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2024-05-26 15:39

1.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2. 信用证付款的一般流程包括哪些?


3. 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

法律分析: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一般流程:
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
2、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
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出口人。
4、通知行核对印鉴或者密押无误后,将信用证交与出口方。
5、出口方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照合同要求将货物付运出去,并取得各项货运单据,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请开证行授权的银行(议付行)议付。
6、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无误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给出口方。
7、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给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索偿,往往是在扣除已交保证金的基础上少补多退。
8、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9、开证行通知进口方付款赎单。
10、进口方付款并取得货运单据后,凭此向承运人提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

4. 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一般流程: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2、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出口人;4、通知行核对印鉴或者密押无误后,将信用证交与出口方;5、出口方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照合同要求将货物付运出去,并取得各项货运单据,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请开证行授权的银行(议付行)议付;6、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无误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给出口方;7、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给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索偿,往往是在扣除已交保证金的基础上少补多退;8、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9、开证行通知进口方付款赎单;10、进口方付款并取得货运单据后,凭此向承运人提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 信用证支付流程

1.首先填写开证申请书和开证备查表,并加盖公章。
  
2.按所开信用证的金额交纳等值的保证金或等值的有价证券,包括银行存款单汇票等。如采用第三方金融机构担保方式时,担保函需经中国银行确认后,方可生效。如使用外汇额度加配套人民币开证时,在交足人民币的同时还需提供一份有外汇管理局盖章的额度支付书。同时在提交银行的开证申请书背面加盖外汇管理局的额度核销章。
  
3.如申请人需要对已开出的信用证内容进行修改,可向银行提交一份有申请人印章的修改申请书。
  
4.信用证开出后银行将交给申请人一份信用证的副本,同时收取开证金额1.5‰的开证费。
  
5.当银行收到信用证项下有关单据后,银行将通知开证申请人取单。申请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取单并在五天内通知中行是否需要拒付,逾期不回复,银行将视为接受单拒并同意付款办理。若要办理拒付,申请人需将全套单据退交银行,同时以书面形式提出拒付理由。
  
6.信用证失效后,申请人须填写书面申请索回证下所余保证金余额。申请书中须注明收款行名称和帐号。

信用证支付流程

6. 信用证付款流程规定是怎样的

	信用证付款流程是:
	一:进口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
	二:进口方向当地银行提出申请,按照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信用保证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银行开证。
	三:开证行根据申请内容,向出口方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方所在地分行或代理行。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一项约定。
	四:通知行核对印鉴或者密押无误后,将信用证交与出口方。
	五:出口方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照合同要求将货物付运出去,并取得各项货运单据,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请开证行授权的银行议付。
	六: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无误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给出口方。这一过程也叫押汇。
	七: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给开证行索偿,往往是在扣除已交保证金的基础上少补多退。
	八: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九:开证行通知进口方付款赎单。
	十:进口方付款并取得货运单据后,凭此向承运人提货。

7. 信用证付款流程规定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证结算办法》第四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总行以及经商业银行总行批准开办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可以办理信用证结算业务。未经批准的银行机构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办理信用证结算业务。

信用证付款流程规定是怎样的

8. 信用证付款流程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证结算办法》 第四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总行以及经商业银行总行批准开办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可以办理信用证结算业务。未经批准的银行机构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办理信用证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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