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的存折

2024-04-30 15:24

1. 农业银行的存折

银行存折交易摘要中的合并意思是指存折在一定的时期内,超过了一定数量笔数的金额发生业务,未能及时登录在存折上,电脑系统则自动将该未登录的发生行数合并成为一个总数,收入一个总计,支出一个总计地反应在存折上,这就是合并。
如想清楚合并行中包含了什么内容,可到当地用户网点柜台出示存折与身份证,让工作人员打一份明细清单。具体可咨询该银行客服或者网点营业厅查询。

扩展资料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发卡银行的义务:
第三款 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按月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在下列情况下发卡银行可不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
1、已向持卡人提供存折或其他交易记录;
2、自上一份月结单后,没有进行任何交易,账户没有任何未偿还余额;
3、已与持卡人另行商定。
第四款 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银行卡对账单应当列出以下内容:
1、交易金额、账户余额(贷记卡还应列出到期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可用信用额度);
2、交易金额记入有关账户或自有关账户扣除的日期;
3、交易日期与类别;
4、交易记录号码;
5、作为支付对象的商户名称或代号(异地交易除外);
6、查询或报告不符账务的地址或电话号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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