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开户专员是专门开设股指账户的吗?怎么办理?

2024-05-19 03:36

1. 股指期货开户专员是专门开设股指账户的吗?怎么办理?

首先,准备50W资金(不是现金),去期货公司找股指期货开户专员开户,期货公司会根据你的资产状况,投资经历,学历,年龄,信用情况等给你打分,够70分即可协同股指期货开户专员开户。
       其次,就是在期货公司需要参加一个测试,测试通过就可以协同股指期货开户专员开户。
       股指期货开户需要先开商品期货账户,如果您之前做商品期货的,那么直接去开通,就可以把期货账户上的股指期货权限开通了。 如果从来没做过期货,则要先用5分钟开个商品期货户,做十笔商品期货,熟悉期货交易之后即可协同股指期货开户专员办理股指期货账户。

股指期货开户专员是专门开设股指账户的吗?怎么办理?

2. 股指期货账户怎么开户?

需要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去期货公司开户。银行卡需要中、农、工、建、交、信、光大、浦发的借记卡,有信用卡功能的银行卡不能开户。
具体细节:
1.编码
客户在期货公司取得资金账户后,期货公司会为客户办理各交易所的交易编码,编码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交易。
2.银行活期存款
大多数投资者使用交易软件中的银转系统进行存款(或现金、电汇、汇票、支票等。).其中,电汇、汇票、支票必须视为资金支付到期货公司账户后的收款;外国客户可以在当地任何一家银行开立活期账户,并通过该银行转账到公司账户。资金到位后,视为存款成功。
3.交易
期货公司已经全面开通电子交易。经纪合同开通后,我们会要求客户同时签收网上交易登录密码。客户签收后,请第一时间登录系统,根据初始密码修改密码。所有委托都可以通过计算机直接进入交易大厅。
网上客户利用期货公司提供的专用交易软件,通过互联网观看、分析行情,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客户。当网络出现问题时,他们可以通过期货公司的应急电话下单(电话号码请参考期货公司开户资料),报出你的交易账号和交易代码电话下单。
如果期货公司通讯失败,系统会自动切换为人工委托下单,客户仍可在线自助交易,但下单和回单速度会降低。
(1)国内广泛使用的期货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是Kingstar V6。
(2)看行情系统:博一大师(免费)福元行情软件(免费)文华财经(免费)
(3)其他付费软件
4.解决
期货公司的电子系统进行实时动态结算,便于客户在交易过程中查询账户信息。每天收市后,期货公司结算部进行最终结算。客户可以选择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查询等方式观看结算结果。,或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当周和月的详细交易记录。
5.取款
可以通过交易软件完成,大部分投资者都是使用交易软件中的白银转账进行存款。您也可以通过传真发出支付指令,期货公司财务部门将通过现金、电汇、汇票或支票等方式为客户进行支付。
期货公司凭客户的提款申请表和前一交易日的对账单原件,将资金汇至指定账户!国外客户需要将上述两份文件的原件寄回我公司。如果有急用,可以先电话录音,然后我们汇款,再寄回公司。
6.账户注销
客户完成期货公司规定的销户手续后,双方签订终止协议,结束代理关系(指客户与期货公司)。客户需要从期货公司网站下载《期货交易结算单确认函》、《客户撤单确认函》和《期货市场投资者销户申请表》,签字后传真或发送至期货公司。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bba1cd11728b471011ddc7b3d3cec3fdfd0323da?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

3. 股指期货开户条件是怎么样的

股指期货开户条件

股指期货开户条件是怎么样的

4. 股指期货开户条件是怎么样的

一、初次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编码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者在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编码前五个交易日连续日终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大于人民币50 万元 ;
(2)投资者通过金融期货知识测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
(3)投资者必须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含)以上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含)以上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4)投资者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初次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编码所需资料  
(1)客户期货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证明
申请交易编码前五交易日连续日终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大于人民币50 万元
 
(2)个人客户基本情况证明
① 个人客户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② 个人客户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一般单位客户基本情况证明
 
① 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②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③ 法定代表人、开户授权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所有提供的文件必须加盖公司鲜章方有效
  
(4)一般单位客户还需提供:
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三、金融期货二次申请交易编码条件
    投资者在我公司申请金融期货二次交易编码时需保证在其他期货公司的金融交易编码真实有效
 
四、金融期货二次申请交易编码所需资料
(1)客户金融期货二次申请编码证明(①、②项选其一即可)
① 客户提供含有金融期货交易的结算单(加盖业务章)
② 中金所开放查询端口
③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客户基本情况证明
① 已是公司商品客户
客户需填写《交易编码申请表》
② 非公司商品客户
客户二次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编码时须符合公司开立商品期货账户要求
(3)投资者教育与风险揭示
填写《股指期货交易风险特别揭示》、《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须知》

5. 股指期货账户怎么开户

  具体开户流程如下:

  1、投资者提交开户申请资料。根据平台交易商的要求,投资者需要填写开立账户的相关申请信息。

  2、提供开户证明文件。因为OTC方式中,交易双方都是通过网络等通讯方式来进行交易,所以在开立账户时,投资者需要向平台商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如身份证信息、银行卡信息、电子邮件账号等。

  3、投资者申请开户并提交有限信息后,平台商会审核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申请人。

  4、客服审核通过后,投资者通过查收电子邮箱,可获得交易账号。之后投资者便可向此交易账户内注入资金,入金额度要超过平台商的最低入金限制。

  5、资金到账后,平台商会再次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通知函,此时投资者只需登录真实交易平台即可进行交易了。

股指期货账户怎么开户

6. 股指期货开户条件?

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必须满足三个硬性要求:
首先,投资者开户的资金门槛为50万元。
其次,拟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者需通过股指期货知识测试。据了解,该测试将由中金所提供考题,期货公司负责具体操作,合格分数线为80分。
第三,投资者必须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简单而言,今后的期指交易参与者,除了机构以外,自然人可被称作“三有”投资人,即有钱和抗风险能力,有期指知识以及有实际交易经验。
除以上三项硬性要求外,投资者还须进行一个反映其综合情况的评估,投资者必须在综合评估中拿到70分以上,才能算作“合格”。
对于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投资者,期货公司将根据情况在该投资者综合评估总分中扣减相应的分数,扣减分数不设上限。
股指期货开户要求图
50万如何配到70分数开股指期货户?
1.年龄在20-60岁 10分
2.商品期货操作10笔的经验,20分。
3.50万 40分
共70分开户成功!
如果不想做商品期货直接开股指期货怎么办?
1.年龄20-60岁 10分
2.硕士学历 5分
3.50万 40分
4. 在央行开个人诚信证明 15分
70分开户!

7. 股指期货开户条件?

初次申请股指期货交易编码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者在申请股指期货交易编码前五个交易日连续日终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大于人民币50万元 ;
2、投资者通过股指期货知识测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
3、投资者必须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含)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含)以上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4、投资者无不良诚信记录。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实际规定为准,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2-01-0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股指期货开户条件?

8. 股指期货开户是怎样?

东西比较多        不懂可以问我  qq    510873851 第二章  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标准操作要求
第一节  可用资金要求
第四条  期货公司会员为投资者向交易所申请开立交易编码,应当确认该投资者前一交易日日终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第五条  投资者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以期货公司会员收取的保证金标准作为计算依据。
第二节  知识测试要求
第六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测试投资者是否具备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必备的知识水平。
第七条  一般法人投资者的指定下单人、结算单确认人、资金调拨人及自然人投资者本人应当参加测试,不得由他人替代。
第八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根据交易所统一编制的试卷对投资者进行测试。测试试卷及答案通过交易所系统统一下发至期货公司会员。
交易所更新测试试卷的,期货公司会员应当使用更新后的试卷对投资者进行测试。
第九条  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开发人员不得兼任开户知识测试人员。
第十条  测试完成后,开户知识测试人员对试卷进行评分。开户知识测试人员和投资者应当在测试试卷上签字。
第十一条  期货公司会员不得为测试得分低于80分的投资者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
第十二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加强对投资者的培训和指导,对于未能通过测试的投资者,期货公司会员可以在继续培训后再组织其参加测试。
第十三条  期货公司会员为投资者向交易所申请开立交易编码的时间距投资者通过知识测试的时间不得超过二个月。
第三节  交易经历要求
第十四条  期货公司会员为自然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投资者向交易所申请开立交易编码,应当确认该投资者具备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经历或者商品期货交易经历。
第十五条  投资者在期货公司会员为其向交易所申请开立交易编码前一交易日日终应当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一笔委托分次成交的视为一笔成交记录。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从交易所查询投资者仿真交易数据,并根据查询结果对投资者的仿真交易经历进行认定。
第十六条  投资者商品期货交易经历应当以加盖相关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最近三年内商品期货交易结算单作为证明,且具有10笔以上的成交记录。
第四节  一般法人及特殊法人投资者的特殊要求
第十七条  一般法人投资者申请开户,净资产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投资者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者距申请开户日期不超过三个月的月度资产负债表作为净资产证明。
第十八条  一般法人投资者申请开户,应当具备符合企业实际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决策机制应当包括决策的主体与决策程序,操作流程应当明确业务环节、岗位职责以及相应的制衡机制。
第十九条  特殊法人投资者申请开户,应当提供相关监管机构、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第五节  其他要求
第二十条  期货公司会员不得为证券、期货市场禁入者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从事股指期货交易和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投资者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

第三章  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操作要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本公司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的实施办法,对自然人投资者的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适当性综合评估,评估其是否适合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根据综合评估情况填写《股指期货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表》(见附件),期货公司会员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授权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评估复核人、开户经办人、客户开发责任人和投资者应当在综合评估表上签字或者盖章。
第二十二条  综合评估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诚信状况的分值上限分别为15分、20分、50分、15分。
对于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投资者,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根据情况在该投资者综合评估总分中扣减相应的分数,扣减分数不设上限。
第二十三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要求投资者对综合评估各项指标提供证明材料,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项目评分为零。
第二十四条  期货公司会员不得为综合评估得分在70分以下的投资者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
第二节  基本情况评估
第二十五条  投资者基本情况包括年龄与学历两个方面,评估分值上限分别为10分与5分,两项评分相加为投资者基本情况得分。
第二十六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按照实名制开户的要求核实投资者身份和年龄。投资者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七条  投资者提供的学历或者学位证明应当为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等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第三节  投资经历评估
第二十八条  投资者投资经历包括商品期货交易经历与证券交易经历两个方面,评估分值上限分别为20分与10分,两项评分较高者为投资经历得分。
第二十九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根据投资者的交易和风险控制等情况对其投资经历进行评分。
第三十条  投资者应当提供加盖相关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最近三年内的商品期货交易结算单,作为商品期货交易经历证明。
第三十一条  投资者应当提供加盖相关证券营业部专用章的最近三年内的股票对账单作为证券交易经历证明。
第四节  财务状况评估
    第三十二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从投资者本人的金融类资产或者年收入等方面对其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分值上限为50分。
第三十三条  投资者可以提供本人的年收入证明文件或者近一个月内的金融类资产证明文件作为财务状况证明。
投资者同时提供上述两类证明文件的,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在分别评分后,取其最高得分作为投资者财务状况评估得分,各项评分不得累加。
第三十四条  投资者金融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基金、期货权益、债券、黄金、理财产品(计划)等资产。
第三十五条  对于符合金融资产特征的其他资产,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在其制定的实施办法中明确其具体类型和证明材料要求。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提供的银行存款证明应当为加盖中国境内银行业务章的本外币定、活期存折、存单等证明文件。
第三十七条  投资者提供的股票、基金、期货权益证明应当为加盖证券营业部专用章的对账单、加盖基金公司专用章的基金份额证明、加盖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交易结算单作为相关资产权益证明文件。
第三十八条  投资者提供的债券资产证明应当为加盖银行或者证券公司专用章的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等证明文件。
投资者提供的黄金资产证明应当为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纸黄金证明文件。
投资者提供的理财产品(计划)资产证明应当为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者由上述机构出具的资产证明文件。
第三十九条  投资者提供的本人年收入证明应当为税务机关出具的收入纳税证明、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单或者其他收入证明。
第四十条  投资者提供的税务机关的收入纳税证明应当为税务登记部门出具的最近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单。
第四十一条  投资者提供的工资流水单应当为银行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以上的代发工资银行卡入账单、代发工资活期存折流水等证明文件。
第四十二条  投资者提供的其他收入证明应当为当前就职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劳资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文件。
第五节  诚信状况评估
第四十三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数据库,查询投资者相关信息。
第四十四条  投资者可以提供近两个月内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或者其他信用证明文件作为诚信记录的证明。
第四十五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投资者诚信信息,结合投资者个人信用报告等信用证明文件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数据库的信息,对投资者的诚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
第四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将投资者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投资者的测试试卷和综合评估表等作为开户资料予以保存。
第四十七条  本指引由交易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