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人死亡后的“抚恤金、丧葬费以及其妻子的生活补助”怎样办理?

2024-05-19 23:59

1. 退休工人死亡后的“抚恤金、丧葬费以及其妻子的生活补助”怎样办理?

照你说的“爷爷是退休工人,前两天去世了”应该是企业退休人员范围。
各省间不大一样,以下供你参考:
1、工资应该是发到死亡当月。
2、丧葬费:一般为死亡当月工资的2倍(各地具体不一),也就是2个月的工资。
3、一次性抚恤金:企业为10个月工资,事业单位为20个月工资。(还是公务员好啊)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需要符合当地规定)。基本要求如下:
(一)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以及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符合下列规定的,可向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申请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1.父年满六十周岁,母年满五十周岁,或经县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父母,指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参照执行。
2.配偶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或经县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尚未再婚的。
3.子女未满18周岁的,或已满18周岁尚在大中专院校学习期间(不含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时间)的,或经县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子女,指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4.死者的弟妹未满18周岁的,或已满18周岁尚在大中专院校学习期间(不含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时间)的,或兄弟姐妹经县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尚未婚配的。
兄弟姐妹,指同父母的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二)领取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本人执行的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1.就业或参军的;
2.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3.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死亡的。
三、补助标准
对符合规定的遗属,以遗属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为基础的一定系数,按月计发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计发公式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计发系数。
(一)户籍在城镇的遗属,计发系数为1.3;户籍在农村的遗属,计发系数为1.2。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遗属,分别按以下标准执行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1.因公牺牲人员的遗属,计发系数为2.0;
2.无依无靠的孤独遗属,户籍在城镇的,计发系数为1.5,户籍在农村的,计发系数为1.4;
3.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的遗属,计发系数为2.4;
4.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的遗属,计发系数为2.2;
5.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的遗属,计发系数为2.0。
(三)享受定期补助的遗属,如遇疾病、灾害等特殊困难,可向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申请临时补助,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给予临时补助。

退休工人死亡后的“抚恤金、丧葬费以及其妻子的生活补助”怎样办理?

2. 退休工人丧葬费及抚恤金


3. 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

丧葬费抚恤金全国没有统一标准: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

4. 退休职工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抚恤金不纳税、不计个人收入、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一般不作为遗产。
一、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1、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公民可以享受的待遇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4)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二、人死了社保怎么退款
参保人员死后,其继承人可以准备好养老保险手册、死亡证明、本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款。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5. 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办理

法律分析:退休职工死亡,由家属带着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人事部门代为办理死亡丧葬费以及抚恤金,如果没单位的,直接去社会保险部门去办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办理

6. 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

退休职工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退休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如果职工是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供养亲属抚恤金其具体赔偿标准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等。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1、死亡注销证明;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3、火化证,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4、领取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加上10个月的工资;5、工作人员会告之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7. 退休老人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情况

法律分析:
退休老人只有在因病或者非因工导致死亡去世的,其遗属才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如果是正常死亡的,不能领取。其遗属在固定的期限内携带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等相关资料申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退休老人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情况

8. 退休老人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情况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病故的,社保部门要向其遗属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一般几千元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