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细则

2024-05-03 05:24

1.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细则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

  一、离岛物雀免税政策

  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旅客

  指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三、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凯闷币,不限次数。

  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按照本公告附件执行。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四、离岛免税店

  指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目前包括: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中服三亚免税公园、海旅免税城、全球精品海口免税城等。

  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五、离岛旅客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六、已经罩孙早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细则

2.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细则

海南离岛免税1、免税对象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2、购买额度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化妆品30件,手机4件,酒类不超过1500ML,其他商品没有限制。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3、在哪里买?各大免税店所在实体店和线上商店均可以购买。海口的免税店有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cdf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海口观澜湖免税城、全球精品海口免税城等。三亚的免税店有三亚国际免税城、中服三亚国际免税公园、海旅免税店等。推荐:海南免税店汇总4、提货方式离岛提货:离岛旅客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邮寄提货: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岛信息在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商店(含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外,可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的,收件人、支付人和购买人应为购物旅客本人,且收件地址在海南省外。离岛免税商店应确认购物旅客符合上述要求并已实际离岛后,一次性寄递旅客所购免税品。返岛提取:岛内居民离岛前购买免税品,可选择返岛提取,返岛提取免税品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实际离岛行程信息。离岛免税商店应确认提货人身份、离岛行程信息符合要求后交付免税品。岛内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社保卡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的境外人士。法律依据: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第一条_为规范海南离岛免税店(以下简称“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财政部_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_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按本办法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第三条_离岛免税店应按月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在首次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一)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二)国家批准设立离岛免税店(含海南省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批准并向国家有关部委备案的免税店)的相关材料。第四条_离岛免税店按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提交报告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在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离岛免税店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期限届满或被撤销离岛免税经营资格的,应于期限届满或被撤销资格后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第五条_离岛免税店销售非离岛免税商品,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第六条_离岛免税店兼营应征增值税、消费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离岛免税商品和应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第七条_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八条_离岛免税店应将销售的离岛免税商品的名称和销售价格、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的离岛旅客信息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南省税务局规定的报送格式及传输方式,完整、准确、实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第九条_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开展离岛免税商品经营业务的离岛免税店,应在办法实施次月按本办法第三条要求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提供相关资料。第十条_本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3.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细则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细则如下:1、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2、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3、是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店,是指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目前包括: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按照本公告附件执行。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第五条  离岛旅客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第六条  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第七条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细则

4.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细则

法律分析:一是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二是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三是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
法律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二、制度设计
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以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和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体系为保障,在明确分工和机制措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

5.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细则

法律分析: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不限次;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者青睐商品;仅限定化妆品、手机和酒类商品的单次购买数量;旅客购买商品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三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第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细则

6.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海南省的离岛旅客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为30000元,且无次数限制。
法律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一、将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增加到30000元,不限次。
二、增加部分家用医疗器械商品,在离岛免税商品清单中增加视力训练仪、助听器、矫形固定器械、家用呼吸支持设备(非生命支持),每人每次限购2件。

7.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细则

一是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二是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三是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在海南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试点,有利于改善海南旅游环境、扩大旅客购物的规模等。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细则

8. 海南省离岛免税政策实施时间

法律分析:基本概念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主要实施流程:离岛旅客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离岛免税购物次数: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适用对象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免税税种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购物限额2020年6月29日,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1]  ,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法律依据:《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一、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二、本公告所称旅客,是指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三、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按照本公告附件执行。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四、本公告所称离岛免税店,是指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目前包括: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