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分配房产要开增值税发票吗

2024-05-18 11:55

1. 合作建房分配房产要开增值税发票吗

增值税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  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称。用于销售应缴纳增值税的货物时所开具的发票。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后,为确保属于价外税的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而印发,供企业使用。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专用发票作为扣款凭证使用的,仅限于购销双方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合作建房分配房产要开增值税发票吗

2. 怎样进行会计处理合作建房利润分成

A公司(出土地、无开发资质)与B公司(出资金、有开发资质)合作开发一商业项目,未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按《合作建房合同》约定,由B公司向A公司分配建成房产。由于土地使用权在A公司名下,项目报建(含《预售许可证》等)均以A公司名义。现有下下列问题需要请教:(l)从税法角度,上述合作建房是否成立,是否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第四条第(一)款执行?(2)A公司与B公司所签订《合作建房合同》是否需要由这两个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3)由B公司开票销售建咸的项目房产(含分配给A公司房产)是否违反税法规定?解答精要:本帖隐藏的内容由于土地使用权在A公司名下,因此是无法以B公司名义申请开发项目,只能以A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名义立项报建,该商业项目只能作为A公司固定资产,是不能取得售房许可证的,不能以销售开发产品的方式对外销售。上述合作建房业务不属于税法规定的报批、报备事项,无需向税务机关报批、报备。所有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均应由A公司负责对外签订,设计公司、施工单位开具的发票台头应当为A公司,A公司先作在建工程处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再转作固定资产。A公司对外销售房产只能向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发票。不是B公司将房产分给A公司,而应当是A公司将房产分给B公司。B公司提供的资金就相当于A公司销售给B公司的房价,应由A公司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合作建房 利润分配方案

如果还没有开始的话,你朋友要先做两项工作:
一、先取得一分正式的土地价值评估报告;然后,制定调研计划并生成一份楼盘价值分析报告。

也就是说,先要明白自己手里这块地净值多少钱,跟人合伙能占多少股份,到银行能贷多少款出来。还要明白房产开发出来,除去尾房销售的部分,投资回报多少,现金回流状况怎么样,如果贷款开发滞销的风险有多大。

二、风险的评价。1.各方面资金能不能及时到位;2.开放项目质量控制水平;3.销售的风险。

即使对方出资现金一部分,我认为大部分的资金来源应该还是银行贷款;因为房地产行业,如果都是自有资金,那就不太现实。不管贷款来自何方,银行利息和交付期长短是有直接关系的,这个关系需要计算,否则还谈不上利润分配,因为风险越大,利润自然越高。这是其一。

另一方面,项目开发者承担一部分风险,不管是谁开发,他要承担这部分风险并享有一定利润。

最后是销售的风险,谁来负责运营和回款,这部分风险和利润也要考虑在内。

因此,不是简单说一方出地,一方出钱就可以分配利润了,上面这些职责都得明确了,才能公平分配。

合作建房   利润分配方案

4. 农村宅基地合作建房后,合作建房后,遇到拆迁怎么分配

您好,如果你们没有特别的约定,一般是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离婚时会不会以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6. 合作建房里一方将土地使用权转给合营企业,按比例提成的方式参与分配,为何交“转让无形资产”税目?

当土地使用权转给合营企业,就是无形资产转认,是按“转让无形资产”来征税。

租赁,只能是有形的才是租赁,如将那好的房子借给合营企业使用,才是交“服务业——租赁业”的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