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在购入股票时,交易费用为什么计入成本

2024-05-09 04:42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在购入股票时,交易费用为什么计入成本

先说3
股票哪来的利息 :P

然后说2
相似,但是你的理解也不对
这么说吧,现行准则下,金融资产后续计量有两个口径:公允价值 和 摊余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  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都要以公允价值计量,没错

然后公允价值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直接进利润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通过其他综合收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不在利润表反应


最后说1
这个和交易习惯无关,和会计处理有关
比如 你100块钱买的金融资产 另外付交易费用5元 期末公允价值120元
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条件下
即便,注意是即便,交易费用进成本
当年利润表上海市120-105=15元,
和交易费用直接进损益 没区别

而如果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正常的处理 交易费用进成本
当年 利润表上是0,所有者权益(投资重估储备)15
而如果交易费用进利润表
那么当年就有5块钱的损失,然后投资重估储备是20
显然不符合交易的实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在购入股票时,交易费用为什么计入成本

2. 为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的相关费用不计入该资产成本对吗

对的,它直接进入当期的损益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计入成本?是题目错了吗?

其中包括交易费用4万元。计算成本时900-(0.16*500),不应该再加上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计入成本?是题目错了吗?

4.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支付的交易费用应计入投资收益是否正确

是错误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也就是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入账金额=公允价值+交易费用。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构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这一点同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一样的。

5. 为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的相关费用不计入该资产成本对吗

对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进行后续计量。
如100元购入,相关费用是10。成本100元,投资收益-10元。
假如到了月底,公允价值没变,还是100元。那么不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但是如果10相关费用计入成本,成本是110元,月底公允价值是100元,则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
效果是资产价值还是变为100元,而当期损益-10元。与初始就将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10元,是一样的。所以没有必要将相关费用计入资产成本。

为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的相关费用不计入该资产成本对吗

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出售时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会计分录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1)如果是债券投资
借:银行存款
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贷方)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贷方也可能列借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倒挤额,可能借方也可能贷方。)
(2)如果是股权投资
借:银行存款
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贷方)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贷方也可能列借方)
投资收益(倒挤额,可能借方也可能贷方。)

扩展资料: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有类似之处,但也有不同。具体而言:
⑴初始确认时,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
⑵资产负债表日,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是计入当期损益,而通常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并以公允价值口径进行后续计量。
2、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3、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
4、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可以采取成本法核算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采取成本法核算,根据条例: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二条(二):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通常是指企业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
2、存在活跃市场并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到底应该划分为哪类金融资产,完全由管理者的意图和金融资产的分类条件决定的。
3、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可以采取成本法核算吗

8. 购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为什么要计入成本?

其实原则上讲,取得所有资产的成本都包括所支付的全部与取得资产相关的必要对价。

为了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费用是必须支付的,所以,交易费用属于“与取得资产相关的必要对价”的一部分,因此要计入成本。

而你可能马上要质问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买入时交易费用不计入成本。其实原理上应该进成本的,但是因为反正它的公允价值变动马上都要在当期计入损益,所以是在取得时直接记损益,还是等年底重估的时候再记,对当年和以后年的报表都没有区别,所以直接省掉这个麻烦,就在购买时直接计损益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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