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养老保险跨市转出需要什么手续

2024-05-18 17:05

1. 黑龙江省养老保险跨市转出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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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一般程序:(1)在接收地的社保局开一张转移接受函(当然社保局要同意接收你,你必须要在接收你的社保局是在册交费状态)(2)持转移接受函拿到你要转出城市的社保局去办理转移手续。办理完成后,社保局会把钱转到接收你的社保局。(3)把转出地社保局打印给你的个人缴费明细单拿到接收地社保局,将明细录入就完成了转移手续。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中心,电话12333

黑龙江省养老保险跨市转出需要什么手续

2. 黑龙江省省内的养老保险怎么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扩展资料:注意事项
1、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2、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3. 黑龙江养老保险省内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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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内社保转移流程操作1、参保人在新工作地参保后,可以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并存档。2、在员工将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同时,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将员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总额实账转入新参保地。这样一来,你在原参保地缴的养老保险费用,就转到新参保地去了。3、之后,当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在最终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请养老待遇,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养老金。二、社保省内转移需要提供的材料1、接收地社保开具《接收函》,《接收函》上必须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2、本人须持《接收函》、社保手册、终止合同书到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转移手续办理时公司会给转移人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及《养老保险帐户明细》。3、本人须持由公司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及医保帐户结清手续。按照国家的规定,男的满50岁,女的满40岁,换城市工作不能在新的城市建立社保账户,只能建立临时账户,原先交的社保也不能转移到新的城市。所以,不要觉得换城市工作,就一定要把社保转移到新的城市,首先你一定确定你退休的是要在哪个城市退休。其次,要考虑到自己的年龄,社保不是你想转移就能转移滴。在五险一金的异地转移中,真正变动的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公积金。因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而且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需要员工自己缴费,所以如果发生工伤和生育时单位没有给员工交这两项社保,员工就不能享受社保基金支付的待遇。

黑龙江养老保险省内转移

4. 黑龙江养老保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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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参保是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你的情况暂时不可以办理个人补缴,补缴只能在退休时不足15年时办理补缴。况且你的情况,之前是有工作单位,必须让原单位为你依法补缴在职期间社保。2、必须先在辽宁开户后,才可以将异地社保转入。黑龙江和辽宁社保帐户不是通用的,只可以转移合并在一个帐户内。3、私企不分工龄,只按参保年限,是从你入职参保开始算起。

5. 黑龙江省内养老关系转移怎么办理

您好,社保办理有2种方式:(—)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二)或者以单位方式参保。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而且单位方式可以参保5险1金,而个人方式只能参保养老,医疗保险2种【摘要】
黑龙江省内养老关系转移怎么办理【提问】
您好,社保办理有2种方式:(—)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二)或者以单位方式参保。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而且单位方式可以参保5险1金,而个人方式只能参保养老,医疗保险2种【回答】

黑龙江省内养老关系转移怎么办理

6. 黑龙江省内异地医疗保险转移手续

  医疗保险转移手续,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 
《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省内异地医疗保险转移手续的流程: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保险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7. 黑龙江省内异地医疗保险转移手续

省内异地医疗保险转移手续的流程:步骤如下:1、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2、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3、最后去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另外,需要您个人注意的是:第一,是否有接收单位。有则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无则个人需对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险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黑龙江省内异地医疗保险转移手续

8. 哈尔滨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一、转到外地
(一)职工
1、申请人首先应与哈市现在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养老保险封存手续
2、封存后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3、携带缴费凭证到转移地的市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
4、哈市社保局在接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个人
1、申请人首先将原个人缴费存折清户
2、携带存折清户单和身份证复印件在哈市社保局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3、拿缴费凭证到转移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
4、哈市社保局接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养老关系转移手续
二、转入哈市
(一)职工
1、申请人首先携带原所在城市社保局开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在上面加盖接收企业公章并填写单位代码;
3、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在哈市社保局四楼大厅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并由工作人员邮寄至原关系所在市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哈市社保局在收到相关资料并确认基金到账后通知本人。
(二)个人
1、首先携带原城市社保局开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参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哈市户口复印件、存档介绍信,到哈市社保局四楼大厅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
2、由工作人员邮寄至原城市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哈市的手续
3、哈市社保局在收到相关资料并确认基金到账——通知本人到户口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缴费手续
三、跨省流动就业人员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日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注: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需要跨县(市、区)迁移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