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新农合资金最高什么刑法

2024-05-16 06:32

1. 套取新农合资金最高什么刑法

数额巨大,可以判死刑。新农合资金属于国家公共资金。

套取新农合资金最高什么刑法

2. 套取新农合资金多少金额定罪

一、套取新农合资金多少金额定罪
视情节轻重,视金额大小,一般老百姓冒名就医套取新农合基金,移交司法机构处理的不多,如果是个人或医疗机构编造假病历,多次套取新农合基金,那么就要被移交的司法机关了!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医生套取新农合资金构成什么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三、套取国家资金怎么处罚?
《关于规范办理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对套取专项资金使用人罪名适用的三种情形:
一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使用人的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但在申报过程中夸大实际情况,伪造或提供了个别非关键性虚假申报材料,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部分被用于企业弥补损失,或者用于转产、更新设备、生产经营的,对使用人一般不宜按诈骗罪定罪处罚。
三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在申报过程中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情节严重的,应当对使用人分别以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定罪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套取国家资金是会针对于后续的行为来确定当事人的罪行,不同的罪行所存在的认定金额就会不一样,一般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
四、套取资金的情形
《关于规范办理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对套取专项资金使用人罪名适用的三种情形:
一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使用人的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但在申报过程中夸大实际情况,伪造或提供了个别非关键性虚假申报材料,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部分被用于企业弥补损失,或者用于转产、更新设备、生产经营的,对使用人一般不宜按诈骗罪定罪处罚。
三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在申报过程中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情节严重的,应当对使用人分别以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定罪处罚。

3. 哪些情况属于套取新农合资金

套取新农合资金的形式多种多样,下面列举供参考:
1、是使用参合人员信息,直接开具虚假住院发票套取新农合资金;
2、无中生有编造虚假住院信息套取新农合资金;
3、重复调用新农合患者住院信息套取新农合资金;
4、非参保人员冒用参保人员信息住院套取新农合资金;
5、非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冒用参保人员信息报销套取新农合资金;
6、门诊费用按住院报销套取新农合资金;
7、虚假处方列支费用套取新农合资金;
8、提高报销比例套取新农合资金;
9、变通药品名称或者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名称套取新农合资金;
10、篡改不符合新农合报销范围的外伤住院等信息报销,套取新农合资金。

扩展资料新农合异地就诊报销流程是,患者异地就诊住院,先是自行垫付医疗费用,等出院以后,再携带身份证、参加“新农合”的医保本以及就诊住院的各项材料、收费单据,交到自己所属乡镇的卫生院,进行初审和复审。再由县一级的新农合管理中心或者相应医保部门进行终审,审核无误后上报财政进行报销。
但是新农合再为村民提供保障时,却成为一些医疗机构的“唐僧肉”。
在2016年12月5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将开展全国新农合基金监管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通报了数起骗保的典型案例和专项督查的方式。医疗机构通过虚构住院天数来骗取新农合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农合资金这样遭蚕食

哪些情况属于套取新农合资金

4. 套取新农合资金两百万什么后果

基本是可以判刑的。具体判多少年,法院会视情节严重情况而定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般老百姓冒名就医套取新农合基金,移交司法机构处理的不多,如果是个人或医疗机构编造假病历,多次套取新农合基金,那么就要被移交的司法机关了!

5. 套取农合资金怎么判刑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使用人的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但在申报过程中夸大实际情况,伪造或提供了个别非关键性虚假申报材料,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部分被用于企业弥补损失,或者用于转产、更新设备、生产经营的,对使用人一般不宜按诈骗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套取农合资金怎么判刑

6. 非法骗取新农合资金2一4万应受什么处罚

涉嫌构成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
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非法骗取新农合资金2一4万属于“数额巨大”。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售的商品进行夸张。
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诈骗罪

7. 非法骗取新农合资金2一4万应受什么处罚?

非法骗取新农合资金2一4万应受什么处罚?涉嫌构成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非法骗取新农合资金2一4万属于“数额巨大”。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非法骗取新农合资金2一4万应受什么处罚?

8. 工作人员套取新农合什么罪

涉嫌贪污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在国有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侵吞本公司、企业的财物,当然属于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中方和国有资产大都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其财产仍可视为公共财产,即使不占主导地位和控股地位,其中一部分财产仍属公共财产,因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上述公司、企业的财物,仍属于侵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一、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对于套取新农合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犯罪情况,需要由司法机关对办理该事项的工作人员,或者涉嫌依法的工作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具体情况下如果涉及到的犯罪金额达到了立案侦查的标准,那么还移送到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