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计利息与应收利息有什么区别?

2024-04-29 13:57

1. 应计利息与应收利息有什么区别?

区别:
科目级别不同。
应收利息是一级科目应收利息;而应计利息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下的一个子科目,是二级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2.反映的内容不同。
应收利息是购买债券前应收未收的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计利息是购买债券后应收的利息。 

拓展资料:
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的部分。
应计利息是债券自上一次付息后累计未付的利息。在债券买卖时,债券卖出的结算价格应是债券的市场价格加上应计利息,即买主应向卖主支付债券市场价格加应计利息。但是,由于债券有一次终值付息和加息票分次付息两种形式,因此,上面所述的结算价格只有在加息票分次付息债券的交易中才会发生。同时,应注意收益债券也是例外情况,因为收益债券只有在盈利时才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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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计利息与应收利息有什么区别?

2. 应计利息与应收利息有什么区别

区别:
科目级别不同。
应收利息是一级科目应收利息;而应计利息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下的一个子科目,是二级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2.反映的内容不同。
应收利息是购买债券前应收未收的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计利息是购买债券后应收的利息。 

拓展资料:
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的部分。
应计利息是债券自上一次付息后累计未付的利息。在债券买卖时,债券卖出的结算价格应是债券的市场价格加上应计利息,即买主应向卖主支付债券市场价格加应计利息。但是,由于债券有一次终值付息和加息票分次付息两种形式,因此,上面所述的结算价格只有在加息票分次付息债券的交易中才会发生。同时,应注意收益债券也是例外情况,因为收益债券只有在盈利时才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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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计利息与应收利息有什么区别?

区别:
科目级别不同。
应收利息是一级科目应收利息;而应计利息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下的一个子科目,是二级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2.反映的内容不同。
应收利息是购买债券前应收未收的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计利息是购买债券后应收的利息。 

拓展资料:
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的部分。
应计利息是债券自上一次付息后累计未付的利息。在债券买卖时,债券卖出的结算价格应是债券的市场价格加上应计利息,即买主应向卖主支付债券市场价格加应计利息。但是,由于债券有一次终值付息和加息票分次付息两种形式,因此,上面所述的结算价格只有在加息票分次付息债券的交易中才会发生。同时,应注意收益债券也是例外情况,因为收益债券只有在盈利时才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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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计利息与应收利息有什么区别?

4. 应收利息属于什么科目

应收利息属于资产类科目。

定义:
应收利息则是指企业因债券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包括购入债券的价款中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在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不包括企业购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取的利息,应通过金融资产科目下设二级科目“应计利息”核算。

表现形式:
它主要包括如下情况:一是企业购入的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在会计结算日,企业按规定所计提的应收款收利息;二是企业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款项中所包含的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也是对分期付息债券而言的,不包括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购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确认的利息收入,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5. 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分别属于什么类科目

1、一般企业的利息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在财务费用下核算;金融类企业利息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会计科目。
2、应收利息属于资产类科目。
3、利息收入的后续处理(注意用负数列示):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贷:银行存款    
拓展资料:1、利息收要看是什么经济活动发生的利息收入。企业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事业的利息收入计入其他收入。发行债券等利息支出侧通过应计利息科目核算。
2、应收利息则是指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一年内到期收回的利息,它主要包括如下情况:1、企业购入的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在会计结算日,企业按规定所计提的应收款收利息;2、企业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款项中所包含的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也是对分期付息债券而言的,不包括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 

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分别属于什么类科目

6. 应计利息和应付利息有什么区别


7. “应收利息”与“应计利息”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
科目级别不同。
应收利息是一级科目应收利息;而应计利息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下的一个子科目,是二级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2.反映的内容不同。
应收利息是购买债券前应收未收的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计利息是购买债券后应收的利息。 

拓展资料:
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的部分。
应计利息是债券自上一次付息后累计未付的利息。在债券买卖时,债券卖出的结算价格应是债券的市场价格加上应计利息,即买主应向卖主支付债券市场价格加应计利息。但是,由于债券有一次终值付息和加息票分次付息两种形式,因此,上面所述的结算价格只有在加息票分次付息债券的交易中才会发生。同时,应注意收益债券也是例外情况,因为收益债券只有在盈利时才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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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利息”与“应计利息”的区别是什么?

8. 应收利息是什么类科目?

应收利息是指企业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向债务人收取的利息,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利息数,贷方登记收回的利息和转作坏账的利息,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利息数。

基本账务处理:
1.被投资公司通知(到期)支付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2.实际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利息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购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确认的利息收入,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已到付息期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溢折价”科目。
(二)按期计提债券利息时,应按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未减值贷款计息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本期应摊销交易费用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贷款——交易费用”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溢折价”科目。
(四)发生的其他应收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取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五)实际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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