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市残保金新政策出台了吗?

2024-05-17 07:06

1. 2016北京市残保金新政策出台了吗?

  已经出台,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于 2016年4月26日发布了《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6〕639号)。
  2016残保金大幅增加,主要是两个方面,第一,没有了60%的折扣;第二,区别于2015年的是,采用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2015年是上年北京市年人均工资*60%(4.2万元)
  2016北京残保金最大的变化是缴纳基数从北京市年人均工资调整为企业本身年平均工资。不同收入水平的企业,因为企业本身薪资水平高低不同,2016年残保金大部分差异较大。按500人规模企业计算,如果是薪资较高(年人均工资超过20万)的互联网企业,残保金从原来的35.7万飙升到170.0万,接近原来的5倍。

  以上内容参考自中国残保金在线,详情您可以自己访问中国残保金在线查看,包括征缴时间、申报材料、征收机构、逾期罚息、减免办法等,这个网站比较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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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市残保金新政策出台了吗?

2. 残保金减免问题

首先肯定是不可以。其次政策,各地都是地方出台的办法,但都是依据残疾人保障法做的具体规定,虽然残疾人保障法并未明确规定安排劳动年龄段以内的残疾人才有效,但是,根据残保金征收的范围为在岗职工,退休的是抛出在外的,所以超过劳动年龄段的残疾人也不算安置残疾人就业,所以不能免或减缴。
2015年1月1日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含20人)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6个月的残保金;2015年1月1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含20人)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未满36个月的,可免征不足月份的残保金。

3. 关于残保金的问题

发票抵扣,残保金,这7个问题出错,企业就有税务风险

1、用人单位确因特殊困难的,可申请缓缴或者减免残保金吗?

可以。用人单位确因特殊困难需要缓缴或者减免残保金的,应当递交书面申请和上年度财务报表等资料,经残疾人联合会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这里的特殊困难,是指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2、企业间相互拆借资金,收取资金占用费实际上是利息,如何开票?

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是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属于经营范围内的可自行开具发票,如发生经营范围外的业务,需先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再开具发票。

3、开票时提示“已到锁死期不能开票”?

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票发票及普通发票”,查看上次报税日期,报税资料:有,这种状态说明您征期内没有清卡,需要携带税控设备到国税服务大厅清卡。

4、公司司机开车出差,按实际里程数给予补贴,该补贴是否需要缴税?

单位司机按行车里程取得的补贴,不是税法规定的不征税差旅费津贴,属于工作性津贴,需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5、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1.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2.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本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6、工程完成后,对方企业收取最后的工程质保金,这部分的纳税和开票该怎样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未开具发票的,应以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缴纳增值税。

关于残保金的问题

4. 您好,想请教您残保金的问题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以北京市2017年残保金征收方式为例:

一、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申报缴纳地点

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三、申报缴费期限

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四、申报缴纳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其他税费缴款方式一致。

五、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用人单位可以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自行下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5. 关于残保金的问题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方税务局代征;
企业、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标准为:年度应缴纳保障金=(单位在职职工总数x2%-在职残疾职工人数)×上年度本地职工平均工资。

关于残保金的问题

6. 残保金如何减免

法律分析: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以上,但未达到1.5%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2、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保障金。残疾人保障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7. 残保金问题?

  其实这个公司应该给你交社保,不然地税怎样会承认你是他们公司的员工.
  这个公司也恨心帮他们,他们也不适当给你一点慰问金.
  我以中山市的基准帮你试算一下
  中山市2010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9575元
  19575*80%=15660元
  那你一年可以帮他节约15660元
  你可以你所在地的查相关规定
  如这样的文件:
  中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须知

  征收范围
  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在本市登记的外地驻中山单位和企业,私营企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雇工超过8人(含8人)以上的个体经济组织。
  征收标准
  用人单位按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在职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达不到1.5%比例的用人单位,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每年度按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8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比例计算不足1人的部分按实际比例数缴交。
  缴纳就业保障金计算方式(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
  应缴就业保障金=[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岗残疾职工人数]×本市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80%。
  征收时间
  就业保障金按年度征收,当年征收上一年度就业保障金,每年征收一次。征收时间从每年的8月1日至10月31日。
  征收办法
  中山市财政供给经费的用人单位,经年审核准后需缴纳就业保障金的,由市残联统计后统一报市财政局直接划缴;其他列入地税部门代征范围的用人单位,必须于征收期内凭《缴款通知书》到所属辖区地税分局随税款一并办理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手续。对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缴费的用人单位,由地税部门发出《催缴通知书》。经催缴仍不缴款的,地税部门将根据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所提供的应征数据统一扣缴。逾期缴纳就业保障金的,除缴纳欠纵缴数额外,从逾期之日起加收5‰的滞纳金。
  征收票据
  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一使用地税机关的税收票证。
  强制措施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残疾人联合会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祝你幸福

残保金问题?

8. 关于残保金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以上面的规定来看,你们公司代收代付的工资及社保,应该只能算作是业务范围,除非那些员工是与你们公司直接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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