还要关注政府采购的完整性,即按照规定应当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活动,看其是否全部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行为主要环节可分为预算编报的完整性、计划编报的完整性和组织实施的完整性。关注政府采购的正确性,即政府采购项目的确立是否以本部门实际需要和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预算数据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同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是否恰当披露。
  2.审计部门认定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与采购方式
  (1)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即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单位自行采购(或分散采购)。
  (2)政府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3.审计进驻后要求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提供的资料
  主要包括:(1)部门或单位预算文件(含预算调整文件);(2)政府采购计划文件;(3)政府采购组织实施的相关档案资料、采购合同、管理文件和操作规程、验收记录等文件;(4)采购部门或单位编报的政府采购信息和相关的统计报表;(5)相关会计账簿和凭证、相关电子数据;(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及采购限额标准等文件。
  4.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测评
  审计组进驻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后,一般会对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进行测评,具体方法与内容如下:
  首先,询问与座谈,主要测试内容包括:(1)询问单位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有关政府采购预算需求的提出、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的确定,重点询问各项批准程序和手续是否执行。(2)询问财务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情况。
  其次,审查书面文档,主要测试内容包括:(1)取得与政府采购相关的管理规定和申报的“一上”、“二上”预算。(2)审查财政部门批复预算、部门转批预算,重点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不完整等问题。(3)检查政府采购计划,并与预算相核对。(4)审查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文档。(5)审查政府采购合同及合同履行情况。(6)审查政府采购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合规并及时足额到位。(7)审查采购资金的申请和划拨是否根据批准的年度采购预算,科学编制用款计划,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资金支付。
  最后,计算机辅助审计,主要测试内容包括:获取政府采购的预算、计划、合同等相关电子文件资料,与经费支出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等相关账目核对,调阅相关凭证,重点审查政府采购项目是否符合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资金支付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入账。
  上述测评的目的是对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风险进行评估,如果是低风险,说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比较规范,就可以简化审计程序,在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原则上可以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进行意见交换了;如果是中高风险,审计工作组会就某一个或几个方面进行重点审计(包括延伸审计),在查实的基础上,再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交换意见,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如果涉及违法犯罪,还要移交司法机关。
  5.政府采购审计关注的焦点问题
  (1)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关注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行为。
  (2)政府采购制度与政策执行是否规范:主要关注政府采购是否存在违反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采购方式规定,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问题。
  (3)政府采购支出是否透明,流程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关注政府采购是否存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虚假招标、擅自变更中标结果、随意追加合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是否按规定报批,是否存在协议供货和网上竞价不规范等问题。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现程度,是否存在权力异化问题。主要关注政府采购是否存在未经批准采购进口产品、未按规定采购节能环保等问题。
  (5)政府采购招投标是否合规:主要关注政府采购是否存在招标方式不合规、工程设计监理和土建未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招标中是否设置排斥条款,是否存在围标串标问题,是否存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违规转包分包问题。
  总之,通过审计监督,可以有效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与规范,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反腐倡廉水平,更有利于促进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尽快与国际政府采购市场并轨。(作者系南京审计学院副院长)

5. 政府采购审计的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

政府采购审计的对象包括采购方、采购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中心,延伸审计对象为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审计调查对象有供应商、服务商、公证人员及评标专家,等等。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1、政府采购预算的合法性。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它的编制和确认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并办理一定手续,否则就是不合法的预算。根据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批复部门预算时含单位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因此必须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的上报、采购预算的批复、临时预算的追加等各个环节。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的形成是否规范时,重点要审查预算过程中有无任意追加或追减现象以及预算的追加或追减是否遵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2、政府采购计划的合理性。政府采购计划是根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它是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实施方案,也是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和考核的依据。审查时要看采购机关是否按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采购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是否必要;是否符合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的数字是否有依据;采购机关的拨款申请书是否符合规定;政府采购资金的筹集是否合规合法并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擅自扩大规模、挪用其他资金,有无截留转移,等等。3、招投标过程的合法性。审查招投标活动的主要目的是遏制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社会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审计时,应注意投标者之间是否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或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位中标;投标者是否先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与投标;招标者在公开开标前有无开启标书将投标情况预先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改报价的行为;招标者是否与投标者商定压低标价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招标者额外补偿;招标者有无预先内定中标者或向投标者泄露标底等违规行为。审查时,对于小团体利益、地方保护主义、人情关系等问题要特别予以关注。4、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审查。一是审查其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二是审查是否达到财政部门规定的市场准入资格,是否达到省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是审查收费的标准是否超标,采购档案是否完备,是否依法纳税;四是审查其有无不良业绩,是否与主管部门脱钩。5、政府采购的效益性。政府采购效益性的审查包括三项内容,一是采购规模的审计,主要是细化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减少资金流通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审计,审计时要计算各类固定资产的比例关系,检查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的数量及其各占固定资产总额的比重,从而分析固定资产结构是否合理。通过检查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的原因及其时间的长短,评价固定资产未被利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三是对政府采购机构的规模、人员素质作出评估,使采购机构的规模与采购规模相匹配。

政府采购审计的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

6. 政府采购项目审计怎么审?

法律分析:
作为财政支出审计的一个方面,政府采购审计是每次财政审计的规定动作。概括起来,其基本程序是:
(1)政府采购审计项目选择与立项。审计机关一般会根据财政支出类型有重点地选择涉及采购金额较大或具有代表性的采购项目作为审计重点,而基建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往往成为政府采购审计的首选项目。
(2)由审计的规划处与业务处共同商量,主要由业务处室根据往年经验,结合本年情况(包括审前调查),拟定审计方案,经过协商与领导批准后确立为正式方案。
(3)成立审计工作组,组长一般由具备一定职级或审计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具体审计方案的制订、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4)审计进驻与具体审计工作开展。审计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后,审计机关会向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然后派出审计工作组进驻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根据方案实施具体审计工作。如果需要,审计工作组有权根据审计进度进行延伸审计,主要包括采购单位、供应商、相关银行等。
(5)审计意见交换与审计报告出具。当审计工作接近尾声时,审计工作组会结合审计具体情况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进行意见交换,当双方意见达成共识后,审计工作组会出具审计工作报告,就被审计内容发表意见或保留意见,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如果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审计机关还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六十八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7. 政府采购项目审计怎么审?

法律分析:作为财政支出审计的一个方面,政府采购审计是每次财政审计的规定动作。概括起来,其基本程序是:
(1)政府采购审计项目选择与立项。审计机关一般会根据财政支出类型有重点地选择涉及采购金额较大或具有代表性的采购项目作为审计重点,而基建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往往成为政府采购审计的首选项目。
(2)由审计的规划处与业务处共同商量,主要由业务处室根据往年经验,结合本年情况(包括审前调查),拟定审计方案,经过协商与领导批准后确立为正式方案。
(3)成立审计工作组,组长一般由具备一定职级或审计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具体审计方案的制订、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4)审计进驻与具体审计工作开展。审计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后,审计机关会向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然后派出审计工作组进驻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根据方案实施具体审计工作。如果需要,审计工作组有权根据审计进度进行延伸审计,主要包括采购单位、供应商、相关银行等。
(5)审计意见交换与审计报告出具。当审计工作接近尾声时,审计工作组会结合审计具体情况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进行意见交换,当双方意见达成共识后,审计工作组会出具审计工作报告,就被审计内容发表意见或保留意见,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如果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审计机关还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六十八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政府采购项目审计怎么审?

8. 政府采购审计如何进行

审计的基本程序
作为财政支出审计的一个方面,政府采购审计是每次财政审计的规定动作。概括起来,其基本程序是:

(1)政府采购审计项目选择与立项。审计机关一般会根据财政支出类型有重点地选择涉及采购金额较大或具有代表性的采购项目作为审计重点,而基建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往往成为政府采购审计的首选项目。

(2)由审计的规划处与业务处共同商量,主要由业务处室根据往年经验,结合本年情况(包括审前调查),拟定审计方案,经过协商与领导批准后确立为正式方案。

(3)成立审计工作组,组长一般由具备一定职级或审计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具体审计方案的制订、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4)审计进驻与具体审计工作开展。审计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后,审计机关会向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然后派出审计工作组进驻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根据方案实施具体审计工作。如果需要,审计工作组有权根据审计进度进行延伸审计,主要包括采购单位、供应商、相关银行等。

(5)审计意见交换与审计报告出具。当审计工作接近尾声时,审计工作组会结合审计具体情况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进行意见交换,当双方意见达成共识后,审计工作组会出具审计工作报告,就被审计内容发表意见或保留意见,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如果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审计机关还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扩展阅读:
审计目标与关注的重点
1.审计目标

针对政府采购行为,审计的目标仍然是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3个方面。所谓真实性是指政府采购行为应当实际存在,不得虚列政府采购项目。所谓合法性是指政府采购行为应当符合《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所谓效益性是指政府采购行为应当获取最优的价格质量比。

在强调上述三性基础上,还要关注政府采购的完整性,即按照规定应当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活动,看其是否全部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行为主要环节可分为预算编报的完整性、计划编报的完整性和组织实施的完整性。关注政府采购的正确性,即政府采购项目的确立是否以本部门实际需要和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预算数据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同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是否恰当披露。

2.审计部门认定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与采购方式

(1)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即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单位自行采购(或分散采购)。

(2)政府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3.审计进驻后要求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提供的资料

主要包括:(1)部门或单位预算文件(含预算调整文件);(2)政府采购计划文件;(3)政府采购组织实施的相关档案资料、采购合同、管理文件和操作规程、验收记录等文件;(4)采购部门或单位编报的政府采购信息和相关的统计报表;(5)相关会计账簿和凭证、相关电子数据;(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及采购限额标准等文件。

4.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测评

审计组进驻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后,一般会对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进行测评,具体方法与内容如下:

首先,询问与座谈,主要测试内容包括:(1)询问单位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有关政府采购预算需求的提出、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的确定,重点询问各项批准程序和手续是否执行。(2)询问财务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情况。

其次,审查书面文档,主要测试内容包括:(1)取得与政府采购相关的管理规定和申报的“一上”、“二上”预算。(2)审查财政部门批复预算、部门转批预算,重点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不完整等问题。(3)检查政府采购计划,并与预算相核对。(4)审查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文档。(5)审查政府采购合同及合同履行情况。(6)审查政府采购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合规并及时足额到位。(7)审查采购资金的申请和划拨是否根据批准的年度采购预算,科学编制用款计划,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资金支付。

最后,计算机辅助审计,主要测试内容包括:获取政府采购的预算、计划、合同等相关电子文件资料,与经费支出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等相关账目核对,调阅相关凭证,重点审查政府采购项目是否符合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资金支付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入账。

上述测评的目的是对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风险进行评估,如果是低风险,说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比较规范,就可以简化审计程序,在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原则上可以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进行意见交换了;如果是中高风险,审计工作组会就某一个或几个方面进行重点审计(包括延伸审计),在查实的基础上,再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交换意见,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如果涉及违法犯罪,还要移交司法机关。

5.政府采购审计关注的焦点问题

(1)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关注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行为。

(2)政府采购制度与政策执行是否规范:主要关注政府采购是否存在违反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采购方式规定,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问题。

(3)政府采购支出是否透明,流程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关注政府采购是否存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虚假招标、擅自变更中标结果、随意追加合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是否按规定报批,是否存在协议供货和网上竞价不规范等问题。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现程度,是否存在权力异化问题。主要关注政府采购是否存在未经批准采购进口产品、未按规定采购节能环保等问题。

(5)政府采购招投标是否合规:主要关注政府采购是否存在招标方式不合规、工程设计监理和土建未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招标中是否设置排斥条款,是否存在围标串标问题,是否存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违规转包分包问题。

总之,通过审计监督,可以有效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与规范,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反腐倡廉水平,更有利于促进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尽快与国际政府采购市场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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