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通过的失业保险补助金为什么迟迟不发放?

2024-05-15 07:12

1. 申请通过的失业保险补助金为什么迟迟不发放?

可以打电话到社保中心问一下。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申领失业补助金,最长申领时间不超过6个月。
用户需要注意失业补助金默认发放至社保卡中,社保卡为两用卡,可以用作医保卡,用于医疗支付,另外请用户到银行激活您的社保卡,社保卡就有了普通银行卡的功能,可以正常存取,失业补助金可以正常支取。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并非失业了就可以一直领下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参考资料:人民网-失业保险金 最多领两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失业救济金

申请通过的失业保险补助金为什么迟迟不发放?

2. 失业补助金为什么不发了

法律分析:可能是被系统检测到有如下情况,自动取消了发放失业补助金:(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 失业补助金申请通过了为什么没有发放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通过后,为什么没有发放,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般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通过后,会在一个固定的时间进行发放,失业人员可以耐心等待,通过后长时间未发放的,失业人员可以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询问,查明是何种原因还未发放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补助金申请通过了为什么没有发放

4. 失业补助金迟迟不发放怎么办

1、建议建议咨询社保部门;2、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3、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1)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4、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所需材料是: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2、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3、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4、失业人员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5、《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6张。一般来说,想要领取失业保险,必须是非本人意愿,被迫离职,同时需要缴纳失业保险已经满一年以上,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去申请发放失业保险。如果申请已经通过,以后一直没有发放的话,可以去咨询社保部门。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5. 失业补助金申请成功为什么不发放

亲,您好!对于您问的【失业补助金申请成功为什么不发放】的问题做以下解答:亲亲,【1】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之后不会马上到账,通常情况下是次月统一进行发放的,没有到账可能是由于还没有到资金发放时间;【2】可能是由于个人预留的yhk账户信息发生错误,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提交个人资料信息;【3】若是用户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重新就业并参保等情况是会停止失业补助金的发放的。【摘要】
失业补助金申请成功为什么不发放【提问】
亲,您好!对于您问的【失业补助金申请成功为什么不发放】的问题做以下解答:亲亲,【1】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之后不会马上到账,通常情况下是次月统一进行发放的,没有到账可能是由于还没有到资金发放时间;【2】可能是由于个人预留的yhk账户信息发生错误,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提交个人资料信息;【3】若是用户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重新就业并参保等情况是会停止失业补助金的发放的。【回答】
失业补助金通俗来讲就是“失业金”,一般属于常规的失业保险的待遇,而失业补助金是由于为了疫情防控,在2020年3月份对缓解疫情就业压力而推出一种临时xing、阶段xing的救助金。一开始申领限制到2020年12月31日,不过限制延长到2022年了。 一般申领失业补助金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申请领用失业补助金,第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继续就业人群。第二,参加失业保险缴纳不满足一年的。第三,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了就业的,也就是离职也包括其中。【回答】

失业补助金申请成功为什么不发放

6. 失业补助金怎么不发了

法律分析:用户在失业后重新被其他用人单位招用的话,则是从参保的时候开始无法领取使用保险金的。而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之后,失业金也是会停发的。与此同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也是无法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 失业补助金为什么不发了?

法律分析:可能是被系统检测到有如下情况,自动取消了发放失业补助金: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失业补助金为什么不发了?

8. 失业补助金不发是怎么回事,申请成功了?

法律分析:
如果申请了失业补助金,可是还未发放,可能是由于个人预留的银行卡账户信息发生错误,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提交个人资料信息。若是用户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重新就业并参保等情况是会停止失业补助金的发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