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的方法有哪些

2024-04-30 02:55

1.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的方法有哪些

(一)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x0d\x0a  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x0d\x0a  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全过程。\x0d\x0a  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基本要求是实行钱账分管,使负责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岗位和人员与记录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岗位和人员相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x0d\x0a  具体要点如下:\x0d\x0a  1.货币资金收付及保管只能由经过授权的出纳人员负责办理。\x0d\x0a  2.现金总账不得由出纳人员登记,必须由其他会计人员登记。\x0d\x0a  3.负责应收款项账目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收入及支出账目的工作。\x0d\x0a  4.保管支票簿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目和银行存款账目的调节。\x0d\x0a  5.负责银行存款账目调节的人员与负责银行存款账目、现金账目、应收款项账目及应付款项账目的人员应当相互分离。\x0d\x0a  6.货币资金支出的审批人员与出纳人员、支票保管人员和银行存款账目、现金账目的记录人员应当相互分离。\x0d\x0a  7.支票保管职务与支票印章保管职务应当相互分离。\x0d\x0a  (二)授权批准控制\x0d\x0a  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员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x0d\x0a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至少必须经过下列程序:\x0d\x0a  1.支付申请\x0d\x0a  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合同或相关证明。\x0d\x0a  2.支付审批\x0d\x0a  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x0d\x0a  3.支付复核\x0d\x0a  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正确等。\x0d\x0a  4.办理支付\x0d\x0a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x0d\x0a  (三)会计系统控制\x0d\x0a  1.原始凭证审核。审核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票证管理要求,有无监制章、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经办人、验收人、批准人手续是否齐全。\x0d\x0a  2.记账凭证审核。审核记账凭证金额是否正确,与原始凭证金额是否相符;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填制内容是否完整,签章是否齐全。\x0d\x0a  3.会计账簿审核。现金日记账是否每日记账并结出余额,与总账余额是否相符;账实是否相符,现金库存数是否超出库存限额。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余额是否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是否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银行存款调节表是否由专人复核。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的方法有哪些

2.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的方法有哪些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方法: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就是将某些职务分别由两个或一个以上的部门担任,合理设计各工作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这样既可避免或减少发生差错和舞弊行为,又能防止掩盖错误;
依靠规范的操作程序和严格的控制,手续控制任何货币资金的收付都应按其业务规律建立管理手续制度;
对现金收支业务审批权限控制,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方式、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对货币资金的安全性控制,对货币资金的安全性控制可通过库存现金限额控制;
通过运用各种筹资、投资手段对货币资金效益进行控制,货币资金效益性控制方法是通过对现金投资或现金使用的预算,制定货币资金收支中、长期计划,使单位获得最大的收益;
对银行账户、票据控制,对于银行账户管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制度来执行;
建立内部稽核制度的控制,实行内部稽核制度,以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货币资金在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内部报告制度的控制,这种控制方法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3. 如何加强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内控制度】如何完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一)货币资金业务的职务分离
  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实行钱账分管,即将经营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与记录这些业务的人员分离。
  第一,出纳或收款员不能既收款又同时负责开发票或收据,应与开票员的职责分离。如果企业规模小,人员配备不齐全,则应有专人负责发票或收据的核对工作。
  第二,货币资金实物收付及保管只能由经授权的出纳员负责处理,其他职员不得接触未经支付的货币资金。
  第三,规模较大的企业,出纳员应将每天收支现金数登记在现金出纳备查簿。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账应由其他人员登记。规模较小的企业,可用现金日记账代替现金出纳备查簿,由出纳登记,但现金总账的登记工作须由其他职员担任。
  第四,负责应收款项账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收入账的工作;负责应付款项账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的工作。
 第五,保管支票簿的职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和调整银行存款账。
  第六,负责调整银行存款账的人员应与负责银行存款账、现金支出账、应收款、应付款的人员分离。
  第七,货币资金支出的审批人应同出纳员、支票保管员和记账员分离。
  (二)库存现金控制
  企业库存现金必须控制在规定限额之内,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当天未及时送存的现金应集中存放在保险箱内。现金收入不得坐支。出纳员应做到库存现金“日清月结”,主管部门或负责人应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三)银行存款控制

  第一,所有银行存款户的开设需有正式的批准手续,同样,银行存款户的终止也需得到正式的批准。对银行账户的开立、管理等要有具体规定,不能在同营业网点开立账户,或者同时跨行开户、多头开户、随意开户,也不能将单位公款以个人名义私存,以防有人在开设银行存款户中为个人谋取私利。
  第二,负责银行对账单调节和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职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收入、现金支出或编制收付款凭证业务,以防止应记但未记入企业收入账或支出账的不正当行为再次被掩盖起来。一般而言,单位与银行之间的对账较有规律,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相比之下,单位与客户之间的对账难度要大得多。一方面因为社会信用危机普遍存在,使得逃债的行为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客户分布天南地北,客观上也增加了对账的实际困难。因此,要加强与异地和同城单位之间往来款项的核对,确保货币资金支付合理,回收及时。
  第三,负责银行往来账调节的职员应直接从银行取得银行对账单,并就银行存款账同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调节。核对时,不仅要对每笔未达账进行核实,还应注意到银行对账单的日期。
  (四)定额备用金控制
 企业对一些频繁发生的日常小额零星支出,可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加以控制。其基本要求是:
  确定应建立哪些定额备用金,例如,确定差旅费、工资备用金等。
  确定每笔备用金的金额。备用金多少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通常情况下,除工资备用金外,其他备用金的金额不能过大。备用金金额确定后,它就是一笔固定的金额,任何超过该定额的现金支出均应获得特定的审批。
  确定备用金的保管人。各备用金的保管人不能同时负责其他备用金、现金收入和支出的审批以及该项备用金的补充和支付记录。
  备用金的使用必须有发票等原始凭证来证实该笔支出。原始凭证应由备用金使用者的审核人签字。在某些情况下,备用金支付必须得到事先批准。
  当备用金金额在规定数额以下时,备用金保管人可将已支付凭证交财务部门批准后,由出纳按定额补足该备用金。
 (五)财务印章控制
  一是保护财务印章的安全。对保管印章的人进行备案,并对每一次使用都作记录,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要的全部印章,严禁未经批准在票据上签章。
 二是在不使用时,印章必须与支票分开存放。
  目前,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企业的生存压力加大,加强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尤其是完善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已成为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因此企业必须强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各项经济业务的管理及相关岗位的控制,严格约束各单位内部涉及会计控制的所有人员,保证各相关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真正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从源头和制度上保证经济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完整。

如何加强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4.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5. 简述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原则。

货币资金的管理与控制原则如下:

1.严格职责分工,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是一项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即将涉及货币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以减少和降低货币资金管理上舞弊的可能性;

2.实行交易分开为防止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的坐支行为,必须实行交易分开原则,即将现金支出业务与现金收入业务分开处理;

3.实施内部稽核内部稽核制度也是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一环,即设置内部稽核单位和人员,建立内部稽核制度,以加强对货币资金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货币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改进;

4.实施定期轮岗制度指对涉及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业务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以减少货币资金管理与控制中产生舞弊的可能性,及时发现有关人员的舞弊行为。

简述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原则。

6.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一般原则有哪些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指引第六号——资金活动,关于资金营运活动: 
企业资金营运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是:第一,保持生产经营各环节资金供求的动态平衡。企业应当将资金合理安排到采购、生产、销售等各环节,做到实物流和资金流的相互协调、资金收支在数量上及在时间上相互协调。第二,促进资金合理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只有在不断流动的过程中才能带来价值增值。加强资金营运的内部控制,就是要努力促使资金正常周转效率,为短期资金寻找的适当投资机会,避免出现资金闲置和沉淀等低效现象。第三,确保资金安全。企业的资金营运活动大多与流动资金尤其是货币资金相关,这些资金由于流动性很强,出现错弊的可能性更大,保护资金安全的要求更迫切。 
(一)资金营运活动的业务流程 
企业资金营运活动是一种价值运动,为保证资金价值运动的安全、完整、有效,企业资金营运活动应按照设计严密的流程进行控制。 
第一,资金收付需要以业务发生为基础。企业资金收付,应该有根有据,不能凭空付款或收款。所有收款或者付款需求,都有特定的业务引起,因此,有真实的业务发生,是资金收付的基础。 
第二,企业授权部门审批。收款方应该向对方提交相关业务发生的票据或者证明,收取资金。资金支付涉及企业经济利益流出,应严格履行授权分级审批制度。不同责任人应该在自己授权范围内,审核业务的真实性,金额的准确性,以及申请人提交票据或者证明的合法性,严格监督资金支付。 
第三,财务部门复核。财务部门收到经过企业授权部门审批签字的相关凭证或证明后,应再次复核业务的真实性,金额的准确性,以及相关票据的齐备性,相关手续手续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并签字认可。 
第四,出纳或资金管理部门在收款人签字后,根据相关凭证支付资金。 
(二)资金营运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及控制措施 
资金营运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主要包括: 
一是审批控制点。把收支审批点作为关键点,是为了控制资金的流入和流出,审批权限的合理划分是资金营运活动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审批活动关键点包括:制定资金的限制接近措施,经办人员进行业务活动时应该得到授权审批,任务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办理资金收支业务;使用资金的部门应提出用款申请,记载用途、金额、时间等事项;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签章;经办部门负责人、主管总经理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签章。 
二是复核控制点。复核控制点是减少错误和舞弊的重要措施。根据企业内部层级的隶属关系可以划分为纵向复核和横向复核这两种类型。前者是指上级主管对下级活动的复核;后者是指平级或无上下级关系人员的相互核对,如财务系统内部的核对。复核关键点包括:资金营运活动会计主管审查原始凭证反映的收支业务是否真实合法,经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才能填制原始凭证;凭证上的主管、审核、出纳和制单等印章是否齐全。 
三是收付控制点。资金的收付导致资金流入流出,反映着资金的来龙去脉。该控制点包括:出纳人员按照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收付款,并对已完成收付的凭证加盖戳记,并登记日记账;主管会计人员及时准确地记录在相关账簿中,定期与出纳人员的日记账核对。 
四是记账控制点。资金的凭证和账簿是反映企业资金流入流出的信息源,如果记账环节出现管理漏洞,很容易导致整个会计信息处理结果失真。记账控制点包括:出纳人员根据资金收付凭证登记日记账,会计人员根据相关凭证登记有关明细分类账;主管会计登记总分类账。 
五是对账控制点。对账是账簿记录系统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报表生成前一个环节,对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起到重要作用。对账控制点包括: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表核对、账实核对等。 
六是银行账户管理控制点。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银行账户管理的关键控制点包括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是否有授权,下属企业或单位是否有账外账。 
七是票据与印章管理控制点。印章是明确责任、表明业务执行及完成情况的标记。印章的保管要贯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严禁将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集中一人保管,印章要与空白票据分管,财务专用章要与企业法人章分管。 
表3   资金运营内部控制的关键风险控制点、控制目标及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点	控制目标	控制措施 
审批	合法性	未经授权不得经办资金收付业务;明确不同级别管理人员的权限 
复核	真实性与合法性	会计对相关凭证进行横向复核和纵向复核 
收支点	收入入账完整,支出手续完备	出纳根据审核后的相关收付款原始凭证收款和付款,并加盖戳记 
记账	真实性	出纳人员根据资金收付凭证登记日记账,会计人员根据相关凭证登记有关明细分类账;主管会计登记总分类账 
对账	真实性和财产安全	账证核对、账表核对与账实核对 
保管	财产安全与完整	授权专人保管资金;定期、不定期盘点 
银行账户管理	防范小金库;加强业务管控	开设、使用与撤消的授权;是否有账外账 
票据与印章管理	财产安全	票据统一印制或购买;票据由专人保管;印章与空白票据分管;财务专用章与企业法人章分管 
总之,强化企业资金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发挥资金规模效益,有利于企业宏观掌握和控制资金筹措、运用及综合平衡,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7. 掌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一)职责分工和职权分离制度
  货币资金收支应由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分工负责、分别办理,职责分明、职权分离。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收支原始凭证的保管和签发、日记账的登记。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并且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都必须通过经办会计在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然后由出纳员检查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后办理收付款,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二)授权和批准制度
  所有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必须按权限进行调查批准。单位各级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授权和批准,才能对有关的经济业务进行处理,未经授权和批准,不允许接触这些业务,这一控制方式使某些事件在发生时就得到控制。要规定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业务处理权限,同时也要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使他们对自己的业务处理行为负责。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办理货币资金支付的经办财务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三)内部记录和核对制度
  所有货币资金的经济业务必须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记录,并且各种收付款业务应集中到会计部门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出具收款或付款凭证。经济业务进行记录时,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方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把好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符合三道关,以保证会计记录的真实、及时和正确。 
  出纳员要自觉进行经常性的对账工作,包括每日货币资金的账面数字和实际数字,应定期核对相符;每月末都要向银行索要各存款户的对账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未达账项。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内审人员应负责收支凭证和账目的定期审计和现金的突击盘点及银行账的定期核对。 
  (四)安全制度
  对货币资金须有健全的保护措施,有专人负责保管,有专人进行内部监督。货币资金收付和保管只能由出纳员负责,其他任何人员(包括单位负责人)非经单位领导集体特别授权,不得接触货币资金。出纳员应对购入票证及时登记、统一编号、妥善保管。开具时必须按编号顺序连续使用,对已经使用和作废的支票要在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作废票证应加盖“作废”章,全份保存,并详细登记,由领用人员签名作证。银行预留印鉴分别由两人掌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员保管,公司总经理私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建立复核制度,定期审查有关凭证的填制、记账及算账工作。 
  (五)严密的收支凭证和传递手续
  货币资金的收支事项,均应有一定的收支凭证和传递手续,使各项业务按正常渠道运行。每笔收款都要开票;每笔支出都应有单位负责人审批、会计主管审核、会计人员复核;尽可能使用转账结算,现金结算的款项应及时送存银行。出纳员收妥每笔款项后应在收款凭证上加盖“收讫”章;支付每一笔款项都应以健全的凭证和完备的审批手续为依据,付款后,须在付款凭证上加盖“付讫”章。 
  (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按国家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在允许的现金开支范围内进行现金支付;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应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遵守关于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并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不得开发空头支票和空白支票,不得出借银行存款账户。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掌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8. 如何完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一、明确职责分工和授权控制
  有效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可以降低货币资金的控制风险,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职责分工控制、授权控制、现金和银行存款控制、票据及有关印章控制等。 职责分工控制。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同时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人、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授权控制。建立货币资金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主要包括:支付申请。企业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经授权的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 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金额重大的,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企业是否妥当。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等相关负责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二、加强程序控制
  (一)现金控制。主要包括:企业对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开户银行;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企业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当天未及时送存的现金应集中存放在保险箱内,不得坐支现金;企业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核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企业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出纳员应做到库存现金日清月结,主管部门或负责人应对库存现金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二)银行存款控制。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具体包括:所有银行存款户的开设和终止均需有正式的批准手续。 负责银行对账单调节和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职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收入、现金支出或编制收付款凭证业务。 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得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指派对账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调节相符;加强对银行对账单的稽核和管理;出纳人员不得同时从事银行对账单的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工作。 加强与异地和同城单位之间往来款项的核对,确保货币资金支付合理,回收及时。(三)票据及有关印章控制。主要包括: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处理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 企业因填写、开具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法定票据,应当按规定予以保存,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对超过法定保管期限、可以销毁的票据,在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后进行销毁,但应当建立销毁清册并由授权人员监销。 设立专门的账簿对票据的转交进行登记。对收取的重要票据,应留有复印件并妥善保管。不得跳号开具票据,不得随意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空白支票、密码与印鉴的保管必须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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