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育保险基金?

2024-05-04 23:24

1. 什么是生育保险基金?


什么是生育保险基金?

2. 生育保险基金负担哪些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怎么筹集

一、生育保险基金负担哪些费用?
1.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2.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生育保险基金是怎么筹集的?
生育保险基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在一定范围内筹集,主要用于生育保险实施范围内的女职工生育期间各项待遇支付的资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生育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预算;城镇企业单位生育保险基金的来源)主要是按照一定费率,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企业征交的生育保险费,此外还有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和滞纳金、转入收入等其他收入。生育保险基金只由参加社会统筹的企业单位交纳,职工个人不交纳。由于生育保险制度与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联,所以预见性强,风险不大。
目前,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方法有两种:一是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交纳生育保险费;二是按照人均绝对额征交,企业按照规定的每人每月固定交费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交纳保险费。企业交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生育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企业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以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等;由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同级财政、,审计以及社会保险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3.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哪些?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女职工在当今城市的发展与建设上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要充分发挥女职工的作用,就必须认真研究女职工的实际问题。而女职工生育保险则是当前一个不可回避、且又迫在眉睫的问题。女职工生育保险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和完善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不仅关系到广大育龄女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关系到改革的深化、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目前,作为各地实行生育保险的主要依据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女职工生育保险条例》以及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性规章,由于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法律效力低,缺乏刚性的法律强制力,各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灵活性过大,造成各地生育保险执行标准不统一,各地执行力度不一致,实施阻力大等状况。因此,提高生育保险的立法层次,增强其法律强制力,制定面向全国各个行业在职妇女均可适用的生育保险法律势在必行。只有通过法律形式,规范生育保险管理的行为和职责,确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统筹生育保险模式,做到一切行为有法可依,增强法律的强制性,才能有力地推动和促进生育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根据《条例》中的规定,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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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哪些?

4. 生育保险基金的作用

法律分析:社保交满12个月后,生孩子时不光不用花1分钱,还拿生育津贴。因为社保里的生育保险,包含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不光可以报销生孩子的手术费,休产假期间还能拿生育津贴。这笔钱,不用扣税,生完孩子后,直接打到工资卡上,老板一分不能碰,全都归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上述规定说明我国生育保险的范围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并且扩大到了用人单位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但是,我国各个地区的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也是有所区别的,具体覆盖范围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信息为准。

5. 生育保险基金由哪些组成

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 (三)生育保险费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生育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生育保险基金由哪些组成

6. 生育保险基金由哪几项构成?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3号文件规定:征收的生育保险费按照规定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形成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 (三)生育保险费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生育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7. 女职工生育所发生的费用,哪些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54 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女职工生育所发生的费用,哪些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8.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哪些?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