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什么企业性质

2024-05-16 02:22

1.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什么企业性质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两种公司形式,一是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第二是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两者的区别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占有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而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按照出资占有的等额股份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另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股权转让方面的规定也不相同,相比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股权转让方面较为灵活,只需要取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其他股东同意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受让权,即可启动股权转让的程序。而根据《民法典》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其不存在“上市交易”的问题,只可能适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这一规定。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缴纳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主要区分两种情形,一是一般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二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企业股权转让。
(一)一般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
由转让双方按万分之五的税率,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
政策规定:《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同时,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企业股权转让
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政策规定:财税〔2014〕4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13年1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揭牌运营,该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主要是组织安排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二、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缴纳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主要区分两种情形,一是一般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二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企业股权转让。
(一)一般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
由转让双方按万分之五的税率,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
政策规定:《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同时,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企业股权转让
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政策规定:财税〔2014〕4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13年1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揭牌运营,该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主要是组织安排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什么企业性质

2.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什么意思

答:
    现行《公司法》将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又以其是否发行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份而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是以等额形式存在的,也就是说其资本不是单位化的,上市问题无从谈起。非上市公司中就包含了有限责任公司和部分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公司相关立法中,一般是将公司分为公众公司(即上市公司)和封闭公司(即非上市公司)。在我国,也有研究结论认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在运做中和规范上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所以建议在《公司法》修改中重新划分公司的类型,不再就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立法,而是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作为公司相关 立法中对于公司的基础性分类。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不同的组织形式。非上市股份公司是和上市股份公司相对而言的,上市股份公司是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公司。
    非上市股份公司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有限公司是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可以理解为发起设立,有限公司不能募集。
    如果公司想上市,首先必须是股份公司,且已经持续经营3年以上,并需要符合证券法、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相关规定

3.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4.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与上市公司不同,非上市公司在制订员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购计划时,其股权购买价格的确定没有相应的股票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因此其确定的难度相对要大得多。
在美国的非上市公司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对企业的价值进行专业的评估,以确定企业每股的内在价值并以此作为股权出售价格的基础。

扩展资料
我国的一些非上市公司在实施员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购计划时,股权价格的确定一般采用每股净资产值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依据,一些企业的股权价格干脆就简单的确定为普通股票的面值。
如武汉国资公司对非上市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确定为"按审计的当年企业净资产折算成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份额 "。
以每股净资产值或者以股票面值作为交易价格的基础,在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作出部分溢价目前已经成为一种广泛采用的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上市公司

5. 什么叫非上市公司

上市只是一个融资手段,不是最终目标
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个国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动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他们的问责制度不一样 
4、上市公司上市具备的条件是:公司开业已3年以上;其股本部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持有股票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最后,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会资源的权利(如公开发行增发股票)非上市公司则没有这个权利。

什么叫非上市公司

6. 非上市公司有股份吗

法律分析:不一定,如果该公司是独资的,不是股份公司,那就没有股份和股东,而上市公司必须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7.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是什么意思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的意思就是,说明此公司是不属于外资、或者是国有、以及私营控股中的任何一种;对于所存在的股权可能是比较分散的,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
一、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说明不属于外资、国有、私营控股中的任何一种。可能股权比较分散。实际上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可能非常快,这个是工商局核定的类型,实际意义不大。      我国的一些非上市公司在实施员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购计划时,股权价格的确定一般采用每股净资产值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依据,一些企业的股权价格干脆就简单的确定为普通股票的面值。如武汉国资公司对非上市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确定为"按审计的当年企业净资产折算成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份额      "。以每股净资产值或者以股票面值作为交易价格的基础,在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作出部分溢价目前已经成为一种广泛采用的方式。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不一样,对于此公司一般是不属于外资、国有、以及还有企私的,所存在的类型不同,那么所设立的条件就会不一样,而且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与股份有限公司也是不一样的。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是什么意思

8. 非上市股份公司是什么意思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6号)》定义,非上市公众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一)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二)股票公开转让。
另,《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准入条件、小额融资豁免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了调整,并明确《办法》实施前股东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也将纳入监管范围,标志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轨道。
一、非上市公司监管办公室的部门职责
2006年12月21日,中国证监会成立了非上市公司监管办公室。该部门的职责被明确界定为四个方面:
1、拟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的申报材料并监管其发行活动;
2、核准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
3、拟定公开发行不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则、实施细则并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管;
4、承担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长期以来,针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一直处于模糊地带。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各地非法发行和非法证券经营案件不断出现,加强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已迫在眉睫。为此,监管部门2006年就积极筹备成立相关部门,以对公开发行股票但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监管。业界也有人将其通俗地称为发行二部。而非上市公司监管办公室的成立则意味着,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已正式纳入法制轨道。
二、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意义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确立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范围,提出了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明确界定公开转让,定向转让,定向发行的申请程序。同时此举标志著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轨道。
这一办法的出台,弥补了交易所上市之外的有股票募集行为公司的法规空白,有助于完善场外股权转让市场的监管,从而保护更广泛的投资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