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区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2024-05-18 16:47

1. 北京昌平区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昌平管理部    
        地址 :昌平府学路15号(昌平东关图书馆对面)  
        对外办公时间 :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业务咨询电话 :12329(人工服务时间8:00-2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 :69746190-603  
        驾车路线 :出发地:德胜门桥;目的地:府学路15号。京藏高速公路30出口(昌平城区),向右转至昌平政府街向东两公里左右,路北(岳华大厦)  
        乘车路线 :德胜门乘919支或345支路汽车,昌平东关下车,向西500米路北  
        公积金归集业务范围 :单位登记开户、单位销户、单位集体转移、单位信息变更、个人开户业务、汇(补)缴业务、部分提取、销户提取、约定提取、个人账户转移、个人信息变更、查询打印、联名卡管理、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管理中心批准的其他公积金业务。  
        贷款业务范围 :授权办理所辖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业务。  
         拓展知识    
        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   
        办理机构时间、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网上办理:申请时间为工作日9:00-19:00,提交后即时生效。  
       柜台办理: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准予提取的,当日办结。  
        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包括以下九种情况:  
       (1)购买自住住房。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两限房),公有住房(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二是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但需符合相应情况;  
       (2)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住住房。主要包括:租住公租房、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房并自行租住房;  
       (3)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  
       (4)离休、退休;  
       (5)出境定居;  
       (6)非本市户籍缴存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离职离京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0周岁离职离京去往他地,在去往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一旦在京重新就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将此前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退回。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决劳动关系;  
       (8)死亡;  
       (9)被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刑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购买什么性质房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两限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申请提取有两种方式。  

北京昌平区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2. 北京平谷区公积金转移哪里办理?

       平谷管理部    
        地址 :平谷区建设西街17号院3号楼  
        方位描述 :平谷区财政局向南200米路东  
        对外办公时间 :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业务咨询电话 :12329(人工服务时间8:00-2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 :89985699  
        公共交通到达车次 :东直门乘918路汽车,平谷迎宾环岛站向南500米路东  
        驾车路线 :出发地:朝阳区三元桥;目的地:平谷管理部(平谷区建设西街17号院3号楼)76公里 – 大约 60分钟  
       线路一:途径 首都机场路----京平高速 三元桥——沿机场高速至京平高速,平三路出口(平谷城区)至城区第一个路口(雪花啤酒厂)左转,直行500米(即第二个T形路口)右转直行至第一个路口,过路口路东即是。  
       线路二:途径京顺路----顺平路三元桥沿京顺路直行经枯柳树环岛右转沿顺平路直行50公里至平谷迎宾环岛右转直行后第一个路口左转直行后第一个路口右转直行200米路东即到  
        公积金归集业务范围 :单位登记开户、单位销户、单位集体转移、单位信息变更、个人开户业务、汇(补)缴业务、部分提取、销户提取、约定提取、个人账户转移、个人信息变更、查询打印、联名卡管理、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管理中心批准的其他公积金业务。  
        贷款业务范围 :授权办理所辖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业务。  
         相关拓展    
        北京公积金转移  办理流程    
       转出办理流程:按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办理流程。  
       转入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登录系统 -> 网上申请 ->业务生效->到账查询  
       柜台办理:提交申请 -> 柜台办理 ->到账查询  
        官网办理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注册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平台。  
        第二步,网上申请    
       点击左侧的【我要转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账户转入申请】进入新增转入申请页面,系统反显个人身份信息和公积金账户信息,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录入转入申请信息,点击【提交】。  
       如需要修改页面中反显的手机号码,录入新手机号码;录入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的关键字,在系统显示的管理中心名称中,点击选择转出地中心名称;录入原个人公积金账号、原单位名称。  
        第三步,申请生效    
       阅读弹出的提示后点击【确定】,系统显示“提交成功”。申请人可根据需要点击【打印转入预申请表】打印转移申请表。  
        第四步,查询到账结果    
       办理转入业务11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左侧【我的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转入金额。也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查询。  
       提示:非注册用户应先在登录页面通过【注册开通】功能进行用户注册。  
        现场办理    
        第一步,填写表格,提交申请    
       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单位经办人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完整并有职工签字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账户转移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14)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示:“手机号码”为可联系到申请人的有效手机号码、“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为申请人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账号(格式为“GJJ”后跟9位或17位数字,可通过北京公积金网、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功能、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北京公积金APP、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手机APP、拨打咨询热线12329等方式查询)、“现单位名称”为申请人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原单位名称”为申请人在转出中心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转出中心名称”为申请人转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属的公积金中心、“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申请人在转出中心住房公积金账户对应账号、“转入中心名称”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人签字”需为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第二步,柜台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后办理业务,向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转入申请。  
        第三步,查询到账结果    
       办理转入业务11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左侧【我的账户】,点击【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转入金额;也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