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病救助怎么申请

2024-05-05 14:01

1. 农村大病救助怎么申请


农村大病救助怎么申请

2. 农村申请大病救助流程

1.首先需满足大病救助申请条件: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残儿童等;2.满足条件后向当地所在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大病医疗患者申请表》内容,同时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3.当地居委会街道申请后将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并提交审核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待民主评议出来后公示3天。4.待相关市、区民政部门都审批通过后,对于符合大病补助条件的人员将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大病医疗补助证。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 农村申请大病救助流程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到村或社区申请《大病救助审表》,投保人填写“大病救济审查许可表”,同时附上住院收据、出院小结等原本资料。1次医疗诊治只能申请1次救助,投保人将所有资料填写完毕并提交村或社区验证和签署。上级单位再确认意见,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查、讨论并初步编制救助对象名册,将救助对象的相关情况公示且公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救助对象名册,通过镇发放救助金。
 
法律依据:《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
四、申请、审批程序 
(一)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申请人(户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二)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医疗救助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也可以采取社会化发放或其他发放办法。
 

农村申请大病救助流程

4. 农村大病救助在哪申请

法律分析:申请。申请人通过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诊断书、病史资料复印件、各种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城乡低保五保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
审查。村(居)民委员会或有关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金山审查,确认属实的,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社会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分别报填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审批。
审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对上报的申请表、有关材料逐项审查,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签署审批意见。
审核备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审批的医疗救助对象情况汇总报市民政局审核备案,市财政局抽检审核,作文发放医疗救助金的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5. 农村申请大病救助流程

农村申请大病救助流程,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到村或社区申请《大病救助审表》,投保人填写“大病救济审查许可表”,同时附上住院收据、出院小结等原本资料。1次医疗诊治只能申请1次救助,投保人将所有资料填写完毕并提交村或社区验证和签署。上级单位再确认意见,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查、讨论并初步编制救助对象名册,将救助对象的相关情况公示且公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救助对象名册,通过镇发放救助金。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第七条  申请、审批程序(一)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申请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二)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四)医疗救助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也可以采取社会化发放或其他发放办法。?

农村申请大病救助流程

6. 怎样申请农村大病救助?

新农合大病救助办理具体方式如下:
1、疑似重大疾病患者或直系亲属及其监护人须持社保卡到县新农合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诊后可入院治疗;
2、对于符合救治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定点医院将在就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按照医院规定及时收治入院;
3、患者或直系亲属及其监护人8在确诊后3至4日内,要携带定点医院的就诊申请单、代办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参合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手续;
4、患者要取得参合地新农合管理中心及县民政部门审批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7. 农村大病救助怎样申请办理

法律分析:1、农村居民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居委会调查核实后,由居委会组织居民代表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居民材料予以公示。2、居委会审核通过后,向乡镇民政部门报备,乡镇民政部门审查(需入户核实)同意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批。3、区民政部门经过复核审批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参合农村居民第一诊断或主要诊断患有儿童白血病(0-14周岁)、儿童先天性**病(0-14周岁)、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糖尿病、甲亢、唇腭裂、BH4缺乏症、危重孕产妇等22类重大疾病。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三十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

农村大病救助怎样申请办理

8. 农村大病救助怎么申请?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
一、大病救助要求
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必须是下列几种: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
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二、大病救助金去哪申请呢?
大病救助金满足条件去当地居(村)委会街道申请,申请后将居(村)委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并提交审核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待民主评议出来后公示3天,然后将材料提交到相关市、区民政部门都审批通过后,对于符合大病补助条件的人员将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大病医疗补助证,并给予补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