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024-05-18 08:10

1. 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保险利益原则: \x0d\x0a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x0d\x0a\x0d\x0a2、最大诚信原则: \x0d\x0a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间具有“最大诚信”。 \x0d\x0a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受到的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x0d\x0a\x0d\x0a3、近因原则; \x0d\x0a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x0d\x0a近因原则的含义是: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x0d\x0a\x0d\x0a4、损失补偿原则: \x0d\x0a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是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x0d\x0a参考资料: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用书----《保险原理与实务》

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 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2、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间具有最大诚信。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受到的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3、近因原则:
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近因原则的含义是: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是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一、保险可以贷款吗?
保险是可以贷款的。
只要保险单具有现金价值,就可以用保险单去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贷款。不过要申请保单贷款的话,不仅保险单要具备现金价值,而且至少得投保两年以上。还有,客户在哪家保险公司投的保,就只能去哪家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贷款。
不过除了可以申请保单贷款以外,还有一些保险公司会提供保单贷产品,比如说平安旗下就有一款保单贷产品,叫作寿险贷。而这款产品是支持所有保险公司的寿险保单去申请的。但大家也需要注意,这款产品是在贷款公司申请的贷款,而不是平安保险公司。
而大家若是要去申请保单贷款的话,只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和保险单就可以去保险公司的营业部柜台找工作人员进行申请了。
不过保单贷款的期限是比较短的,一般只有6个月;至于贷款额度,则最高可达保单现金价值的70%到80%左右。但大家也可以放心,在申请了保单贷款之后,保单也依然是有效的,客户的保险保障不会受到影响。
二、保险的作用有哪些?
1、资金融通的功能。
资金融通的功能是指将形成的保险资金中的闲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保险人为了使保险经营稳定,必须保证保险资金的增值与保值,这就要求保险人对保险资金进行运用。保险资金的运用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也是可能的。
一方面,由于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之间存在时间差;另一方面,保险事故的发生不都是同时的,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不可能一次全部赔付出去,也就是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与赔付支出之间存在数量差。这些都为保险资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保险资金融通要坚持:合法性、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的原则。
2、社会管理的功能。
社会管理是指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环节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过程。目的在于正常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各环节的功能,从而实现社会关系和谐、整个社会良性运行和有效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
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3. 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2、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间具有最大诚信。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受到的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3、近因原则:
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近因原则的含义是: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是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一、保险可以贷款吗?
保险是可以贷款的。
只要保险单具有现金价值,就可以用保险单去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贷款。不过要申请保单贷款的话,不仅保险单要具备现金价值,而且至少得投保两年以上。还有,客户在哪家保险公司投的保,就只能去哪家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贷款。
不过除了可以申请保单贷款以外,还有一些保险公司会提供保单贷产品,比如说平安旗下就有一款保单贷产品,叫作寿险贷。而这款产品是支持所有保险公司的寿险保单去申请的。但大家也需要注意,这款产品是在贷款公司申请的贷款,而不是平安保险公司。
而大家若是要去申请保单贷款的话,只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和保险单就可以去保险公司的营业部柜台找工作人员进行申请了。
不过保单贷款的期限是比较短的,一般只有6个月;至于贷款额度,则最高可达保单现金价值的70%到80%左右。但大家也可以放心,在申请了保单贷款之后,保单也依然是有效的,客户的保险保障不会受到影响。
二、保险的作用有哪些?
1、资金融通的功能。
资金融通的功能是指将形成的保险资金中的闲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保险人为了使保险经营稳定,必须保证保险资金的增值与保值,这就要求保险人对保险资金进行运用。保险资金的运用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也是可能的。
一方面,由于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之间存在时间差;另一方面,保险事故的发生不都是同时的,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不可能一次全部赔付出去,也就是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与赔付支出之间存在数量差。这些都为保险资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保险资金融通要坚持:合法性、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的原则。
2、社会管理的功能。
社会管理是指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环节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过程。目的在于正常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各环节的功能,从而实现社会关系和谐、整个社会良性运行和有效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
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4. 什么是保险的原则是什么意思

保险合同的相关法条《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保险合同虽属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但它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不仅受保险法的调整,还应当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所以,保险合同的成立一定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合同的成立要件。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1、文义解释原则:即按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来解释,它是解释保险合同条款的最主要的方法。文义解释必须要求被解释的合同字句本身具有单1的且明确的含义。如果有关术语本身就只具有唯1的1种意思,或联系上下文只能具有某种特定含义,或根据商业习惯通常仅指某种意思,那就必须依照它们的本意去理解。2、意图解释原则:是指在没法应用文义解释方式时,通过其他背景材料进行逻辑分析来判断合同当事人订约时的真实意图,由此解释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解释时必须要尊重双方当时的真实意图。意图解释只适用于合同的条款不精当、语义混乱、不同确当事人对同1条款所表达的实际意思理解有分歧的情况。3、有益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当保险合同确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关常常会做出有益于被保险人的解释。4、批注优于正文、后加批注优于先加批注的解释原则:不管以甚么方式更改条款,如果前后条款内容有矛盾或相互抵牾,后加的批注、条款应当优于原本的条款。手写批注优于打印批注,加贴批注优于征文批注。5、补充解释原则:是指当保险合同条款约定内容有遗漏或不完全时,借助商业习惯、国际惯例、公平原则等对保险合同的内容进行务实、公道的补充解释,以便合同继续履行。其实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只是一种比较抽象的东西。在实践中大多数法官都是直接依靠《保险法》或者是相关的司法解释来进行判定保险方面的案子的。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哦。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保险原则内容是什么

一、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原则内容是什么

6. 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保险利益原则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有四个成立条件:合法的利益、经济有价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有利害关系的利益。近因原则近因是指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用以确定保险赔偿责任。损失补偿原则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得到的赔偿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额范围内的损失。实际运用过程中,应当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额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损失补偿原则有三个派生原则,即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代为追偿原则,委付原则。在重复保险的条件下,为了避免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获得超额赔偿,因此采用顺序、限责和分摊等原则。代位求偿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以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行使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法第60、61、条就有关情况作了详细规定。委付是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推定全损时,将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利连同义务移转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是指诚实、守信。保险合同就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的一种射幸合同,保险法第5条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它主要通过保险合同双方的诚信义务来体现,具体包括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义务及保证义务,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及弃权和禁止反言义务。保险法第16条,17条作了详细规定。

7. 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8. 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保险利益原则: \x0d\x0a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x0d\x0a\x0d\x0a2、最大诚信原则: \x0d\x0a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间具有“最大诚信”。 \x0d\x0a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受到的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x0d\x0a\x0d\x0a3、近因原则; \x0d\x0a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x0d\x0a近因原则的含义是: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x0d\x0a\x0d\x0a4、损失补偿原则: \x0d\x0a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是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x0d\x0a参考资料: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用书----《保险原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