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责任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其中,甲以一台机器设备出资,作价120万

2024-05-16 02:59

1.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责任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其中,甲以一台机器设备出资,作价120万

1、符合规定
2、可以,其代表股份已经超过10%了
3、财务总监不能担任公司监事,职工王某可以
4、不符合规定,因为没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表决权同意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责任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其中,甲以一台机器设备出资,作价120万

2. 甲乙丙于2006年3月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1、按照你的描述,A公司的最初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如果已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了营业执照,是符合规定的。
2、按照你的描述,甲出资35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根据《验资报告》也是符合规定的。
3、按照你的描述,乙以机器设备出资,其设备是否价值500万元,应该有《资产评估报告》,如果如你描述其实际出资的机器设备仅价值120万元,应从以下两方面考虑:(1)、存不存在机器设备的贬值问题?不同时期,不同的机器设备价值是会有很大波动的。(2)、如果当时就存在虚估的情况,如果没有《资产评估报告》,那么股东会里的甲和丙都有责任;如果有《资产评估报告》,那么可以追溯事务所的责任。
4、按照你的描述,丁于2007年入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丁应以其对该公司的出资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由于你的描述不是很详细,所以不能确定的回答,详细情况还请咨询当地有资质的主管机关。

3. 08年2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依法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08年2月3日,A公司召开股东

1.股东会会议作出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丁企业代表王某出任公司监事的决议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而作出由公司职工代表李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徐某担任公司监事的决议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中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3)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公司可以将公积金的一部分转为资本,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08年2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依法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08年2月3日,A公司召开股东

4. 问:A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两位投资者投资20万元设立,每人各出资10万元。一年后,A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初始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20万
      贷:实收资本-甲  10万
                           -乙  10万
一年后丙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11万
      贷:实收资本-丙  10万
             资本公积          1万

5.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个有限公司,拟定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万元,甲打算以现金出资5000元,乙

甲乙丙符合;
丙丁不符合。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能以货币作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那么:甲为货币,乙为实物,丙为知识产权。丙为劳务,不得作为出资,可以劳务作为出资的是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丁为姓名,不得作为 出资,因为姓名无法估价和转让。

PS;::不懂还可继续问。。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个有限公司,拟定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万元,甲打算以现金出资5000元,乙

6. 甲乙丙丁戊共同组建一有限公司,拟定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万元,甲打算以现金出资5000元,乙打算以拥有

用现金、机器设备和专利技术出资都是可以的,但在我国不能用劳务和自己的姓名出资。
按照《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 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 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第四, 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第五,劳务和信用出资.有些大陆法系国家,还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仅限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则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如>规定:"实物出资或实物接收只能是可以确定经济价值的财物;劳务不能算作实物出资或实物接收."与大陆法系国家相比,一些英美法系国家对于股东的出资方式规定得较为灵活.如>规定:"董事会可以认可发行股票,为此而收受价金,该价金包括一切有形或无形财产,或是能使公司享有利益,这包含现金,付款证书,已提供的劳务,提供的劳务的合同或公司的其他证券."我国>虽未明确禁止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从其列举的股东出资标的来看,我国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向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7. A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三位股东各出150万元设立,设立时实收资本为450万元,经过四年的经营,

借:银行存款            270万
    贷:实收资本—丁        168.75万   (450+225)*25%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101.25万

A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三位股东各出150万元设立,设立时实收资本为450万元,经过四年的经营,

8. 2015年5月,甲、乙、丙、丁拟共同发起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以货币50万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甲货币出资,合法
乙实物出资,合法
丙高新技术出资属于知识产权出资,合法
丁劳务出资,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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