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专用章有编号是什么时候开始使用的

2024-05-16 23:09

1. 财务专用章有编号是什么时候开始使用的

财务专用章编号是备案,是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精神,新式样发票专用章2011年2月1日起启用。现使用的旧式样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即:2011年2月1日前发票专用章只能是用旧式样的;自2011年2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这段时间区间范围内,新式样发票专用章与旧式样发票专用章并存使用。但从2012年1月1日起旧式样发票专用章就全部退出使用。

财务专用章有编号是什么时候开始使用的

2. 财务专用章一般用在什么地方

以下是为您整理的相关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财务专用章又称财务印鉴章,适合财务章须硬质的材料如:牛角印章、黄铜印等。字体为宋体和隶书,印章尺寸大小由各市、县地方税局确定。正方形的财务专用章是对外使用需要备案的章,要到“中国人民银行”预留公司公章的印鉴和该印鉴,并要到公安机关备案,是对公司一个最基本的保障。内部所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只是公司内部所使用,也需要到公安部门申请备案。【摘要】
财务专用章一般用在什么地方【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鲜花][戳脸]:财务专用章用的地方如下:1、用于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 2、单位财务专用章作为预留银行印鉴,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需中心与单位分别执存的三个印鉴加盖齐全方为有效,否则银行不予受理。【回答】
以下是为您整理的相关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财务专用章又称财务印鉴章,适合财务章须硬质的材料如:牛角印章、黄铜印等。字体为宋体和隶书,印章尺寸大小由各市、县地方税局确定。正方形的财务专用章是对外使用需要备案的章,要到“中国人民银行”预留公司公章的印鉴和该印鉴,并要到公安机关备案,是对公司一个最基本的保障。内部所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只是公司内部所使用,也需要到公安部门申请备案。【回答】

3. 财务专用章和财务公章在使用时的区别

两个章的用途是不一样的 以下详情:
1)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3-4] 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单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遗失或被盗,除按有关法律、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外,须尽快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一面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一面尽快补办手续,尽快补刻启用新印章,以免贻误正常工作。
2) 财务专用章又称财务印鉴章,适合财务章须硬质的材料如:牛角印章、黄铜印等。字体为宋体和隶书,印章尺寸大小由各市、县地方税局确定。
财务专用章,在用途上,规定如下:
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序号)”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
会计中心对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并采取与会计主管印章双人分管、保险柜另行存放等项措施,以确保印鉴安全。
单位开户时的账户名称为单位法定名称,预留银行印鉴为单位财务专用章、负责本单位会计核算的核算部会计主管印章和单位确定的财务负责人印章。其中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中心核算部保存,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印章由单位报账员负责保存,于每次报账时对支票审核无误后才盖章。银行账户开设后,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在开户申请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方可使用。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需中心与单位分别执存的三个印鉴加盖齐全方为有效,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财务专用章和财务公章在使用时的区别

4. 财务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是什么

财务章和公章的区别如下:(1)使用对象不同,公章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财务专用章是财务部门所使用的;(2)作用不同,财务专用章主要是经内过了财务部门的认可用于与公司财务结算方面的票据,公章是具有代表公司权益的法律效力;(3)使用范围不同,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办理公容司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公章是是公司最高权力的象征。1、财务专用章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2、会计中心对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并采取与会计主管印章双人分管、保险柜另行存放等项措施,以确保印鉴安全;

5. 财务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但是目前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财务专用章又称财务印鉴章,字体为宋体和隶书,印章尺寸大小由各市、县地方税局确定。
法律依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财务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是什么

6. 财务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在哪?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但是目前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财务专用章又称财务印鉴章,字体为宋体和隶书,印章尺寸大小由各市、县地方税局确定。
一、人事专用章可以用于哪些地方
人事专用章可以用于公司内部的人事文书内容。
人事专用章属于公司部门章,一般在公司内部使用,对外作用不大。正式的文书,都以公章为有效依据。
人事工作也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含: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和员工关系六大模块的一种管理工作。人事工作人员则是指从事人事工作的人,是公司的一个重要职位。负责公司人事工作的部门则称为人事部或人力资源部。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二、怎么鉴定合同章真伪
辨别合同章真伪的方法:
1、从印章字体、名称排列方向识别:印文的排列应围绕中央标志,沿公章外围圆圈线内侧,自左而右环行。印文字体应当排列整齐,字体长短大小一致,字距相等。
2、从印章所处位置识别:合同上的印章未盖在日期之上、显然是先盖后填写日期的,或印章显得过于偏离中心甚至是倒过来盖的,均可能是假印章。
《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一)钢印直径最大不得超过四点二厘米,最小不得小于三点五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批准后刻制。
(二)其他专用章,在名称、式样上应与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公安关批准后刻制。
三、合同章为什么不备案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的印章是需要备案的,如果不备案是不能启用的。
刻制合同章时,应当按照公安部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没有办理批准刻制印章手续或备案手续的,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会被行政处罚,制作的印章也会被认定为无效,所以,合同章不备案是违法的。

7. 财务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是什么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但是目前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财务专用章又称财务印鉴章,字体为宋体和隶书,印章尺寸大小由各市、县地方税局确定。 具体区别为: 1、代表对象不同:财务专用章是代表了公司的财物部门;而公章是代表公司的法人权力。 2、作用不同:财务专用章主要是经内过了财务部门的认可用于与公司财务结算方面的票据;公章是具有代表公司权益的法律效力。 3、使用范围不同: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办理公容司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公章是是公司最高权力的象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财务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是什么

8. 公章 、发票专用章、 财务章分别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支票上要盖人名章和财务专用章,发票、收据上要盖财务专用章,各种合同、证明、介绍信等等要盖公章。购买发票时要盖财务专用章,如果申请发票时用的公章也可以盖公章。
财务主管章(个人章)与财务专用章用于票据(如:银行汇票、支票)。个人章(财务工作人员)一般用于收据、发票等业务上开出的票据。公章用于各种合同、证明、介绍信等。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明确发票专用章的式样 。
公告指出,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
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专用章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